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是行政复议前置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21:02:21 428 人看过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前置的归纳与总结如下:

(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

(3)纳税争议案件;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海关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工伤保险案件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5)对价格违法的处罚

1999年7月10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8月1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对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不服的

国务院《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对地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先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审计署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应当先向审计署申请复议.审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遇有特殊情况的,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并应当将延长的期限和理由及时通知复议申请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复议前置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前置案件范围是怎样的
    一、行政复议前置案件范围是怎样的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3、纳税争议案件。4、工伤保险案件。5、对价格违法的处罚。6、对审计机关的审计决定不服的。7、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二、行政复议的排除事项包括哪些方面1.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决定引起的争议,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这里所
    2023-06-13
    68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一、行政复议前置案件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必须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主要是以下几种:治安行政处罚案件;涉及自然资源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法律其他规定。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区别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比较与区别是: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
    2023-08-21
    50人看过
  • 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有前置程序
    一、行政赔偿案件是否有前置程序在处理行政赔偿案件时,存在着一项前置程序的要求。若受害者希望独自启动行政赔偿程序,他/她应率先向责任政府部门提出相关请求;若政府部门未能就其赔偿要求给予回应或者赔偿请求人对于赔偿金额持有争议,此时,赔偿请求人才可向更高层级的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申诉,亦或是选择直接将案件提交至法院,寻求法律手段的救济。《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二、行政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在行政赔偿诉讼案件中,原告方需为其提出之主张负有举证责任;在实施法定强制措施过程中,若由于赔偿责任机关不当导致受限制人员陷入
    2024-07-20
    447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的类型,行政复议前置的优点
    一、行政复议前置的类型行政复议前置的类型大致有以下几种: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的。注意,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才能依法复议。3.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不服的。4.《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需要先进行复议。二、行政复议前置的优点行政复议前置的优点如下:1.复议途径具有快捷的特点。如对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确有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只能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具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决定变更。2.有利于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监督,强化行政机关的内部
    2023-06-06
    13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实施对象及适用范围是哪些?
    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案件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确认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案件,对欠缴税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申请减免税款依法审判。纳税人与海关发生争议的,应当缴纳税款,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有哪些(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2023-07-01
    345人看过
  • 行政案件复议前置存在的合理性
    我国法律为何规定某些行政案件(土地、税务、商标、专利等专业性强和数量大的案件)以复议为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呢?之所以如此规定有其以下几方面的合理性:1、复议途径具有快捷的特点。下面我们以土地确权行政案件说明之。土地行政充分地体现了行政职权的运作,是一种包含了国家强制性意志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对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归属作出处理决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授权作出的,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这类行政案件时认定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等情形的,即对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确有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只能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而不能或不宜改变其权属处理决定,而且诉讼途径存在诉讼期间过长的缺陷;相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2023-06-06
    249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前置还是后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当事人仍有不同意见,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形下,当事人不经过申请行政复议的环节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是不允许的。什么是行政复议机关什么是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在行政复议机关内设置的专门负责复议工作的机构。我国的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行政复议机构,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的一种专门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和裁决工作的办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
    2023-07-07
    265人看过
  • 什么时候会发生行政复议程序前置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前置的归纳与总结如下:(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
    2023-06-02
    225人看过
  • 复议为诉讼前置案件有哪些
    以下为适用复议前置程序的案件示例:1.自然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确认纠纷案件;2.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事件;3.税收优惠异议争端处理案。所谓“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对于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所设定并明确规定的某类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异议,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应当优先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行政复议请求,而不得径直向人民法院发起行政诉讼。只有当行政相对人在经过行政复议后仍然持有异议态度,方可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
    2024-05-20
    399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的诉讼流程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
    2023-07-07
    463人看过
  • 劳动教养行政案件复议前置问题的答复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7〕闽行他字第17号关于劳动教养行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法律、法规未规定当事人对劳动教养决定不服,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复查不应视为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复议程序。因此,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对劳动教养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教养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复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2023-04-24
    334人看过
  • 在行政法中,哪些要采用行政复议前置?
    1、复议选择型――复议与诉讼衔接关系的原则。凡是属于复议范围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其他类型的,均应认为属于此种。2、复议选择兼终局型――在复议和诉讼之间自由选择,但选择复议后不得提起诉讼。包括:《中国公民处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处境管理法》。3、复议前置型――《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
    2023-04-24
    192人看过
  • 必须前置的行政复议都有哪些
    (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3)纳税争议案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3-03-22
    29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方发生争议,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活动。它是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活动进行层级/管理的一种规范化行为,也是国家行政系统内部行为依法行政进行自我约束的重要机制。行政复议前置程序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在提起司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才可以再行提起行政诉讼,规章及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复议前置不具有必然的约束力,《中华人民过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其已经取得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行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2023-04-24
    47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当事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渠道时,必须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当事人仍有不同意见,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更多>

    #行政复议前置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前置程序案件要怎么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28
      基本解释: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对于被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或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行为。在我国,行政复议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不适用调解。国务院在1990年发布《行政复议条例》,1994年作了修订。 词语分开解释:行政:广义指一切社会机构(包括国家机关、政党、军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进行的组织管理活动。较狭义指各种国家机关的组织
    • 行政复议前置案件的诉讼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
    • 行政复议的条件有哪些行政复议申请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4
      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主体合格;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申请;而且申请属于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范围和职责范围。
    • 行政复议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前置案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8
      对于行政复议前置案件是这样的,《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则是哪些啊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4
      行政复议办案程序规则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保证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国法复函[2011]6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