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借款要不要股东同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5:41:57 392 人看过

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一、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该怎样办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在表决的时候可以投反对票,决议的结果仍然以最后的投票情况决定。表决权是股东的权利,我们无权剥夺,但是如果最终的投票结果通过了,那么决议内容合理合法且不涉及到他人的,直接由公司董事长、经理或者法定代表人去办理相关事宜即可;如果涉及到他人、个人而他又不执行该决议,那么看股东协议书和公司章程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可以让他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不能强制他同意并且执行。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普通事项只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即可,重大事项则需要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参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制度。所以一般情况下,根据法律、公司章程处理即可,个别股东的意见不会阻碍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当然特殊情况只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二、公司分立是否必须全体股东签字

公司分立如果全体股东同意的,可以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担保投资公司法规

新的《公司法》第一章总则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的第二节(股东大会)第一百零五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比而言,新《公司法》关于担保的条款明显增多,而且内容明确具体,特别地,公司为股东或他人债务担保的条款以公司(不是董事、经理)的名义明确地出现在具有指导原则的第一章总则中,意义非同寻常,这说明新的《公司法》在立法的本意和技术上,公司担保已经由对决策机构的限制上升到对公司行为的限制。

新《公司法》在总则和分则中分别列有担保的条款,而且这些条款的规范是强制性规范,其义务性要求十分明确,必须履行,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加以变更或违反,所以这些条款已不仅对公司内部决策机关行为的约束,而是直接决定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即合法通过的股东会(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成为公司为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担保的生效要件。如果担保合同违背这些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担保合同将被认定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股东借款  公司借款给股东
    公司可以向法人或股东借款,借款收据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作帐,分录为: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采用借款的方式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有哪些情形1、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掌握公司股权的一方,可以以虚构公司运营成本(如开广告发票、大幅做账提高公司进货价格)方式减少另一方的可分配股权净值,也可以采用假签合同、对外付款无法回笼、做呆死坏账的方式,减少股东可分配权益,使公司流动资金和净利润大大降低。2、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为了避免自己的股权价值遭受离婚分割的损失,和生意伙伴恶意串通,以合法担保合同形式,为生意伙伴提供担保。之后,又故意指使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形成诉讼,利用判决书、调解书承担连带责任,合法地输掉夫妻共同股权所包含的财产。3、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
    2023-03-12
    357人看过
  • 股东会同意前,公司借款是否有效?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往往是比较巨大的,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是解决资金压力的重要方式。而公司贷款要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借款需要经股东大会的决议通过,但无股东会决议的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公司与公司借款合同是否有效1、公司与公司借款合同若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023-07-07
    224人看过
  • 股东会同意公司向银行借款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第三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向银行借款期间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向银行借款期间的注意事项有:法人、其他组织及其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效;企业借款融资过程中应避免非法集资,企业
    2023-07-06
    113人看过
  • 股东借款给公司要出具借条吗?
    一、股东借款给公司要出具借条吗?股东借款给公司要出具借条,只要有借贷行为就应该写借条,借条的正确书写格式:1、标题要写“借条”。2、“表明借款的目的,以免一旦发生诉讼后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分手费等抗辩。3、写出借人姓名的全名。4、表明出借的方式。5、金额应既写阿拉伯数字,也写大写数字,以避免之后就是否篡改发生争议;同时币种也要写明,既要写明是人民币还是其他币种。6、借款时间和还款日期必须明确,以免因何时还款发生争议;借期也要大写。7、利率应写清是年利率或月利率,同样也要附大写。8、以“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借条正文末尾添加内容,同时借条正文和借款人签字之间不留空行。9、借款人的姓名应写全名。10、该日期应为所借款项实际支付的日期,并应大写。二、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
    2023-04-18
    235人看过
  • 法人个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需要股东同意吗
    借款是需要股东会同意,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一、公司章程变更要经过哪些程序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根据《公司法》第47条和109条的规定,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得以会间的临时动议提出。如果董事会怠于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股东可以提出修改提议。并且在董事会不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情况下,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2023-03-11
    109人看过
  • 股东向公司借款超期不还要缴个税
    石某2003年以其夫妻二人的名义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餐饮、旅店业。近期,广州地税部门税务人员对该公司账务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账面反映法人代表石某于2006年1月在公司的一笔借款,借款的金额为3万元,直到检查时仍挂账未归还。检查时,石某又不能提供该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证明。由此,地税稽查局依法向石某作出追缴个人所得税6000元的税务处理决定。对此,石某不理解:他本人只是向自己的公司借款,并不是对公司利润进行分配,为什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石先生的疑问,广州市地税局解释: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借款的性质,属于投资者私人性质的借款超一年不还视同利润分配,须缴个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文)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
    2023-04-24
    199人看过
  • 大股东卖公司小股东不同意
    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一、股东分家谈不拢怎么办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二、股东分家谈不拢怎么办,法律咨询我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
    2023-04-02
    320人看过
  • 公司向股东借款有哪些需要知道的?
    1、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否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或者是法人之间互相借贷的行为,并非由专门的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借款行为。而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否合法关键要看是否是民间借贷行为。从定义上来看,股东借公司的钱是属于民间借贷行为。2、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否合法有效?股东借公司钱是否合法有效关键在于是否属于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借款利率是否超过了所规定最高利息,超出所规定的民间借贷最高利率,那么则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其次则是否有违法法律或者是行政法规的行为,若出现这些行为则属于不合法的借款行为。3、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是否收到法律保护?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借款是否会受到法律保护关键要看是否合法有效。而所谓的合法是指借款程序以及用途和债务关系的合法性。若在不违法相关公司章程的基础上获得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并且通过了相关的法定程序,那么则是合法受保护的。反之,则是不合法不会受到法律保护。4、股东
    2023-06-05
    418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不要登记?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条件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即我国法律不禁止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也不需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我国法律和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2.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条件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会直接引起股东结构的变化,增加新股东,对此,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涉及到股东表决权问题,对“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何理
    2023-02-26
    345人看过
  • 股东抵押股权需要公司同意吗
    股权作为股东的动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东无需经过公司同意即可对股权进行质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些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一、股权质押流程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质权合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二、抵押和质押的区别1、概念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
    2023-02-11
    445人看过
  • 公司借款给股东利息要交税吗
    一、公司借款给股东利息要交税吗向股东借款是会有利息的。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因此,在没有掌握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仅凭股东向公司借款就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缺乏法律依据.如果股东在借款活动中违反了有关金融管理、财务制度等规定,应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向股东借款利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税前扣除:(一)借款金额与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2:1(金融企业为5:1);(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
    2023-06-09
    323人看过
  •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 公司的债务股东要还吗
    股东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一、小股东可以通过怎样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权。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股东提案制度。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3、累积投票制度。目的在于防止大股东利用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监事的选举,纠正了“一股一票”表决制度顿在的弊端。4、加强股东知情权。股东可以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5、公司
    2023-03-24
    203人看过
  • 个人借款需要公司股东签字吗
    公司贷款并不需要股东签字。企业用户申请企业贷款时,一般是要求法人签字。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因此股东签字的话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而企业的法人的唯一的,从法理还是实务出发,只能是一个人担当。一、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是什么属性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是指由一家公司单独出资设立的新公司,而投资的这家公司又是其他公司或企业投资或控股的。(一)非自然人投资指一个公司的投资者不是自然人,可能是公司、合伙企业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投资主体。(二)法人独资指一个公司的股东是一个法人,是一人有限公司,法人的种类很多,有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如事业单位。也就是说,“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说的是一家公司的投资者可以是非自然人投资,也可以是控股的法人独资,它们说的是投资主体上的差别,而投资主体的差别又对应着公司组织形式的差别,要注意区分。二、一人公司的股东资格1、对投资主
    2023-06-22
    212人看过
  • 股东向公司借款多长时间要还
    股东借款多久必须归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还款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一、借款人如何偿还银行贷款借款人必须按照贷款合同中约定的本息、还款日期、还款方式偿还银行贷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借款人实在无法按期还款,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2023-04-07
    21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股东借款是否需要经过公司同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9
      涉及公司的问题都是比较复杂的.你朋友的行为是否是抽逃还不一定,要看资金出去的形式,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恐怕还是经过公司同意的,不知是否是以借款的名义,如果是以他个人名义借出而又长期不归还的,应属于是一种挪用的行为,但并不能以此种行为就否认他的股权.你转让股份是否要经他同意一要看你们的公司章程里有否相关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目前没有什么情况下可以否定股东资格的法律规定,我认为目前的办法是你修改章程.
    • 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意股东的股权转让, 股东不同意, 公司怎么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6
      如果没有其他第三方收购,股东也不愿意收购,那只有请你们公司收购,如果公司也不收购,在下面几种情形下需要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
    • 公司并购股东要求股东同意,股东会不会收购公司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5
      不一定。也有可能需要股东会同意。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
    • 公司股东要求退股,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7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您想要退出公司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一种是其他股东收购您所拥有的股权。前者比较麻烦,而且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手续,一般公司的其他股东也不会配合您直接抽资,建议您采取后一种方式,即转让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
    • 股东跟公司借款有什么要求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0
      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同时不应存在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