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执行庭申请延期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6:03:30 331 人看过

延-期执行申请书

延-期执行申请书申请人:

(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延-期执行()Χ法民初字第ΧΧ号民事判决书

事实与理由:(写明原判决书的内容、延-期执行的具体事实等)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推迟或终止法院强制执行

一般就是和执行申请人达成和解、提供执行担保、出现执行承担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修正)

第二百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修正后的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延-期执行

延-期执行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在执行程序中规定的,申请执行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处分n从实体权利上说,他有权同意被申请执行人暂缓履行义务,从诉讼权利上说,他有权同意暂停执行程序。因此,申请执行人自愿表示延-期执行的。执行程序应予中止。

递交延-期执行申请书就可以有效的使执行期限往后延,从而得到更加恰当的处理方法。我们也应该了解它的基本法律知识,了解法律不仅能让我们更加爱法懂法,也可以让我们在接触运用的时候能了然于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赡养费相关文章
  • 怎么进行行政强制执行延期申请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证明材料,填写《延(分)期缴纳罚没款审批表》、《延(分)期缴纳罚没款保证书》。作出延分期缴纳罚款决定,其期限应当明确,不能含糊不清。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
    2023-06-13
    423人看过
  •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中止执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人民法院会依据申请人的要求,中止执行,申请人表示执行时,恢复执行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刑事诉讼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条件吗跟民事诉讼不同,在刑事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条件要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需具备的条件有下面几个: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
    2023-06-13
    475人看过
  • 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申请冻结吗
    一、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申请冻结吗?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申请冻结。法院在对被执行人实施执行强制措施的时候,有可能会冻结被执行人信用卡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信用卡资金属于可以执行的财产范围内。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
    2024-02-02
    81人看过
  • 法院执行庭不执行向哪里投诉
    法院执行庭不作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欠钱不还该怎么执行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
    2023-03-28
    184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期的,冻结期限可以续行吗
    一、申请执行人申请延期的,冻结期限可以续行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查封财产到期前,申请人申请延期的,人民法院应该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冻结,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原期限的一半。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二、法院查封的手续是怎样的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
    2023-12-19
    486人看过
  • 强制执行延期申请书怎么写
    延缓执行申请书申请人:王XX,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惠州市河南岸XX大厦房,身份证号:xxxx电话:xxxx被申请人:肖XX,男,1964年3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惠州市。申请事项申请强制执行延缓执行。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现已进入执行阶段,因一、二审判决错误,被申请人不具有施工主体资质的无效合同认定为有效,并且申请人已经全部支付工程款,被申请人不但没有完成工程施工工作,反而恶人先告状提起诉讼,申请人因认为自己已经全额付款不存在拖欠工程款有必胜的把握,所以没有委托律师,但因申请人不懂法律规定没有在一二审中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及没有想到已经支付的工程款法院不予认定的现实情况,导致申请人败诉,现申请人已经委托律师并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相信法院会公正判决,因此,现申请贵院延缓执行,待近几日省高院会向贵院出具中止执行裁决书,以免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到损
    2023-04-27
    147人看过
  • 强制执行到期能申请延续吗
    一、强制执行到期能申请延续吗?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申请延期的。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而申请执行的时效可以中止、中断,所以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时效可以因中断或者中止而延长。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或者其他行政给付义务,行政机关拒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
    2024-02-03
    377人看过
  • 哺乳期外执行:能否申请延长?
    监外执行哺乳期是不可以申请延长的。法律明确规定,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应当及时收监。妇女因哺乳期被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后,不可以进行延长,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收监,监外执行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收监,由其他机关作出的,其他机关应当尽快作出决定,将犯罪分子进行收监。哺乳期被调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哺乳期被调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是可以申请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请书。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
    2023-07-11
    327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要受 执行期限限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三)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提供不出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在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对人民法院认定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书面表示认可的;(四)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变卖,或者动产经两次拍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经三次拍卖仍然流拍,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五)经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财产但不宜强制执行,当事人达
    2022-10-14
    354人看过
  • 本次执行再次申请执行要多久开庭
    一、本次执行再次申请执行要多久开庭法院执行过一次,第二次执行的时间不固定,要根据第一次执行的时间来确定。执行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执行完毕,如果当事人认为执行法院故意拖延执行、执行不力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二、本次执行再次申请执行的费用由谁承担车提醒您,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
    2023-11-26
    403人看过
  • 先予执行复议向谁申请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被申请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第一百七十二条利害关系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处理。
    2023-04-22
    287人看过
  • 仲裁申请执行哪个庭
    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劳动仲裁申请执行流程(一)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
    2023-07-21
    303人看过
  • 取保候审向谁申请执行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取保候审向谁申请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1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但由于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等原因,对犯罪嫌疑人尤其是检察、法院交付执行的被告人基本处于失控状态,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所地在外省、市的,是由案发地公安机关执行,还是由被告人住所地公安机关执行不统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但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履行何种批准手续,没有明确的规定,执行机关批准被告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应征得决定机关同意的规定没有落实到位,因缺乏严格的审批手续,批准流于形式。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随意离开居住的市、县,有的只是打个招呼,有的连招呼也不打,无人过问,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提供了可能。二、取保候审期限多久1.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
    2023-05-20
    413人看过
  • 欠债人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后有效期有多久
    一、欠债人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后有效期有多久一般是债权人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的有效期是2年,法院强制执行时间是6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3.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4.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
    2023-10-09
    145人看过
换一批
#赡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赡养费
    词条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赡养费
    相关咨询
    • 申请执行是向当地法庭申请执行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4
      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国内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只要你的文书是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必须执行。如果能提供财产线索,执行起来更快,没有的话法院会自己查。欢迎来询
    • 怎么向执行庭写强制执行申请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首先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是要在两年之内。其次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还有生效的判决文书。申请书怎么写,是根据每个案件具体来分析的,没有办法给你一个特别木模版。
    • 农民工工资执行庭可以向上一级执行庭申请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7
      一、该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
    • 监外执行哺乳期延期向哪个部门申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
    • 申请强制执行,延期执行,是什么意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6
      一般来说,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最迟是六个月内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