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2:01:36 284 人看过

一、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柳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受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二、规范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4〕15号):二、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一)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可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租住资格证明及租房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全额支付租金。(二)缴存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三)无房缴存职工(含配偶)在工作及户籍所在城市以外购房的,可凭所在地住房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及购房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住房的购房款和贷款本息。(四)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可在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

《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5〕24号):一、缴存职工购置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一次或分次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付房款。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桂建金管〔2015〕42号):四、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本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和子女(需经所有权人同意并出具证明)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一、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事通办”改革的通知》(桂建金〔2018〕24号):一、取消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的付款凭证要件。取消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供所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等要件。取消大修自住住房的大修工程预算书要件。取消区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提取的借款合同、还款证明等要件。取消出境提取所需的离职证明要件。死亡销户提取资金转入被继承人账户的,取消所需的继承权公证书、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等要件;提取资金不转入被继承人账户的,任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可办理,继承关系证明除公证书、法院文书外,也可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被继承人所在单位证明等其他关系证明。二、取消区内民政登记婚姻证明要件,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取消区内缴存人使用情况证明要件,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获取或协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建发〔2018〕18号)第四条(三)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额度和提取条件由各市制定。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关于住宅加装电梯和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公积发〔2019〕3号)第一条规定: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时间在支付购买电梯及施工费用起两年内,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购买电梯和加装施工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6: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泰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流程怎么走
    一、泰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流程怎么走1、个人申请,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2、单位审核,所在单位经办人员核实后,开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留的印鉴3、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出具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4、提取支付,准予提取的,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将提取款项直接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内二、泰州购房提取公积金审核办理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
    2023-05-13
    372人看过
  • 柳州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柳州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二、柳州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的受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三、柳州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的地点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66号政务服务中
    2023-05-18
    185人看过
  • 柳州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柳州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六条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柳州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的受理条件根据《水产苗种管理办法》(2001年12月10日农业部令第4号发布,2005年1月5日农业部令第46号修订)第二十三条进口未列入水产苗种进口名录的水产苗种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整的防逃、隔离设施,试验池面积不少于3公顷;2.具备一定的科研力量,具有从事种质、疾病及生态研究的中高级技术人员;3.具备开展种质检测、疫病检疫以及水质检测工作的基本仪器设备。三、柳州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的受理时间以及地点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农业农村厅1
    2023-05-14
    359人看过
  • 柳州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具体措施
    广西柳州市出台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实施细则柳州市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实施细则于本月28日开始实施。该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程序、提取额度、具体材料要求等作出相应的调整和补充。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的租用和购买加大了支持力度,公积金提取和使用比原来更灵活。细则规定,对租住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公积金缴存人,只需要提交租赁合同,就可以提取全额的租金,每年提取一次;对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可以在签订合同后,凭着准购证和购房合同,不需要提前支付首付,提取的钱可以直接用于交首付。细则还对本地无房的职工家庭放宽了异地购房政策,只要职工家庭能够提交在柳州市无房的证明以及在外地购房的相关材料,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购房。此外,对购买自有住房的提取期限,也从原来的一年放宽至两年,提取次数可以是一次也可以是两次,可提取额度得到相应增加。与此同时,对非城镇户口、非广西户籍,以及合同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用
    2023-05-05
    298人看过
  • 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郑州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第三条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授权的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办事机构)负责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与管理,并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划转或支付手续。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得妨碍或限制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第二章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和额度第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四)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
    2023-12-06
    361人看过
  • 连云港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连云港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
    2023-05-13
    118人看过
  • 柳州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柳州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立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由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技师学院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设立技工学校审批。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二、柳州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受理条件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实施条件:1.申请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申请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申请设立的技工学校拟任领导应熟悉所申报技工学校业务,同时具备技工学校的管理能力;4.按自治区的相关规定配备有满足教学需求的教职工;5.有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必须使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6.具有与所申请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符合国家设置标准要求的教学、实习实验场地和设备设施;7.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
    2023-05-18
    278人看过
  • 扬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扬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不收费二、扬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办理依据【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扬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办理条件1、具有有效身份证件,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6个月以上缴存余额;2、具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契约)等证明材料或职能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手续;3、具有规定的最低比例首付款证明;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6、个人征信记录良好,无不良债务。四、扬州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
    2023-05-13
    190人看过
  • 柳州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柳州住院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医疗费用等,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服务协定约定结算,属于个人支付的,由参保个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二、柳州住院费用报销受理条件因特殊原因,参保人住院医疗费用未能直接结算,先由参保人个人垫付,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三、柳州住院费用报销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
    2023-05-19
    273人看过
  • 宿州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宿州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四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二、宿州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受理条件提取受理条件:提取人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支取。1、享受城镇低保;2、提取人提供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三、宿州享受城镇低保提取公积金办
    2023-05-13
    145人看过
  • 温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温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二、温州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带什么材料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2、居民身份证3、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4、无房
    2023-05-13
    303人看过
  • 万宁提取公积金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万宁提取公积金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二、万宁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一)使用提取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3、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连续失业两年以上
    2023-05-13
    371人看过
  •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一、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贷款买车住房公积金不可以贷款买车。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当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个人手机上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手机上打开支付宝app。进入后点击首页的市民中心。
    2023-06-24
    177人看过
  • 在柳州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结存的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用工关系的;4、调离本市和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属以上第2、3、4款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可一次性结清本息全部提取;属第1款的,根据桂房改办字[2001]9号文的规定,“只能在购、建房当时提取一次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偿还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可每满一年提取一次,直至还清贷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符合条件,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审核。但是,若职工所在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的,须在单位补清欠缴住房公积金后方能提取。
    2023-05-04
    292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柳州医疗广告审批法律依据,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26
      柳州医疗广告审批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内容是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关于柳州医疗广告审批法律依据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公积金怎么提取?有什么法律依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
    • 朝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节选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8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
    • 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是什么,怎么提取公积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
    • 公积金提取流程是怎样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6
      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为: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