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如何形成收养关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关系自收养登记之日起成立,所以是否办理收养登记是收养是否成立的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被收养人户口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收养人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对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方能收养小孩:①无子女;②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③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④年满30周岁。
-
民法典中如何形成收养关系
391人看过
-
民法典中继女如何形成抚养关系
150人看过
-
民法典中怎样算形成抚养关系
393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确立收养关系
49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如何收养关系
296人看过
-
民法典中未办收养证成立收养关系吗
124人看过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收养,是指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加以抚养,使原来没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们产生了法律拟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更多>
-
民法典中如何解除收养关系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18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收养人和送养人可以协商解除收养关系,也可以诉讼解除收养关系,具体如下: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
-
民法典中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12继子女是否形成抚养关系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婚时应是未成年人; (2)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的配偶应享有直接的抚养权; (3)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应共同生活,特殊情况除外; (4)扶养事实达到一定年限。
-
民法典中如何变更抚养关系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7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民法典中抚养关系如何变更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30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变更孩子的抚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
-
民法典之前的收养关系如何证明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31.《民法典》实施前的“事实收养”原则上予以承认。当事人可以补办收养公证,明确收养关系。 2.《民法典》实施后,收养关系的成立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对不具备《民法典》规定形式要件(如登记和公证等)的事实收养,为无效的收养关系,不承认其效力。 3.如果收养人是在1992年4月1日前收养孩子的,可以直接去收养地的民政部门补办收养手续;如果该事实收养的行为发生在《民法典》颁布之后,则不受法律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