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的真实性具体如何审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1:13:39 487 人看过

审查证据的真实性的要素包括:

1、证据形成的原因;

2、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3、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4、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5、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行政证据真实性审查的法律依据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

第五十四条法庭应当对经过庭审质证的证据和无需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部证据综合审查,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第五十五条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一)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二)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三)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第五十六条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一)证据形成的原因;

(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第五十七条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一)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二)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三)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四)当事人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材料;

(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七)被当事人或者他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八)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九)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第五十八条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五十九条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第六十条下列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

(二)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

(三)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

第六十一条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或者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第六十二条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一)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三)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

第六十三条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

(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第六十四条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数据资料,其制作情况和真实性经对方当事人确认,或者以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予以证明的,与原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

第六十五条在庭审中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事实予以认定。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六十六条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第六十七条在不受外力影响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认可的,可以认定该证据的证明效力;对方当事人予以否认,但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进行反驳的,可以综合全案情况审查认定该证据的证明效力。

第六十八条下列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五)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

第七十条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第七十一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

(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

第七十二条庭审中经过质证的证据,能够当庭认定的,应当当庭认定;不能当庭认定的,应当在合议庭合议时认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阐明证据是否采纳的理由。

第七十三条法庭发现当庭认定的证据有误,可以按照下列方式纠正:

(一)庭审结束前发现错误的,应当重新进行认定;

(二)庭审结束后宣判前发现错误的,在裁判文书中予以更正并说明理由,也可以再次开庭予以认定;

(三)有新的证据材料可能推翻已认定的证据的,应当再次开庭予以认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5: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传来证据相关文章
  • 网页证据怎样举证和审查真实性?
    1、对于网页证据如何组织举证?将网页作为证据出示时,举证方应提供网址、时间,并将网页当庭演示,指明网页中与案件相关联的内容。同时,提供网页的纸质件,以备留档查考。经双方同意,也可只出示网页纸质件,不再演示网页。上述过程应在庭审笔录中完整体现。若对相当网页已作公证的,可不当庭演示网页,而直接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2、如何审查网页证据的真实性?诉讼双方对网页证据真实性发生争议,而该网页恰恰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经当事人申请,可要求相关网站提供协助,从计算机系统传输、存储的环节中直接保全证据,或请有关单位专家作鉴定,从网页证据的生成、存储、传递和输出环境的可靠性提出专家意见。由于网页信息更新快,时效性强,诉讼中应注意对网页证据的保全,可通过公证、摄像、下载等形式固定网页。一般而言,经过公证的网页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公证人员建议当事人将进入所需取证网页的过程全程截屏或屏幕录像,以便法院能全
    2023-06-07
    486人看过
  • 如何查证《房地产证》的真实性?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查证:(1)拿《房地产证》到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产权档案室(深南中路档案大厦10楼)查询,看是否已有登记记录,《房地产证》号、房地产坐落位置是否属实;(2)注意识别《房地产证》上所盖印章的真伪。自我市发放《房地产证》以来,共使用过以下几种印章:“深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证专用章”(1989年10月20日前):“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印章(1989年10月21日—1991年8月16日):“深圳市房地产权管理处”印章(1991年8月17日—1992年1月20日):“深圳市房地产权管理处”钢印及“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房地产证专用章”。要注意印章的使用日期及字体。
    2023-06-13
    60人看过
  • 行政证据真实性审查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证据审查原则(一)关联性的审查内容关联性是证据审查首要任务,与案件待证事实无任何联系的材料,可以直接排除而无需再审查其合法性与真实性。其审查内容包括:1、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是否存在客观联系,它要求每一个证据都与案件的待证事实具有法律上的意义,而非哲学上的联系,就行政案件而言是指证据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有关联,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认定的事实及所依据的证据材料、自由裁量杈合理行使的依据等。这解决的是证据能否证明案件待证的证明资格,也即证据能否证明案件待证事实问题。2、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存在什么样的联系,是直接关联还是间接关联,它要求每一个证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案件待证事实的真实性。证据与案件有直接关联的是能够对案件事实起直接证明作用的直接证据,与案件有间接关联的是对案件事实不能单独起证明作用,而必须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起证明作用的间接证据。这解决的是证据的证明能力,也即证据
    2023-06-06
    101人看过
  • 声像资料真实性审查的具体形式是怎样的
    声像资料真实性审查的具体形式主要是进行声像鉴定。一、司法鉴定中声像资料有哪些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二、声像资料如何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是指运用物理学和计算机学的原理和技术,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鉴定;并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同一认定。声像资料以其记载的信息起证明作用,但在很多情况下,需要通过鉴定才能揭示声像资料记载的信息与待证事实的联系并使之发挥证明作用。如录音资料可以证明人在有关事件中用语言表达的思想内容,录有嫌疑人在电话中勒索钱财的声音内容,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明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明。对声像资料的鉴定主要是鉴定声像
    2023-11-30
    418人看过
  • 如何确定笔录证据的真实性?
    辨认笔录属于鉴定意见类证据。为了查明案情,必要时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签名,辨认人、见证人签字或者盖章。证据是指根据诉讼规则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评估意见、现场记录、测试、检查、识别和调查实验记录、电子数据等。侦查辨认笔录证据属于什么证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主要是鉴定笔录是否属于当事人书写的,鉴定其真实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2023-07-08
    348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证据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证据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明确判断电子证据真实性的“高度盖然性”标准的必要性广义的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形式表现出来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这里的电子必须具有电的、数字的、磁性的、无线电的、光学的、电磁的以及类似的特征,其一般必须借助于计算机和其他类似设备生成、记录、存储、传递。常见的电子证据分为三类:一是电子通讯中的电子证据,如电报、电话、传真资料。二是封闭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证据,如单位内部局域网中的电子文件、数据库、传统电子数据交换等。三是开放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证据,如因特网中的电子邮件、开放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公告板、电子聊天资料等。由于电子证据具有对高科技物质介质的依赖性,如对计算机的硬盘、软盘、光盘等的依赖性,有时也是导致其不真实的原因,如误操作、病毒、软件或硬件故障、突然断电、计算机通信网络出现故障等会造成电子信息内容的改变。另外,电子证据具有易被破坏性,如电子证据
    2023-04-12
    188人看过
  • 行程真实性如何核查
    还可以查到,解决方法如下:1、首先点击打开手机,在手机桌面中,打开“手机营业厅”APP。2、用手机号登录后,点击“服务”。3、然后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抗疫”;点击防控行程助手。4、输入手机号,输入身份证后四位;点击“点击获取”;输入“验证码”勾选“同意”点击“确定”。5、最后在打开的页面中,选择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即可查询轨迹。取保候审期间检查院批捕了会没收审吗取保候审后检查院起诉了不会被逮捕的。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如果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这个期间,只有还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不会逮捕的。对实行取保候审的人,要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间没经过执行机关同意不可离开居住的市、县,不能用任何方式阻碍别人作证,不能毁证、串供和伪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条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
    2023-07-07
    395人看过
  • 行政证据真实性审查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真实性的审查内容真实的证据能最大限度地使案件事实还原为客观事实。证据的真实性是证据能够成为定案依据的本质要求,它要求证据从内容到形式都是真实的,其内容要反映客观事实,其形式能被人们所认识,因此,对单一证据进行真实性审查是综合认定证据的基础。由于证据的真实是人们事后收集、汇总、推理而得出的真实,它与客观真实可能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对证据必须严格审查,甄别其真实性。(一)真实性的审查内容包括:1、证据形成的原因。通过分析证据形成的基本条件和不同特点,分析其真实性;2、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时问、空间、物理、化学等因素都会影响证据的真实性。3、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品、复制件。原件、原物是原始证据,复制品、复制件是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效力大于传来证据;4、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当事人是否具有有利害天系,这是从主观因素上判断证据的真实性;二、行政证据真实性审查注意事项(一)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含
    2023-06-06
    101人看过
  • 法院对刑事案件证据真实性怎样审查
    一、法院对刑事案件证据真实性怎样审查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真实性,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二、证据不足认定方法有哪些1、个别判断,逐个审查。即要对案件的每一个证据的证据力和证明力加以确定,紧紧抓住判断每一个证据的标准,也就是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这项标准,加以权衡,不符合标准的应视为证据不足。2、运用比较、鉴别、分析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排除矛盾,凡是矛盾没有得到排除,即可视为证据不足。3、实物检验的方法,又称实物验证法则。按照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观点,案件中所有的言词证据,都要有实物证据验证,作到言之有物,即使没有收集到实物证据,也要把各种言词证据中所涉及到的人、财、物的来源和去向加以说明。
    2023-04-21
    458人看过
  • 取证过程中,如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抓住妻子出轨离婚需要的证据如下:1、亲密证据:包括双方照片;2、短信、微信、聊天记录;3、双方的电子邮件;4、音频和视频信息;5、证人证言;6、房屋开业记录;7、双方在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方面的资金交易记录;8、租赁合同;9、作弊的悔过书。出轨证据怎么搜集1、是保证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调查突然被曝光,一方无奈之下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2、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情况下会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重要证据;3、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也是一类重要证据;4、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5、照片录音录像等,但这里要提醒各位当事人,此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2023-08-07
    147人看过
  • 离婚真相调查:出轨证据如何查实
    离婚调查取证出轨可以保留有关的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悔过书、照片、录像。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2、保证书或悔过书。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3、照片。如果拍照片、拍视频取证要注意不能侵犯个人权利。4、录像。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离婚证据调查取证网友提问:收集离婚证据应如何调查取证?律师解答:调查取证要做到:(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2)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
    2023-07-18
    468人看过
  • 公共利益下的审查真实性
    是否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我们判断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的行为是否合法的首要标准。被征收人有权严格的对公共利益进行审查,以维护合法权益审查是否公共利益的时机是越快越好,其方法是从有关该征收项目的立项前的可行性开始,至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决定后,都可以运用参加论证会,听证会发表意见、信访反映、举报、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方式。被征收人要在对征收决定有疑问的第一时间想上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减少鱼目混珠的可能。保险人是否作出明确说明义务的审查保险人负有举证证明其就重大疾病的释义已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的义务。实践中,保险人多以投保人签字确认的投保人证明其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义务。然而,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化保险合同文本中均未将重大疾病释义内容置于“责任免除”之列,亦未将重大疾病释义内容区别于一般保险条款以醒目的方式引起投保人的注意,在保险人不能进一步举
    2023-07-02
    240人看过
  •  老婆出轨了,如何确保证据的真实性?
    老婆有外遇的证据包括类似于嫖娼事件等事件通常会有警方介入并记录在案的警方的笔录、保证书和道歉书等文件,以及如果单位能够证实职工的婚外情,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等决定。老婆有外遇的证据包括:1.类似于嫖娼事件等事件,通常会有警方介入,并记录在案的警方的笔录;2.保证书和道歉书等文件;3.如果单位能够证实职工的婚外情,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等决定。 老婆有外遇如何取证?三个维度的相关标题老婆有外遇,是一个非常敏感和复杂的问题,需要采取恰当的法律措施来处理。取证是关键的第一步,但必须确保取证方法和途径符合法律规范。以下是三个维度的相关标题,我将对它们进行逐一分析:1. 取证的合法性:在取证过程中,必须确保所采取的方法和途径是合法的。没有权力进行非法取证,因为这可能会导致证据无效。同时,必须确保取证过程不违反法律规定。比如,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如窃听、跟踪、搜查等。2. 取证
    2023-08-28
    326人看过
  • 如何保护著作权侵权证据的真实性
    一、如何保护著作权侵权证据的真实性保护著作权侵权证据的真实性的方法是通过合法的渠道来收集证据,具体收集证据方法如下:1.自行取证和委托律师调查取证。因当事人较为了解自身权利及产品特点、技术特征及行业所涉及的范围,所以自行取证目标性较强。而律师调查取证则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更专业,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为广泛。因此建议两种基本方法应相互结合,相互补充。2.申请公证机关进行证据保全。3.申请法院进行诉前证据保全及诉讼中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通常分为三类:第一,保全被控侵权产品;第二,调查被控侵权单位的财务账册,以便确定赔偿额;三,调取被控侵权人存在侵权的证据。4.申请行政机关调查取证。从事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等5.申请海关调查取证。二、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期为多长时间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
    2023-08-25
    26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来证据与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原始证据有重大差别,其可靠性一般不及原始证据。但是在诉讼中传来证据也具有重要作用,可以由它提供大量的线索,从而发现和认定核实原始证据;个别情况下实在难以取得原始证据时、查对核实的传来证据也可以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 更多>

    #传来证据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如何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如何确定证据真实性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这主要是因为证据能够再现案件事实,具有客观性。实践中,号称证据的材料形形色色,我们怎么样才能确定这些材料是真实的证据呢?笔者认为,确定证据的真实性,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审查证据形成的原因。证据形成包括证据形成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证据形成的原因是指证据本身的形成过程,它可以反映证据来源的可信程度。证据的形成往往受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比如动机、
    • 证据怎么判?怎么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02
      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一)证据形成的原因; (二)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三)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四)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五)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 如何查小三的真实证据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0
      如果对方有第三方同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当事人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在这里,证明对方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是关键。那么这种证据可以是什么形式,应该如何获得呢?第一,对方写的保证书。婚外情突然被配偶知道。很多人可能会因为害怕、悔过或者其他原因给对方写保证书来表示悔改,这是最容易获得和证明的证据;第二,如果两人的婚外情持续了很久,孩子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第三,照片、录音、录像等。,但需要注
    • 主体合格主体真实性审查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1
      如果是企业类借款人,要审查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法人代码证、贷款卡(证)等法律文件;审查上述法律文件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办理的年检手续;是否发生内容、名称变更;是否已吊销、注销、声明作废等。要注意审查部分企业“一套人马、多块牌子”以及产权不清,管理混乱的情形。如果是个人借款,要审查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借款申请书上是否是本人的签字或盖章。主体合法性审查。要审查法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使用是否合法;
    • 法院是否有义务审查证据的真实性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9
      法院有义务审查证据的真实性。《民诉法》规定法院应核实证据真实性:◆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