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行政机关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6 22:10:16 493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性质上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也不同于国家检察机关,而是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其他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一、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接受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并向其报告工作。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二、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的适用有什么不同吗

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的适用区别于是否执行相关法律行为。

法律执行的结果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种表现形式。

法律执行,广义上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狭义上,则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行政执法。

适用法律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1、法定性,国家机关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无论是在程序上还是在实体上,都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

2、权威性,国家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的活动是以国家名义进行的,司法裁决一旦发生法律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执行,不得擅自修改和违抗;

3、被动性,司法过程的启动总是以具体案件的发生为前提,在大多数案件中,司法活动必须由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来启动;

4、独立性,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干涉,国家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时也应坚持独立性和公正性。

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人民检察院属于行政机关吗?
    人民检察院不属于行政机关,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公检法中只有公安部门属于行政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单位性质是法律监督,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一、哪种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二、刑诉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2.人民
    2023-04-11
    234人看过
  • 行政管辖权指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所行使的权力吗?
    一、行政管辖权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所行使的权力吗?行政管辖权是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广义管辖权是行政机关所具有的一切行政权力。狭义管辖权行政机关对于某事是否具有处理和决定的权力。行政机关对某事首先要有狭义管辖权,然后方能行使其权力。行政机关超越狭义管辖权,只是实质越权中的一种情况。对于行政主体来说,它是明确了某一行政事务应当由哪一个行政主体首次处置的问题。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它可以确定受理处置行政事务的行政主体。虽然行政管辖权不涉及到行政事务的实体性处置,但它关系到行政主体能否公正、有效地处理行政事务。因此,现代法治国家都相当重视行政管辖权的法律化。行政权限划分的理论基础应当是权力能力的有限性,即任何国家权力有效行使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划定权力主体适当的管辖权。二、行政管辖权的程序性内容是什么?行政管辖权的程序性具有如下内容:(1)行政管辖权不处理行政相对人的实体权利。行政管辖权指哪个行政主体有资
    2023-04-02
    368人看过
  • 什么是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该如何依法行政?
    行政机关如何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所在,是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增创环境新优势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确保政令畅通的迫切要求。要做到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应做到:(一)以提高认识为前提,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社会制度的一项根本性的变革。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要求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市场经济中各种利益主体间的相互利益关系,从而使各种法律关系深入到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加入世贸之后,整个社会迫切需要整合一个遵循法则的有序状态,使商业行为有规范约束,交换关系有信用基础,各种人民内部矛盾纠纷能有效的得以化解。这些都需要政府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以及商家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
    2023-06-03
    150人看过
  • 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性质上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也不同于国家检察机关,而是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的机关。审判权,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其他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权力。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机关和非行政机关共同署名作出的处理决定,非行政机关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非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依法不具有国家行政职能,没有行使行政职权的权力,它不能成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即使是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职权,也不能成为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行政主体,从而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人民法院只能将与其共同作出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列为被告,但是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审查结果与非行政机关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即如果人民法院确认了行政机关所作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并且需要进行
    2023-07-17
    332人看过
  • 行政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算违法吗
    一、行政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算违法吗?不予行政处罚不代表没有违法,不予行政处罚一般是因为当事人不满14周岁或精神病人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的特征有哪些?1、决定并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为特定的行政主体。行政处罚只能由拥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决定并实施,其他任何组织、个
    2023-06-18
    288人看过
  • 法院是否为政府机关的一员?
    法院不属于政府机关。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判机关,其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并且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商事纠纷,以保卫无产阶级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在广义上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机关。狭义的政府机构仅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官僚机关,即依照国家法律设立并享有行政权力、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部分国家机构,在我国,亦称为“国家行政机关”。非政府机关单位有没有年假案例:小黄是浙江省一家服装公司的职工。2009年,小黄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实行计件工资制,合同期限为2年。前段时间,公司接到一批大的订单,小黄和工友们加班加点,终于在2个月内完成了任务。做完这批订单后,小黄感到疲惫不堪。恰好公司这段时间没有单子,又逢淡季,小黄想要好好休息一下,于是便向老板提出请年休假,但老板告诉小黄,他们不是政府机关,是没有年休假的,而且劳动合
    2023-07-13
    94人看过
  •  行政机关能否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
    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法院审结的案件可以委托政府强制执行。对于执行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而对于非诉执行案件,法院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根据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法院审结的案件可以委托政府强制执行。对于执行案件,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而对于非诉执行案件,法院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 【 操 作 指 南 】 如 何 进 行
    2023-09-08
    238人看过
  • 管制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吗?
    一、管制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吗?管制的执行机关不是人民法院,而是公安机关。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已经出台,明确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二、管制的法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
    2023-04-13
    427人看过
  • 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否合法
    不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是不合法的。有无行政处罚权不是哪一个部门可以决定的,而是在国务院成立这些部门的时候,就已经赋予了这个行政机关具有这样的权力。有权享有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
    2023-04-04
    443人看过
  • 行政不作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吗
    一、行政不作为什么意思所谓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构成行政不作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负有某种特定义务,必须为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必须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必有有存在不作为的情形等。二、行政不作为的构成要件有三个:一、申请要件行政相对人向行政主体提出了实施一定行为的合法申请。按照行政主体能否主动作出行政行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两类。对照《行政复议条例》第九条第(四)、(五)、(六)项和《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八)、(九)、(十)项规定的可以申请复议的三类行政不作为案件看,可以发现,除可以申请复议的行政不作为案件的种类得到扩展外,另一个细微变化是:《复议条例》第九条第(六)项单纯规定,“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可以申请复议;而《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项则强
    2023-03-22
    453人看过
  • 行政机关移送法院行政强制执行多久下达裁定
    行政机关将案件移送法院执行,法院应当在30天之内下达裁定,以确定是否予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的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不可以强制执行。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其他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的执行作为实现行政处罚的必要手段,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发挥执行的作用,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必须要有拥有法定权限的执行主体,即行政强制执行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及时打击一些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许多法律、法规都赋予某些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
    2023-08-05
    12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口头警告是行政处罚吗?
    口头警告,很多人对其了解不深,以为这个是属于行政处罚,不服还跑去申请行政复议,最终可能会闹乌龙,所以了解相关的行政法知识也是很重要的。首先,口头警告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想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可以得知,作出警告处罚即使是按照简易程序,也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存在口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其次,将口头警告定性为行政处罚不理提高管理的效率。按照《行政处罚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即使按照简易程序,也应当在采取口头警告这一措施前,履行告知程序,复核程序后才能作出口头警告。第三,因口头警告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话,必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举证困难,甚至给当事人带来
    2023-05-01
    107人看过
  • 行政机关事后收集的证据法院会认可吗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调取与收集规则一、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法院享有此项权力。与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不同,这是法院自身的调取证据职能。在庭审模式改革的今天,法院更多地处于中立、消极的地位,证据提供多由当事人自己完成,所以,法院的调取证据职能应该是受到限制的。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法院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包括:①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法院调取的;②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基于以上所说之理由,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应该理解为是一种限制性规定,即除此两种情形之外,法院不能主动调取证据。二、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这是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目的很明显,在于防止被告行政机关先裁决、后取证。如果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随意地去补充收集证据,岂不等于认可被告可以在
    2023-06-06
    439人看过
  • 行政机关未按期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受理吗
    行政机关未按期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不会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行政强制执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1、行政性。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权力而依法定职权实施的单方的具体行政行为,具
    2023-04-11
    41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有关行政机关申请法院破产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3
      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法院执行所以,要到被申请人所在地基层法院
    • 投诉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处罚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19
      行政机关可以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依照本法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行政处罚。因此,行政机关作为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秩序的,可以受到行政处罚。
    • 行政机关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哪些决定,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机关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1
      第10条增加了10种情况,分别是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 行政机关包括哪些部门,行政机关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4
      我国的行政机关部门有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共25个);地方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民族自治地方行政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旗和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民族乡政府); 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包括特别行政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香港特区政府工作部门有政务司、财政司、律政司和各局、处、署;澳门特区政府工作部门有各司、局、厅、处)。 地方上还有
    • 行政主体是行政机关的相关法律法规是?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27
      法律分析 行政主体不一定就是行政机关。行政主体也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的组织。非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也可以享有行政职权,成为行政主体。所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