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如下:
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解雇、退市、解雇、终止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作出单方面的行为或决定,劳动者工作年限的计算等承担法律法规依据、决策程序、送达决策文件通知、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必要事项的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履行的积极义务,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类:
(1)人力资源招聘公告和相关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情况,以及工人在招聘工人时要求的其他信息(《劳动合同法》第8条)
(2)员工登记簿(《劳动合同法》第8条),告知派遣工人其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考勤记录和工作量记录
(4)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协议内容的证明文件(5)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相关的福利证明文件,经济补偿或补偿金支付的证明文件,为工人支付五项保险和一项基金的证明文件,证明代扣代缴和支付的证明文件(6)证明集体协议草案已提交员工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和批准,并报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7)劳动者过错责任认定文件、劳动者考核文件、劳动者不称职或不符合录用标准证明等
(8)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决定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后提出计划和意见,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证据。用人单位决定向劳动者宣传或告知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证据
(9)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工会、听取工会意见的证据,并以适当的文件执行裁员程序
(10)国家劳动标准执行情况、卫生用品发放记录、安全防护措施考核记录、女工特殊劳动保护管理记录、,(11)2008年1月1日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的与劳动争议有关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用人单位经考核不称职,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证明:
(1)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合同前,已经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进行了讨论,修改或决定企业岗位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提出方案和意见,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规章制度内容已向职工公布或告知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提前将原因告知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10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会员超过25人的,应当成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研究工会意见,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充分听取工会意见雇主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员,或向雇员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已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正式通知劳动者试用期不合格的,应当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证据。用人单位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对于试用期内的工作,雇主的证明事项主要有:
(1)聘用条件的内容以及向员工提供的明确证据,如招聘公告、员工签署的岗位描述或劳动合同中聘用条件和责任标准中约定的内容
(2)《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的讨论、协商、确定、宣传或告知义务已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或直接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履行的证据(3)试用期工人被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雇佣条件的证据
(4)雇员已被告知在试用期内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包括证据)的证据
(5)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工会提供程序证据
按照规定,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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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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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如何处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0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要么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要么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要么有法定理由,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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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不能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3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第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第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例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事先没有通知工会的,或者是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只是制度公示证据不足的。第三,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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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只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能否要求支付经济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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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01对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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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与不履行的区别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3对方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想履行,如果是企业的原因导致员工离职的,一般可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然后解除劳动合同。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是指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的违法决定,并要求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