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利的界限划定:明确行使与被行使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5 08:12:31 218 人看过

一、权利行使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二、权利行使要有限度。三、权利行使目的要合法。四、权利行使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权利待定说”的内涵及抗辩权的行使

(一)“权利待定说”的具体涵义。“权利待定说”其涵义应包括三个方面,即时效完成后,请求权有可能依然存在,权利人仍可以主张、保有、受领等方式行使该权利;时效完成后,债务人有权行使抗辩权,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且一旦放弃就不得反悔,就应履行义务;时效完成后,债务人自动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取得履行利益不属于不当得利,债务人无权以不知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

(二)主张请求权的的主体及主张时效抗辩权的主体。前者原则上是债权人本人及其继承人,后者原则上是债务人本人及其继承人。但下列厉害关系人也可以行使抗辩权:一是保证人可以行使主债务人所有的抗辩权,即使在主债务人抛弃其抗辩权的情况下,保证人仍然可以行使;二是连带债务人中之一人的诉讼时效完成,其他债务人就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有权予以抗辩。

(三)时效抗辩权行使的规则。

(1)抗辩权行使的方法。义务人为抗辩意思时须明确表示出来,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均可,默示则不成立。

(2)抗辩权行使的场合。只能在诉讼中行使,在诉讼外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3)抗辩权行使的时间。只能在一审中行使,如在一审中未行使的,就视为放弃时效利益,二审及再审中不得行使。

(4)抗辩权行使允许反悔。即债务人行使抗辩权后,可以将其撤回,这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及提倡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均有利。

(5)抗辩权的行使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滥用抗辩权进行恶意抗辩的,应予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指原国有企事业单位为干部职工建造福利房时由国家划拨的土地.现在要作为二手房出卖,国家不能在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的情况下让这块土地永远成为福利地在市场上流通,因此要买方缴纳一笔土地转让金,然后领取的土地证上土地的性质就改成转让了。二、适用发范围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三、相关法律依据第一条为加强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发挥国有土地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
    2023-04-13
    457人看过
  • 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二、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经国家批准申请无偿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2023-03-19
    224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法律规定与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法律规定与执行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法律规定刑法条文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1]。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
    2023-02-08
    251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概念、法律规定与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根据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刑法第54条规定的各项权利。执行期满,应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政治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恢复政治权利后,重新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但因剥夺政治权利带来的某些消极后果
    2023-06-11
    370人看过
  • 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概念
    一、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概念首先,合理使用无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则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其次,合理使用的范围较为广泛,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十二种,而法定许可的范围较窄,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再次,合理使用是任何人用,要求具有非营利性,满足使用者个人对于文化产品的需求,允许其小范围的使用他人作品。而法定许可是传播者的特权,简化著作权许可手续,为促进作品广泛而迅速的传播。这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最主要的区别。与其他国家著作权法关于法定许可的规定相比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即作者声明保留权利者除外,这是我国《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的特殊规定。侵权公式:接触(可能性)+(实质性)相似—合法来源=侵权,原告通常对“接触(可能性)+(实质性)相似”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于侵权案件的,原告需要提交的证据链包括:权属证据、侵权证据、赔偿证据。二、法定许可
    2023-04-24
    448人看过
  • 明确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
    代持股人是名义的股东,那么股东权利也只能以他的名义来行使,因此,实际出资人要控制公司,必须约定好股东权利行使方式,比如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等,必须通过实际出资人同意,代持股人必须按照实际出资人的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这样的约定可以有效保障实际出资人对公司的控制权。一、在公司有股份但是没有股权有股份则是有股权的。如果股东没有股份大概指的是名义股东,又称显名股东,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实际上并没有实际出资。名义股东背后通常有一个实际出资人,两者之间可以订立合同,约定可以由名义股东代替实际出资人行使的权利。二、股东可以委托他人出资吗?股东委托他人出资需要签署的委托协议,否则,没有经过出资人的同意,而冒用他人名义出资并将该他人作为股东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冒名股东。但委托出资与名义股东有所不同,名义股东(显名股东),是指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及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文件中,但事实上并没有向公司出资的人。从
    2023-06-22
    32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的概念)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03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要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有权利存在,且该权利可以被请求;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根据2012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
    • 行使法律的界限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5
      行使法律的界限: 一、权利行使的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二、权利行使要有限度。 三、权利行使目的要合法。 四、权利行使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 代位权的概念,代位权的行使怎么进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代位权的概念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依法享有的保全其债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实体权利。二、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1)代位权须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由于代位权是对他人权利的行使,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2)代位权的行使须以诉讼的方式行使。依国外法例、学说,代位权的行使既可以于诉讼内又可于诉讼外行使。我国《合同法》
    • 专利侵权行为的概念与责任、行为的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9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及有效范围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是专利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害专利权的责任。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利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1)停止侵权;(2)消除影响;
    •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3-07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