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交通事故死亡算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6:52:39 440 人看过

上班交通事故死亡不一定算工伤。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辆事故的职工,如果不是自己主观意图所导致的伤害,或者是死亡,都应该认定成为工伤。因此交通肇事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都可以算工伤。

一、什么时候不能被定为工伤

发生下面两种情况,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算工伤,不能享受工伤补偿:

1、如果是员工自己驾驶机动车,在路上摔伤的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

2、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是以走路的方式回家,如果造成车祸的原因是因为员工想获得工伤赔偿而故意让自己受伤制造车祸,想敲诈勒索公司和骗取保险公司高额赔偿金,这样的情况下员工是承担主要责任的,所以不能算作工伤。

3、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行人刻意撞击机动车造成的车祸,机动车驾驶员不承担赔偿责任,反而作为行人走路去上班的员工需要承担全部责任,而且这场事故所造成员工身体上的伤害也不能定义为工伤,更没有理由请求任何人赔偿他的损失。

三、上班途中劳累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上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不算工伤。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认定书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因伤多久死亡算死亡诉讼时效?
    一、交通事故死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时有损害发生,应从此时开始在两年内起诉,如系人身伤害则应在一年内起诉。如某些损害是在事隔一段时间后发现的,则应在发现之日起计算时效期间。事隔二十年后才发现受到损害而起诉的,将得不到法院保护,特殊情况下由法院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二、交通事故案件的起诉期间交通
    2023-02-18
    343人看过
  • 职工下班因交通事故死亡引发“非因工死亡”官司
    中国法院网讯“真是感谢人民法院,现在的政策还真是保护老百姓的利益,没想到这么快就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日前,死者李某的亲属接到山东省宁津县法院的判决书时激动的流下了眼泪。死者李某生前是某塑胶制品公司的工人,公司未和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为其交纳了工伤保险。2007年11月,李某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逃逸。事故发生后,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无法认定,责任不明,未做出是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认定。死者李某的丈夫孩子和父母在无法通过交通事故处理获得赔偿,又不能通过工伤保险获得救济的情况下,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某塑胶制品公司按职工非因工死亡支付相关费用。2008年5月,山东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由塑胶制品公司给付诸申诉人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16000元,并且塑胶制品公司自2007年11月起,每月支付给死者李某的孩子及父母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各180元(以后随
    2023-06-08
    221人看过
  • 职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单位有责任吗
    一、职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单位有责任吗用人单位是没责任,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后费用由工伤保险、单位承担。不属于工伤的,其医疗费用自己承担。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
    2023-06-17
    198人看过
  • 交通肇事逃逸死亡算不算故意伤害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逃逸行为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交通事故罪的逃逸情节进行处罚,最高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死亡怎么处理?交通逃逸事故造成死亡的,构成了犯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023-08-05
    283人看过
  • 上班前一个半小时出事故伤亡,算工伤吗?
    上班前一小时,上班路上出事,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职工上班前一小时,在上班路上出事,是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如果路途遥远,需要在哪个时间段出门上班,是合理的时间,并在合理的路线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上班前一小时,在上班路上出事,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手动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二)项规定,视同工伤。 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
    2023-02-22
    311人看过
  • 死伤算特大交通事故吗
    造成死亡一人一般不可以构成特大交通事故,造成2人以上死亡以及巨大财产损失的,才可以被认定为特大交通事故。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交通肇事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醉驾造成财产损失的根本标准是什么?醉驾造成财产重大损失标准是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除此之外,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也属于重大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1、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致2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致2人死亡量刑标准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而定。1、如果车祸导致二个人死亡,只是简单的交通肇事,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肇事人是故意撞死两人,有主观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从事交通运输人员
    2023-03-10
    4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在上下班期间是否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员工为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如果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被认定为工伤。员工为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治疗费用从哪里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是,如果工伤保险基金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则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医疗费用。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医疗费用的结算。因此,工伤治疗费用应从工伤保险基金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
    2023-08-28
    36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轻伤会导致死亡吗
    一、交通事故轻伤会导致死亡吗交通事故轻伤虽然风险不大,但是不治疗还是有可能落下病根存在死亡风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二、交通事故轻伤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轻伤是
    2023-06-15
    77人看过
  • 工伤多少日后死亡不算死亡事故
    只要是因工去世的不管多少日后死亡的都算死亡事故,因工去世的待遇包括:(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工伤认定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工伤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
    2023-02-15
    116人看过
  • 上下班骑车摔伤算不算交通事故?
    上班途中骑车意外摔伤不算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自行车并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并非交通事故,且自己摔倒应自己负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二)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三)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四)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3-06-22
    197人看过
  • 上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工伤吗什么时候算的
    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1、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属于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一、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4、机动车事故。二、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下一步的做法如下:1、核对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2、估算赔偿数额;3、处理赔偿事宜。三、工伤认定申请方法具体如下:1、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2023-03-05
    97人看过
  • 工伤算不算正常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一、工伤算不算正常上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需要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
    2023-04-28
    468人看过
  • 上班路上疾病死亡是工伤吗
    职工上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应按因病死亡处理视同为工伤,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省市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规定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一、社保人去世了怎么处理社保人去世了分以下几情况来看:1、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2、刚领几个月,或者还没领完养老金就去世的情况,还有参保人移居国外停止参保的情况,退休后身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减去过去已领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可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不管是不是自己交的全部费用。(个人交的也是有单位部分的,单位部分的进社保统筹
    2023-06-27
    167人看过
  • 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死亡算工伤吗
    一、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死亡算工伤吗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死亡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二、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有什么?工伤认定的管辖规定有,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对不予认定工伤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
    2023-05-22
    167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事故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更多>

    • 上班途中车祸算工伤吗,交通事故死亡工伤赔偿多少钱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2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上下班迟到出现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3
      是否属于工伤,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不管迟到早退,只要是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
    • 在工厂上班上班死亡后算上班工伤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01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如: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
    • 2022年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算不算工伤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14
      工伤赔偿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受到伤害所应得到的赔偿,如果员工只是受到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则应该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如果造成员工伤残的,还应当赔偿其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直接造成员工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员工家属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 工地工作人员下班途中有交通事故死亡算不算工伤?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9
      如果车祸发生在下班的合理时间、合理路途,又本人非主要责任,则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针对该规定的理解和适用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人社厅函[2011]339号)作出专门解释:(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