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08:00:38 427 人看过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是: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工程管理部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将处理方案和措施报公司批准后处置。

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

工程质量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因此,如果一个工程,它在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了事故责任,那么通常是根据他的指导责任,或者是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操作责任来划分的。还会遇到一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责任那自然灾害责任施工方,它就不是主要承担的责任任,但是他如果出现了指导或者是具体的操作责任,那么施工方肯定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质量事故基本处理流程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和处理程序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1、技术原因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对水文地质情况判断错误,以及采用了不适合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2、管理原因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以及材料检验
    2023-07-03
    81人看过
  • 工程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的一般程序
    一、工程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的一般程序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的程序有:1.发现质量问题签发《监理通知》;2.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令》;3.相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5.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6.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7.检查、鉴定和验收。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工程验收必须满足哪些条件工程验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2023-08-18
    425人看过
  • 针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具体处理措施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如下: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2,由责任监理工程师填发监理记录,监督责任方处理并检查验收。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标准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或工程结构损毁情况(自然灾害所致除外),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直接经济损失在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为质量问题。(一)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二)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特大桥主体结构垮塌、特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大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三)较大质量事故,是指
    2023-07-19
    316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章与制度
    1.作业目的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任务就是要如何依靠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来事先预防,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质量事故,防止类似事故的重演。对于已经发生了的工程质量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处理时必须做到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经济合理,不留隐患,吸取教训,及时整改,责任明确,记录在案。2.主办岗位总工程师:代表甲方参与处置重大质量事故。项目经理:协助总工程师处置重大质量事故,主持处置一般质量事故。土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处置一般质量事故。负责当场解决轻微质量事故。3.质量事故性质划分凡是未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问题均属工程质量事故。其中:3.1当场能整改处理解决的属轻微质量问题。3.2不能当场解决,但经监理单位或甲方现场管理组与施工单位商量处理能妥善解决且返修返工费用在5000元至50000元(不含50000元)的属一般质量事故。3.3将造成以下严重后果的属重大质量事故:3.3.1直
    2023-06-07
    225人看过
  • 工程建设质量事故处理知识问答
    十八、何谓质量事故?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哪几类?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特大质量事故。十九、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如何处理?(一)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二)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备案。(三)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四)特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
    2023-06-07
    131人看过
  • 具有哪些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如下: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施工队不得自行处理。,2,由责任监理工程师填发监理记录,监督责任方处理并检查验收。3,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一、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有哪些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条件:1、参与监理计划的编制,负责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本专业审查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参与分包商资格审查;4、指导、检查监理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情况;5、检查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6、验收审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7、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8、工程计量;9、参与项目变更的审查和处理;10.组织编制监理日志,参与
    2023-06-28
    484人看过
  •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具体制度?
    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三类。(一)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二)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一般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三)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分为三个等级: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9人一下;(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2023-02-11
    428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时间是多久?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时,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
    2023-03-16
    416人看过
  •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时候要如何处理
    1、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要及时报告,由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将事故情况查清,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经理部不得在未批准前自行处理。2、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在五日内将《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直接报告市建委质量处、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及公司,其中结构倒蹋事故应在3小时内用电话报告上述单位。3、重大质量事故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由总包和事故责任单位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处理,制定处理方案,属于各单位的质量事故由该单位组织人员处理,但提出的处理方案和措施要报公司批准。4、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按规定填写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表和文字报告,文字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情况、责任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等。第二十八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和缩小,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①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不
    2023-04-11
    214人看过
  • 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程序?
    一、怎么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程序?1、设计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项目负责人接到工程建设项目后要尽快熟悉工程的情况,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并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或督促房开、指挥部、公建单位业主委托其燃气工程项目予设计单位设计。要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协议,合同中应明确完成期限、价格和质量的具体要求以及交付的份数,突出设计质量重要性。2、建设准备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工程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工程部负责人首先要根据工程的具体规模和施工资质要求,采用发包或招投标方式优选施工单位,并签定施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工期、造价和质量要求,并应签定文明、安全施工协议书作为附件。施工合同签定后,一般工程由工程部内部监理,重要的、限额以上的工程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压力管道工程须委托特检中心监检。3、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进入工程分部分项施工时,工程部项目负责人应根
    2024-01-30
    388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
    2023-06-27
    155人看过
  • 工程质量处理的依据,工程质量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工程质量处理的依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实况资料,能够得到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备购销合同等文件。工程质量处理的基本要求是达到安全可靠、消除造成危险的因素、正确处理方式。一、工程质量处理的依据工程质量处理的依据有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得到有关当事各方认可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档案和相关的建设法规。二、工程质量处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工程质量处理的基本要求是:1.质量事故的处理应达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生产和使用要求、施工方便、经济合理的目的;2.重视消除造成事故的原因,注意综合治理;3.正确确定处理的范围和正确选择处理的时间和方法;4.加强事故处理的检查验收工作,认真复查事故处理的实际情况;5.确保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三、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是什么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
    2022-06-22
    131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条列
    一、《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1、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3、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2023-03-20
    135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由此可见,工程质量事故可以从损失程度、事故责任和产生原因方面分类,但是主要的还是以损失程度分级。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工程施工伤亡人数和直接损失金额,根据严重程度不同,工程质量事故可以分为四级,
    2023-03-19
    8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工程质量故障怎样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8
      施工质量事故的一般处理过程分为以下七个步骤:(一)事故报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应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二)事故调查应当按照规定区分事故规模,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直接或者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是怎么样?规定是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3
      质量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如下: 发生事故后: 1.事故调查项目负责人及时按法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事故,调查结果写成事故调查报告。 2.事故的原因分析找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制定事故处理的方案确定是否进行处理和怎么样处理 4.事故处理包括事故的技术处理和事故的责任处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作出处罚 5.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处理是否达到预期的目的,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 工程质量的问题发生事故,想知道工程质量刑事责任如何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3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节录)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
    • 什么是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与程序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25
      当发生工程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 工伤事故处理程序程序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5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