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拆迁安置相关细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1:33:21 98 人看过

一、浙江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浙江省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浙江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浙江省拆迁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如石家庄出具了《石家庄市市区被征收房屋公摊基准补助系数》。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浙江省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

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不过为统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2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安置的相关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扒窃的相关规定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扒窃是此次修正后比较难把握的一种盗窃行为,难就难在与治安管理处罚的区分。如果一次扒窃几十元钱,是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还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侵犯的都是复杂客体,可以一次行为而不问数额即构成犯罪;而扒窃则不同,除了使用刀片等工具进行扒窃有侵犯人身的危险外,只侵犯财产权。所以应该再设定一个数额标准,比如500元,以此来区别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即使用刀片等工具进行扒窃和
    2023-07-05
    357人看过
  • 镇江农村拆迁安置小区回迁房如何购买
    一、购买手续购买回迁房与购买商品房的手续是一样的。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二、购买注意事项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而这些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作为第一种情况,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然而另一种情况,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这就需要购房者多一个心眼才行。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
    2023-03-01
    92人看过
  • 2020年浙江省电动车管理细则
    一、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二、因年迈或者身体健康等原因导致驾驶能力欠缺的人员,应当避免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三、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座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四、互联网电动自行车租赁企业未按规定提供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以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电瓶车上牌新规定2022电瓶车上牌不仅需要购车发票、身份证,还需要电动车的合格证。电瓶车上牌第一步:需要缴纳购置税;新车上保险;刑侦检测。第二步(检测站办证):非免检车过线检测;交款、填表;拓号照相;资料采集;领上牌资料。第三步(车管办证大厅):交资料、车主签名;民警对车辆外检及确认;选号、领回执单
    2023-07-07
    485人看过
  • 浙江省农村征地拆迁案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当天公告当天获批?不合法!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直接影响被征地农民补偿权益的重要文件,其中所设计的“提意见、听证”权利更是广大被征收人的维权重要方式。而在浙江省衢州市的一起案件中,这一重要权利竟被直接“跳过”了……【基本案情:当天公告当天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方某等4人是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某村村民,均在该村合法拥有房屋及土地。因龙游县2017年度计划第二批次建设用地项目,上述4人的房屋及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2017年11月3日,龙游县国土资源局拟订了(2017)第05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在被征收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门口予以了公告张贴。而就在同日,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了(2017)第05号《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某等4人认为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涉案《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违反《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于2018年1月2日向衢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涉案《征收土地补
    2023-04-13
    77人看过
  • 农村拆迁前应该安置拆迁户吗
    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其次,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受理以后,应进行调解。调解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前的必经程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调解中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再次,强制拆迁前召开两次听证会。其一是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其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还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拆迁户,谁动了你的安置房无论是城市新区规划还是旧城改造,房屋拆迁,通常
    2023-08-04
    351人看过
  • 安庆农村拆迁补偿怎么安置
    拆迁住宅房屋,在确认的补偿建筑面积内,按照被拆迁户应当安置人口计算,按下列方式和标准给予补偿安置:(一)被拆迁户人均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含40平方米)的部分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由被拆迁户按每平方米400元购置补足。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确认的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二)被拆迁户人均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三)被拆迁户可在不扩大应安置面积(即按上述政策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的情况下,选择安置户型。以高层房屋(房屋总层数超过7层)安置7层以下(含7层)被征收房屋的,无偿增加12%比例的安置面积。(四)因自然套户型或提供的安置房屋超过应安置面积的,对每户超出的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可按被拆迁地段对应的人均40平方米以内的货币补偿标准购置。超出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场价购置。(五)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
    2023-08-05
    98人看过
  • 最新的浙江农村拆迁政策的调整
    一层不变的政策是无法满足现实的需求,所以政策法规需要根据现实情况适时而定,拆迁补偿政策也是如此。各地市的政府部门需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人民的现实生活情况,适时的修改拆迁补偿办法中的有关内容。那么最新的浙江农村拆迁政策都做了哪些调整呢?为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第264号令)等规定,现将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征地补偿标准自2015年7月1日起,全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全省征地补偿最低区片综合价按以下标准执行:征收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以外)和建设用地,一类
    2023-05-22
    71人看过
  • 浙江省二孩政策实施细则全文
    浙江二孩政策实施细则: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按照条例规定生育,但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介绍、参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今后,在浙江符合下列情形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一、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再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三、再婚前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四、已合法生育的子女,有经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或者确诊为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夫妻通过产前诊断和筛选可以再生育的;五、其他可以再生育情形。条例还明确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
    2023-05-10
    458人看过
  •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细则
    第一条为加快本市旧城改造,强化房屋拆迁管理,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因城市建设需要,经广州市国土局、房管局(以下称市国土房管局)批准,实施房屋拆迁过程中所发生的补偿、安置活动。第三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产权调换的面积应以市国土房管局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权属证明书记载的合法产权面积为依据。作价补偿以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或者参照同类房屋市场交易价计算。采用的计算方式可由被拆迁人选定。第四条实行产权调换时,共有共用面积的处理方法:(一)楼房共用面积(楼梯、走廊等)有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规定分摊;无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可按相关面积比例进行分摊。(二)拆除平房,安排在须分摊共用面积的楼房时,补偿的单元建筑面积(未包含共用面积)不应少于原平房建筑面积;其应占的共用面积分
    2023-06-10
    325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相关纠纷
    上诉人梁宝荣、黄宝弟、梁志平因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权利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5)浦民一(民)初字第1108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05年11月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认定,梁宝荣、黄宝弟系梁志平之父母,叶菊芳与梁志平原系夫妻,梁怡雯系叶菊芳、梁志平之女儿。叶菊芳、梁怡雯与梁宝荣、黄宝弟、梁志平原居住于本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临浦村111号。2003年5月,该住处动迁。同月7日,黄宝弟与拆迁人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动迁安置协议,但未将叶菊芳作为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2004年6月29日,叶菊芳、梁怡雯起诉来院,要求依法确认黄宝弟与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安置协议无效,并由拆迁人对叶菊芳、梁怡雯作出安置。同年8月1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2004)浦民(行)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内容为:一、确认上
    2023-06-08
    309人看过
  •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我省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等具体事项按《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规定执行。二、统筹层次。各地要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统一参保对象和范围、统一费率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政策、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建立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必须在2011年年底前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电力、铁路、电信、邮政、金融、石油、交通、民航等行业的用人单位参加省本级工伤保险。在杭中央部属、省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省本级工伤保险;其他中央部属、省属事业单位、
    2023-06-10
    291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面积与户籍无关
    1、农村房屋拆迁安置面积与户籍无关农村房屋拆迁安置面积与户籍无关,与房屋实际面积有关,一般按实际面积计算。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023-05-31
    405人看过
  • 济宁农村拆迁相关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拆迁当事人,包括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单位。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四条市、县(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第五条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有人的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补偿。第六条拆除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成新及楼房层次差价,确定货币补偿的价款。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成新、楼房层次依据本规定附表一、附表二、附表四的标准确定。第七条拆除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
    2023-02-28
    491人看过
  • 与拆迁安置相关的热点问题(一):拆迁安置与户口
    拆迁安置与户口※户口因素不影响拆迁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影响补偿安置。对拆迁房的户口管理突出表现为两点:1、拆迁许可证范围内拆迁基地的户口不再冻结;2、强制拆迁的,户口强制迁出。※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条件认定拆迁安置人的条件:1、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A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满一年,B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C且居住在被拆迁房屋的人员2、截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A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B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在本市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C居住在被拆迁房屋,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一)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二)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三)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四)海员
    2023-06-05
    261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浙江省高铁危房拆迁补偿安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30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中对危房的认定是“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拆迁与我们常说的房屋拆迁有很大的不同。首先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其次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大家要清楚我国并没有关于危房拆
    •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符合国务院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建设活动组织实施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拟征收房屋范围,说明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 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还应当提供建设活动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
    • 农村安置房拆迁政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15
      农村拆迁安置房政策: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农村房屋拆迁该如何认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1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
    • 江苏省乡村拆迁有无人口安置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7
      房屋拆迁赔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赔偿准则以及赔偿方式。房屋拆迁赔偿包括:房屋赔偿与宅基地赔偿。被征收人能够选择货币赔偿,也能够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赔偿。商业用房赔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赔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花费、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夺。如果赔偿额过低或者赔偿决裂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