环境公益诉讼时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5:11:01 364 人看过

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即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益性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一、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如何认定

行政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认定可以参考刑、民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认定。原告资格的认定对该制度能否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有最直接的影响,也是防止滥诉、提高行政诉讼效率、减少国家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的。行政公益诉讼,又简称为行政公诉,是指公民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标准依据是什么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标准依据是《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国家为规范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监督和保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三、行政公益诉讼前程序

行政公益诉讼前程序是指发现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地的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的诉讼请求前,应该要督促法律规定的相关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根据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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