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第三人侵权的责任怎么承担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06:20:21 340 人看过

我们不难发现,狭义旅游合同概念与广义旅游合同概念的分歧主要体现在旅游者与其对应旅游合同主体间已确立的民事合同关系是否属于旅游合同的调整范围。笔者认为,旅游合同的主体应当包括旅游营业人,旅游营业辅助人和旅游者。旅游营业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旅游业经营的经济组织。旅游营业辅助人、是指辅助旅游营业人使其营业得以完成的人。因此,笔者给旅游合同下的一个定义是旅游营业人与旅游营业辅助人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旅游者给付报酬的合同。狭义的旅游合同定义过于狭隘,不能真实反映旅游者与其旅游合同相对方之间的事实合同关系;广义的旅游合同概念能准确反映旅游合同的内在规定性,因此,我们应当采取广义旅游合同的概念。

其实,旅游合同中包含的问题远不止为其下一个完整准确的定义这么简单。我们在此讨论旅游合同的定义,目的是明确旅游合同中包括的旅游主体,主要是为了明确旅游营业辅助人也应当是旅游合同的主体,这样对解决实践中旅游合同的履行时发生的第三人侵权的责任承担问题便提供了一个讨论前提与平台。旅游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第三人侵权的责任承担问题引起了法学理论界与实践界的广泛讨论,但至今没有一个比较确定的答案。笔者认为有必要在此引入一则案情,以该案件为例,继续讨论旅游合同履行中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承担问题。

2002年7月6日,迁安市马兰庄镇53名村民同**达旅行社订立了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旅行社为其提供五台山、大同、晋中五日游。7月11日,旅行社所租的旅游车行至大石线时,由于司机长时间使用制动,整车制动性能严重下降,旅游车翻入路右侧深沟,致使53名游客中7人死亡,46人受伤,山西省繁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游客及其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旅行社赔偿53名游客的各种损失费以及精神损失费。迁安市法院对原告依据保险合同认为旅行社违约起诉理由成立,同时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认为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理由正当。据此,迁安市法院判决旅行社承担原告包括精神损失费在内的所有损失费,共计190余万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6日 07: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的损失的谁担责
    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游客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则应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应对第三人不能赔偿部分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提供劳务方因第三人行为受到损害,侵权责任谁承担提供劳务方因第三人行为受到损害,侵权责任由第三人承担,如果雇主承担了赔偿责任的,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
    2023-08-09
    475人看过
  • 第三人侵害债权承担责任的理论基础是什么
    一、债权的不可侵性在第三人故意侵害债权的情况下,仅仅依靠违约责任并不能保障债权人得到充分的救济,第三人得到应有的惩戒。如果第三人明知债权存在仍故意侵害他人债权,而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债务人无力承担违约责任或者具有抗辩事由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故依靠违约责任不足以充分救济债权人的权利,在特定情况下,应以侵权责任来保护。其实自古以来就有法谚“权利具不可侵性,必须被所有人尊重”。债权为民事权利的一种,属于人权的范畴,应当也具有不可侵性。我国台湾学者史*宽认为:“债权虽为相对权,而相对权并非不容有不可侵性。既为权利,则一般人应负不为侵害之消极义务,故如有第三人不法加以侵害,则不可不使其负侵权行为之责也。”我国台湾学者郑*波认为:“既曰权利,即有不可侵性,债权何独不然,故侵害债权当然成立侵权行为。”我国著名学者杨*新教授认为,债权作为民事权利,这种不可侵性是法律赋予的
    2023-04-05
    441人看过
  • 旅游消费侵权应承担哪些责任,怎么索要赔偿?
    一、旅游消费侵权应承担哪些责任旅游消费侵权应该承担的责任责任人在侵害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应分别承担或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1)商品存在缺陷。(2)不具备商品应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3)不符合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4)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6)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7)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旅游消费者侵权应该承担的责任方式:(1)停止侵害。包括停止提供不合法定或约定质量的商品或服务,停止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等。(2)恢复原状。包括对不合格商品进行退货、
    2023-06-08
    430人看过
  • 无过错责任范围内,第三人侵权责任人如何承担
    无过错责任也称为危险责任,根据危险程度的不同,对于一些超常危险的活动,即使受害人的损害完全是由第三人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法律规定必须首先由危险活动的行为人或者高度危险物的持有人承担责任;对于一般危险活动的行为人,如果其能够证明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完全是由第三人的过错行为造成的,则免除其责任,而由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分述如下:第三人造成的损害首先由被告承担责任在某些无过错责任情形之下,即使完全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损害,也应首先由被告承担责任,即:被告不能以第三人造成损害为由,对原告(受害人)进行抗辩。例如,根据国务院《关于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第二条和第九条的规定,营运者应当对核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营运者以外的其他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核事故损害是由于自然人的故意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营运者向受害人赔偿后,对该自然人行使追偿权。由被侵权人选择责任承担
    2023-06-07
    369人看过
  • “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第三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吗
    在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第三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有权主张违约责任。一、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条款还有效吗合同解除后,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违约责任条款依然有效,当事人有权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借贷担保人是如何承担责任的借贷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
    2023-02-19
    304人看过
  • 导游工伤旅行社的责任承担
    工伤赔偿责任采取雇主责任即无过错归责原则(也称为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具体指,只要发生工伤事故,不究过失在谁,企业主无论是否有过失,均应承担赔偿责任。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确采取什么归责原则,但在实践中执行的是过失赔偿原则,但是,从保护劳动者权利出发,我们主张我国也应实行无过错归责原则。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
    2023-06-14
    360人看过
  • 著作权侵权纠纷第三人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第三人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若是第三人实施的行为满足以下要件,则有承担侵权责任的可能: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着《著权权法》保护的范围内《著权权法》所保护的标的,随着科技的发展,逐渐的扩张,几乎涉及到一切智力劳动的创作成果。2、须为《著权权法》所明文保护的排他性权利3、被害人须有著作权原告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首先应当证明其享有著作权。在我国,不采着作权取得须先经行政机关审查登记的制度,而采“创作”主义,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作者就取得著作权。但在诉讼中,原告仍须证明其著作权的存在。著作权的存在,除上述应属于成文法所保障的客体和权利范围以外,原告还须证明:(1)作品具有原创性。著作权的取得要件与专利权不同,后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与实用性。而著作权只要具有原创性就够了,即只要是经过个人心血努力、单独创作而非盗用、抄袭他人着作而成即可。(2)具有我国国民的身份或属于我国
    2023-03-28
    102人看过
  • 商标侵权行为的善意第三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善意第三人是不承担商标侵权责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知道本人销售的商品侵犯商标权,且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法途径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处理不当得利的方法有哪些?处理不当得利的方法:1、受益人是善意的,即不知是指受益人在获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依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限于现有利益,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承担返还义务,现有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发生变化,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补偿,仍然属于现有利益;2、受益人是恶意的,即受益人知道,是指受益人知道没有合法依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当负责返还,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是善意的,只有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二、如何来认定外观专利侵权《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
    2023-06-28
    247人看过
  • 旅游事故侵权责任有什么
    旅游事故侵权责任有以下几点内容:(一)侵权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加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侵害,依法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遵循以下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对全部损失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全部赔偿原则应受损益相抵、过失相抵规则等的限制。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销,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应由损害额内扣除所受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就差额予以赔偿的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则。2、财产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无论是造成财产损害、人身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唯一的赔偿方法,不能以其他方法为之。(二)停止侵害是指侵害人终止其正在进行或者延续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023-04-19
    248人看过
  • 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的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
    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行为的侵权责任是民法一般侵权责任的类型之一,理应具备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同时,作为一种因侵犯形成权而成立,且以补偿纯粹经济上的损失为目的的侵权责任,它必然在责任构成要件上显现出其独特的个性。(一)主观上必须存在故意众所周知,成立侵权行为均须有主观的故意或过失要件。但在认定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行为的侵权责任时,主观要件的标准则有相应的提高,即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故意方承担责任。提高第三人侵害合同缔结的侵权行为的主观要件标准,是侵权法的基本社会功能所决定的。从理论上讲,侵权法的基本功能有二:遏制和补偿。遏制是对违反义务的不法行为或反社会行为而言,补偿是对受到侵犯的权利和利益以及实际损害后果而言。⒇自侵权法产生以来,遏制和补偿对这两种功能就在共同发挥着调整社会关系的作用。侵权法制度的每一步发展都是这两种功能之一的确认和体现,侵权法理论的每一个突破都是对这两种功能的作用有了更深
    2023-06-21
    146人看过
  • 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
    1、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一般由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因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人代替履行成为履行主体,并不表示第三人因此成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一、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如何理解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二,一是债权人应该接受第三人的履行,二是因为第三人只是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非当事人,所以,当第三人违约时,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这个规定
    2023-02-28
    489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不免除第三人的第三人的侵权责任
    法律百宝箱导读:工伤赔偿不免除第三人的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答: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工伤赔偿不免除第三人的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答: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工伤赔偿不免除第三人的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答: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
    2023-04-22
    453人看过
  • 第三人承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情形所谓第三人造成的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行为(包括作为或者不作为)而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在合同违约中,一般情况下,是一方当事人自己的原因造成违约。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社会关系是相互联系的,所以,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时常因第三人行为所致。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情形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第三人不按约定履行与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义务致使该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与违约方存在着合同关系,且第三人履行该合同是违约方行与守约方之间的合同义务的前提。例如,出卖人甲与买受人乙签订了电脑买卖合同,甲为了履行上述合同,又与第三人丙签订了与上述标的物相同的买卖合同。在前一个合同履行期到来时,丙没有按后一个合同约定向甲交付标的物,致使甲未能按时交付前一个合同规定的交付电脑义务。再如,一方当事人委托第三人向对方当事人履行某种义务,但该第三人(受委托人)不按
    2023-03-13
    150人看过
  • 旅游合同违约和侵权责任的竞合表现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的表现形态为:(1)旅行社提供的交通服务有瑕疵,导致游客人身伤亡,如未按约定提供旅游空调车,提供破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伤亡;(2)导游未尽职责,带领游客参加危险旅游项目,造成游客人身伤亡;(3)出境游客人在出入境时由于所持旅行社代办的护照、签证等手续不齐全或由于导游丢失客人护照等证件,被当地海关边检审查扣押,不仅旅游不成,而且损害游客的人格尊严;等等。受害人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两个请求权,允许受害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一种请求权,他可以提起合同之诉,也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但是,受害人的双重请求权因其中一项请求权的实现而消灭。无论如何不能使两项请求权同时实现,加害人不能负双重民事责任。基本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
    2023-03-14
    32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合同上的第三人侵权要承担那些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5
      合同第三人侵权责任需要承担吗? 合同第三人侵权责任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任何人都对他人承担这样一种义务,即不因为自己的错误(过错)行为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即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 旅游者违反《旅游合同》第三条的责任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2
      因旅游经营者方面的同一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可以依据旅游合同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 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导致旅游经营者违约,旅游者应当要求由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待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之后由其向旅游辅助服务者和地接社追偿。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 旅游时由第三人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责任,旅游损害赔偿责任如何划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08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
    • 游客被第三人撞死旅行社是否应承担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6
      旅行社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对死亡后果的发生有一定过错,其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
    • 旅游时,由于旅游经营者的侵权造成损失,我可以请求旅行社承担责任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因旅游经营者方面的同一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选择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选择的案由进行审理。”即你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旅行社承担侵权责任,但二者不可同时请求。同时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