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诉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11:03:49 237 人看过

刑事抗诉的有关规定的情形有:上诉程序的抗诉,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不论判决和裁定是在执行中,还是已经执行完毕,均可提出抗诉。

一、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期限

检察院抗诉分两种情况,

1、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阻止一审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2、是再审抗诉,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错误,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与其同级的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审判监督程序。

上诉程序的抗诉,法律规定对于判决的抗诉期限为10日,对于裁定的抗诉期限为5日。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有错误,不论判决和裁定是在执行中,还是已经执行完毕,均可提出抗诉。

刑事抗诉是在法院进行判决时如果当事人双方对于判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当庭提出抗诉,提出抗诉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在提出抗诉的过程中必须有新的证据材料或者明确的事实理由进行支撑,如果没有明确的理由或者是相关的材料的,法院有权不进行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抗诉相关文章
  • 刑诉法不诉讼的情形有哪些,有什么规定
    (一)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所谓法定,是指法律规定的“应当”,即是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们检察院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不享有做出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决定的自由裁量权,只能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二)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或轻罪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7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三)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起诉。《刑事诉讼法》第175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一、证据不足可以重新起诉吗?证据不足可以重新起诉。在我国,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有三种,分别是相对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就是检察院认为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犯罪事实,不符合起诉条件,经
    2023-04-03
    465人看过
  • 关于中止的刑诉法条款规定的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关于中止的刑诉法条款规定的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
    2023-04-13
    16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有哪些情形?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有哪些情形?《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的情形有:(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
    2023-04-13
    317人看过
  • 刑事抗诉不愿抗的原因有哪些?
    一、刑事抗诉不愿抗的原因有哪些?1、以改判作为刑事抗诉的唯一标准,致使应当抗诉案件不敢抗诉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抗诉工作总方针,一些检察院不能够正确理解、把握方针的实质,不能正确掌握坚决与准确的辩证关系,片面地强调抗准,错误地将法院能否改判作为抗诉的唯一标准,一些地区的案件质量考评标准还将抗诉支持率、抗诉改判率作为考评加减分的依据,如辽宁省2006年执法质量考评标准第十六条规定:全地区抗诉改判率低于40%的,市院减10分;第十七条规定:本院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院支持率未达到50%的,减5分。为了取得考评好成绩,基层检察担心提出的抗诉案件上级院不支持被扣分而不敢提出抗诉,上级院则由于担心抗诉案件不改判被扣分而不支持基层院抗诉,其结果造成抗诉案件数量减少,应当抗诉的案件没有提出抗诉。2、重配合,轻制约,束缚了抗诉手脚为了提高
    2023-06-03
    249人看过
  • 刑事抗诉有哪几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
    2023-08-05
    294人看过
  • 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法律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一、什么是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权本质上是义务人的一项民事权利,义务人是否行使,司法不应过多干预,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根本要求。当事人一方根据实体法上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在诉讼中提起的诉讼时效抗辩是实体权利的抗辩,是需由当事人主张的抗辩,当事人是否主张,属于其自由处分的范畴,司法也不应过多干涉,这是民事诉讼处分原则的应有之意。因此,遵循上述意思自治原则和处分原则,在义务人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情形下,人民法院不应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
    2023-03-04
    203人看过
  • 抗诉民事刑事的区别有哪些?
    一、抗诉民事刑事的区别有哪些?民事抗诉和刑事抗诉的区别是:一是实质要求不同,只有法院的生效裁判具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检察机关才应当提出抗诉;二是形式要求不同,除最高检察院可以对最高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外,只有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另外,凡是人民检察院按照再审程序提起的抗诉,人民法院必须受理和审理,并作出裁决。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赋予其对生效判决、裁定有权直接提起再审。这首先是人民检察院自身职能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其抗诉权是公诉权的自然延伸,这两种权都必须包含着法律监督的内容,否则法律监督权必然落空,检察权也难完整。二、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情形1、下级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
    2023-04-13
    168人看过
  • 对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人民检察院而言,具备以下六种情形就应当提出抗诉:1、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律事实不清,指控犯罪证据不足;2、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而却被判无罪,或者使无罪的人受到法律的追究;3、适用法律错误使重罪轻判、轻罪重判;4、对被告人的罪名认定有错误,一罪判数罪或者数罪判一罪,导致量刑畸轻畸重;5、在没有法定的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的条件下,对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了缓刑;6、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2023-08-15
    329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立案的程序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终止,仅限于审判阶段,表现为终止审理。在审判阶段,除上述第1项规定的情形外,对于其他5种情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二、刑事诉讼法立案的程序有哪些?(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
    2023-06-11
    383人看过
  • 刑事抗诉案件诉讼规则有哪些?
    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刑事抗诉,法律术语,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程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下抗上审,二是同抗同审。刑事抗诉包括上诉程序的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前者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就是下抗上审。而同抗同审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
    2023-06-24
    319人看过
  • 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指定辩护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辩护是控诉的对称。​一般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理由而进行的申辩活动。一般案件中被告会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但是有的案件中的被告人没有能力请律师,法院会根据相关制度规定为当事人指定律师。一、指定辩护的概念辩护分为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决定是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如果被指定的是律师,那么人民法院与律师所在单位则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二、刑事诉讼法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2023-06-11
    158人看过
  • 刑事诉讼抗诉图中有规定抗诉的期限吗
    刑事诉讼抗诉图中有规定抗诉的期限是10天。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撤回抗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不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移送案件;如果是在抗诉期满后第二审人民法院宣告裁判前撤回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并通知第一审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一、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上诉可以以书状形式,也可以以口头形式提出。口头上诉与书状上诉具有同等效力,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用上诉状提出上诉的,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正本及副本;对于口头上诉,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上诉人陈述的理由和请求制作笔录,由上诉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后,上诉人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人通过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上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上诉期满后3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上诉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
    2023-03-03
    483人看过
  • 关于禁止结婚情形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基于医学、人类学等领域优生优育的考虑。人类在漫长的历史演化进程中,逐步认识到,近亲繁殖容易导致物种退化乃至灭亡。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关系过近的亲属或近亲属通婚,容易导致后代畸形,直接危害民族健康。《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并相应增加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的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包括伯、叔、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亲兄弟姐妹也属于旁系血亲。民法典关于禁止结婚情形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023-07-30
    365人看过
  • 缓刑的相关规定包括哪些情形?
    下列情形不可以适用缓刑:1.数罪并罚的。一人犯数罪,一般犯罪人的犯罪主观恶性较大。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2.共同犯罪中的主犯,没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的。主犯在犯罪中起领导组织作用,犯罪情节严重,不适用缓刑。3.犯罪分子无悔罪表现,或者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影响大的。4.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撤销缓刑的情形有哪些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
    2023-07-22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 更多>

    #刑事抗诉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哪些情形不起诉,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15
      刑事诉讼有以下情形的不起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 申请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6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一般有四个条件,符合任一个即可,具体如下: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 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判决或裁定的。 二、刑事抗诉的意思是什么 刑事抗诉的意思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
    • 民事诉讼抗诉案件的提请抗诉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此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
    • 民事诉讼中提起抗诉的情形有哪些?如何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7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 刑事抗诉法律规定有哪些刑事抗诉规则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30
      刑事抗诉规则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民事或行政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生效民事或行政判决、裁定,有权提出抗诉;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民事案件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 (四)项规定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