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后权利未转移前可以反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权利已转移,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反悔:(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男子离婚时将房产赠与反悔法院:赠与不能反悔
2014年11月,朱女士与张先生因感情不和在民政部门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离婚后张先生将其仅有的一套住房归朱女士与女儿娟娟(化名)所有,并承诺在此房贷款还清2个月后将房屋过户给娟娟。双方按照协议的约定离婚后,朱女士向银行还清了全部贷款,但在要求张先生履行协议约定将住房过户给女儿时,遭到了张先生的拒绝。双方协商未成,朱女士和女儿将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该房屋产权归朱女士及娟娟共有,张先生按照协议约定将房屋过户给娟娟。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涉诉房屋归朱女士和娟娟所有,张先生将上述房屋过户给娟娟。
律师说法: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能否撤销。首先从该约定意思表示的实质看,其是《离婚协议书》的一部分,是夫妻协议离婚时,关于夫妻财产所做出的重要约定,也是婚姻登记机关在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须明确的基本事宜。所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并非单纯的财产性约定,实质是解决夫妻身份关系时附有的一定条件,且具有一定道德因素的财产性约定。该约定往往是夫妻双方在对离婚与否、子女抚养等事宜全面综合考虑之后,平衡妥协的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应若干问题解释(二)》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基于此,朱女士与张先生在协议离婚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约定依法有效成立。该协议签订后,涉案房屋贷款已还清,在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时,张先生应履行该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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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没有生效能否取消台湾在线咨询 2022-12-01能。只要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就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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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合同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6咨询:A退休后回到山东老家,想将包头的一套住房赠与儿子,因其无法回来,请问A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与儿子办理赠与合同公证解答:赠与合同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办理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等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因此A若想将房产赠与儿子,必须本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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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能取消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7以下就是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的相关回答。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与受赠人所有,受赠人也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无偿性。2单务性。3转移赠与财产的所有权。4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5赠与为诺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