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员组成了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4:53:12 193 人看过

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对社会保险实施社会监督。其组成人员有: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工会代表及专家等。

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并不是每一级政府必须设立。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更名为南京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保障监督工作,完善社会保障监督体系,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更名为“南京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陈家宝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沈健市政府秘书长

黄澜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德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委员:黄河市计委副主任

刘宝春市经委副主任

王裔华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翁国玖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大金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平市监察局副局长

邵志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徐卫平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永茂市国税局副局长

何声贵市地税局副局长

张宏霞市总工会副主席、纪检组长

康正平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副主任

周小祺市商业银行副行长

郭试平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思明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宗健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魏正镛金城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运才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人才资

源处处长

徐德华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孔兵南京卷烟厂人力资源处副处长

查朝云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人事处处长

杨代森江海航运集团退休干部

刘永振市公交总公司退休干部

杜学成华联商厦退休职工

孙向阳3503厂退休职工

付康生南京师范大学科技处处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王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邵志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条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用人单位代表、参保人员代表,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等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掌握、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施社会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发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中存在问题的,有权提出改正建议;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依法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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