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破产的滞纳金、罚款的申报和清偿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84号)的规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税收优先权执行时包括税款及其滞纳金。
因此,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滞纳金只应计算到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案件受理后则不宜再计算税收滞纳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破产企业欠税以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应一并作为破产债权申报,且滞纳金和税款一样享受税收优先权。而税务机关对于破产企业作出的罚款在我国破产法中是作为除斥债权被排除在破产债权之外的。
一、破产清算需要注意哪些财务问题?
1、财产清查:
(1)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资产,进行价格重估后入账。
(2)对盘点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亏,必须查明盘亏的原因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3)对出租出借的资产应依法追回。
(4)将挂账的待处理财产损溢等资产性损益转入利润分配账户。
2、债权债务的处理:
(1)调整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余额,将应收款项有关明细账的贷方余额结转入应付款项账户,将应付款项有关明细账的借方余额结转入应收款项账户。
(2)对已经发生坏账的应收款项,作为坏账损失进行调整。
(3)对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账外债权、债务进行入账。
3、进行破产清算会计核算:
(1)财产清查完成后进行相关账务调整,编制资产负债表。
(2)依据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查相关资料,对破产清算财产进行资产评估。
(3)确认资产评估结果后,应根据得到资产评估结果调整会计账务,资产的增值和减值应当计入变现损益会计科目。
4、破产清算财产分配方案以及处置原则经债权人会议商议通过后,对破产清算财产依法变现:
(1)实物类资产将变现转变为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在收回时也要记入货币资金。对于坏账产生的损失记入变现损益账户。
(2)负债类账户基本保持不变,设置抵押债务账户进行优先清偿;设置应付工资和各项劳动保险费、应付职工安置费等账户进行第一顺序清偿;设置应缴税金账户进行第二顺序清偿;设置短期借款以及应付账款等账户将按比例清偿的债务列为第三顺序。
5、清偿债权后,清算组根据事先编制的财产分配方案,然后依据破产清算财产变现后的金额,编制财产分配方案:
(1)应借记抵押债务、清算费用、应付工资、应付职工安置费、应缴税金、按比例清偿的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等账户,贷记货币资金。
(2)将负债中无法偿还的应付账款等账户的余额与投资人净权益、清算费用、清算损益和变现损益账户金额对转为零。
(3)将资产类的职工福利设施和权益类剩余的实收资本与接收单位进行交接。
二、公司欠税破产清算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清算是出现在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股权(权益)性投资损失,应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其中第二种情况就是有关被投资方破产公告、破产清偿文件。这就是说,在企业出现破产清算的情况下,企业的投资者无需等到破产企业进行完企业层面的所得税清算业务后再进行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清算。
因此,在企业破产清算中,投资者层面的所得税处理非常简单。企业投资者只需要根据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向税务集团提供被投资产的破产公告即可向税务机关进行该项投资资产损失的报批手续,确认资产损失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对于个人投资者,该项投资无所得,也就不涉及任何所得税处理。
-
企业重整与破产清算管理企业破产清算顺序
92人看过
-
重整计划:破产清算后的破产重整
168人看过
-
破产清算欠税滞纳金怎么算
183人看过
-
破产包括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吗
309人看过
-
破产重整是破产吗,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有哪些不同
151人看过
-
破产清算税务滞纳金清偿顺序
207人看过
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
滞纳金计入破产债权清算?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1、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那么是不属于破产债权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十一条?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1)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
-
破产重整清算和解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15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名“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破产法规定了三种制度: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
-
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重整,两者有何区别及两者如何进行处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均是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程序,共同构成现代企业破产制度的三大基石。1、三者的调整内容和规范重点有所区别(1)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债务人不复存在的一套制度。破产清算制度往往适用于那些无法通过重整或和解而继续生存下去的公司。(2)破产和解制度着眼于通过债权人
-
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破产清算的区别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制度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破产程序,我们在工作中是需要了解的。破产清算、重整、以及和解制度都是处理破产案件的程序,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其中的区别是什么,那么破产重整破产清算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调整内容和规范重点有所区别(1)破产清算制度是通过宣告债务人破产后,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处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分配规则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最终使
-
怎么区别破产重整和破产清算呢?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29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 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一定情况下也可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管理人的职责有所不同。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管理人主要进行管理工作,在重整中管理人担任的角色更像是监督人,对重整活动进行监督。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