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出资是什么?股东的出资方式是什么?一、股东出资概况?股东出资,是指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时,依照协议、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者履行其他支付义务,以取得股份或者股权的股东(包括发起人、认股人)。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二是股东出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可以用货币计价的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可以将德国财产和非货币财产转让给股东依法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可见,我国《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确认有两种方式:货币性出资和非货币性出资,可分为:>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公司的设立必然需要一定的资金来支付公司的设立费用和公司成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因此,股东可以货币出资。其中一名股东为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以外币出资。
我可以投资证券吗?我国《公司法》之所以没有规定证券作为出资的一种,是因为证券大多是债务性证券,具有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公司可以直接使用,股东在实现有价证券后,方可按比例出资。实物是指有形财产,在法律上分为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实物是有形财产的一部分。有形财产可分为动产和不动产。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自由移动或一旦移动将破坏其物质形态或经济价值的财产。动产,是指除不动产以外,能够在不损害其原有经济价值和物质形态的情况下移动的财产。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一种,以动产出资为主,不动产出资次之。一般来说,股东的实物出资应当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实物原本为股东所有。其次,实物投资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否则,这种投资将毫无意义,只会增加公司出售实物投资的麻烦。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知识劳动成果的专有权。不断扩大的知识产权开放体系主要包括著作权和相邻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商品名权。
4。土地使用权
公司需要一定的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公司股东可以按土地使用权出资。
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权作价后,股东向公司出资;另一种是公司向当地市(县)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批后,公司通过签订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是股东出资方式,后者是公司成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1)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二)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1)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核实其价值,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二)未依法评估:投资者以非货币财产先行出资,未依法评估价值的,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债权人要求确认出资人不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确定的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投资者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三)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投资者不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合同中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投资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逾期不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者不减轻权利负担的,依法缴纳。
(4)已交付未办理的所有权变更:可以补充、更正,自实际交付之日起享有股东的权利。(一)投资者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需要登记的财产出资,该财产已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投资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当事人在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办理了所有权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已履行出资义务。(2)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投资者的主张,即“因其实际将财产交付公司使用”而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5)所有权变更已办理,但未交付:应交付,实际交付后才能享有股东权利。
投资者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知识产权等需要登记的财产出资,已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但未交付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应当向公司交付,在实际交付前不享有权利,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投资者可以持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于中国境内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权公司的股权不得用于出资:
①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②质押物已经设立;
③依法被冻结;
④股权公司章程规定股权不得转让;
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未经批准转让股权的,股权公司股东应当报国务院批准等(三)投资者以其他公司的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投资者已履行出资义务:
①出资的股权由投资者依法持有,可以转让依法(如股权仍在法定的限售期或股份锁定期内);
②出资的股权无瑕疵或权利负担;
③出资人已依法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书面同意。已依法对所投资的股权进行了评估。如果双方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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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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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这个出资额度是根据股份来进行分配不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1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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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采取什么方式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是怎样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既可以采取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相应的规定。 (1)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实物作价出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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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不到位的股东出资的方式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9协商不成,委托专业机构评估作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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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的方式的用法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3股东可以货币出资,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其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1、货币出资 现金出资又称货币出资,是指股东直接以法定货币单位出资。 2、实物出资 用于现物出资的标的物必须能以某种公平的方法评估折价,换算为现金。 3、知识产权出资 知识产权所有人将能够依法转让的知识产权专有权或者使用权作价,投入标的公司以获得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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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出资限制是多少?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7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