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施工图纸引发著作权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03:47 477 人看过

2012年,太可尼康公司办公场所要装修,当年4月,拓智公司应邀参与设计。

拓智公司称,5月设计图纸定稿后,为了揽下后面的施工合同,同意以远低于通常行业收费标准的价格收取设计费。8月,太可尼康公司告知,将很快签约。

然而,2012年10月,拓智公司发现,太可尼康公司办公场所装修已经开始施工,当然,施工者并非自己,而是铂腾公司。更让他们惊讶的是,装修效果与自己提交的第五套设计方案如出一辙。

拓智公司认为,两名被告,尤其是太可尼康公司的行为有违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底线,恶意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权,拆除原装修内容,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合理费用2.5万元。

拓智公司还对自己设计图纸的知识产权画了较为完备的防御圈:首先,他们对和太可尼康公司讨论设计方案作了全程录音;其次,对发往太可尼康公司的所有邮件进行加密;第三,所有提交给太可尼康公司的平面布置图均未标尺寸。发现侵权后,他们又积极维权,对涉案施工场所作了公证证据保全。这些措施,既让拓智公司在维权时有充分证据,也让侵权者在拿到图纸后,必须进行复制、修改,让侵权事实更加明显。

随着相关证据出示,铂腾公司承认,设计图纸是太可尼康公司设计总监亲手给的。太可尼康公司则承认,图纸是从拓智公司发送的电子邮件里打印出来的。

太可尼康公司认为,平面布置图只是初步构想,仅仅确定了功能空间的位置,具体的材料、配色、造型、效果、施工图及与施工图有关的说明才是最重要的。整个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施工图纸共11张,设计成果都体现在后面的10张图纸。铂腾公司则称,包括平面布置图在内的第一阶段设计占工程量的20%左右。

断案

法院审理认为,《著作权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其中作品的含义指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本案中平面布置图属于工程设计图,系图形作品,属法律保护。两名被告的行为,构成对涉案平面布置图作品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作品复制权。不过,实现实用功能的施工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复制权的规制范畴。

法院判决,两名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8万元,驳回拓智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文中公司均为化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5: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著作权纠纷相关文章
  • 热播剧《士兵突击》引发著作权纠纷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中国三环音像社诉被告酷溜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原告诉称,电视连续剧《士兵突击》由八一电影制片厂联合成都军区电视艺术中心等单位摄制而成,并于2006年11月27日取得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核发的《国产剧时间发行许可证》。此后,原告根据该剧各著作权人的授权,独家取得了该剧的相关著作权利。2007年8月间,原告发现被告在其网站中,未经原告许可,以专题形式完整播放了该剧,而原告对此事前完全不知情。原告认为,被告在其网站上播放该剧,应当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报酬。特别是在剧中已经明确著作权人的前提下,被告有能力洽商著作权的问题,却故意不为之,其行为属于恶意侵权,其结果严重损害了原告对该剧享有的著作权利。据此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人民币3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2023-06-08
    215人看过
  • 首例博客著作权纠纷案引发博客著作权归属之争
    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在上海一家网络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新浪科技知名女博客秦涛,向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搜狐网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其博客文章,构成侵犯著作权,索赔10万元。随后,秦涛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题为《以行动维权,我起诉了搜狐》的博客文章,有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广州日报》发表评论称首例博客著作权案具有破冰意义。《光明日报》旗帜鲜明地提出博客著作权应受法律保护。更为引人关注的是,首例博客著作权案,不仅迅速引发了许多博客纷纷跟帖,向秦涛的行动表示支持或声援,而且引发了众多博客的维权热潮。秦涛起诉后,被她称为自己维权行动启蒙老师的新东方教师罗永浩写了声援信,支持她的行动,信中说:赔得再少也要打,至少可以让侵权者丢人现眼,心烦意乱,睡眠质量下降,饮食和大小便不规律等等。博客汪志广、一位在读研究生在给秦涛的留言中说:以前想到自己是个草根,文字也值不了几个钱。现在醒
    2023-06-08
    458人看过
  • 如何办理工程设计图纸著作权登记
    如何按照《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工程设计图纸著作权登记,工程设计图作者申请著作权登记的,可以向著作权局申请登记,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参照《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办理作品应当自愿登记。无论作品是否登记,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著作权局负责本辖区内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台湾、香港、澳门等国的著作权人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时,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并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部分稿件、样件的复印件和照片等),填写作品登记表,缴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当出示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如继承人应当出示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应当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2023-05-02
    464人看过
  • 《小魔仙与白雪公主》引发著作权纠纷
    根据已有的小说、剧本、电影、动漫等改编话剧、舞台剧的现象比较普遍,而由此引发的版权纠纷也越来越多。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小魔仙与白雪公主》舞台剧演出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件。原告广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称,其为《巴啦啦小魔仙》系列作品及其中动漫人物(包括但不限于美琪、美雪、莉莉、小蓝等)、道具等美术作品、音乐的著作权人。被告北京某艺术剧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且未支付报酬,在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390号荆州凯乐大剧院全球通亲子剧场演出了舞台剧芭拉芭拉《小魔仙与白雪公主》,该舞台剧擅自使用、修改了原告《巴啦啦小魔仙》系列作品中的美术作品形象小蓝、美琪、美雪。另一被告某通信公司为该舞台剧演出的主办单位。原告认为两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承担本案诉讼费。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23-06-08
    449人看过
  • 照片、油画内容雷同引发著作权纠纷
    薛先生的摄影作品和燕女士的油画作品,选择了同一题材,内容也基本一致。薛先生认为,燕女士是将自己的拍摄作品演绎成了油画作品并进行展览出版,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并将燕女士告上法庭。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明燕女士创作涉案油画时使用了薛先生的摄影作品,而不同作者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各自享有独立的著作权,据此驳回了薛先生的诉讼请求。薛先生在起诉中称,他长期从事摄影创作,2005年时,应燕女士的要求,他将一些作品的洗印件或书籍赠给了燕女士。可之后他却发现,燕女士没有经过其允许,就将他创作的摄影作品《无名(特征为戴戒指的老人)》(简称《老人》)演绎成为了油画作品《奶奶》,并进行了展览、出版。薛先生认为燕女士的行为侵犯了其对作品享有的改编权,并将燕女士告上了法庭。据了解,2005年,薛先生和燕女士分别前往帕米尔高原,以当地居民为对象进行创作,并在当地相遇。庭审过程中,
    2023-06-08
    434人看过
  • 电视剧《红色追缉令》引发著作权纠纷
    编剧雷女士发现自己创作的剧本被拍摄成电视剧,为此,雷女士将摄制和出品单位北京金盾信通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沈阳电视台诉至法院要求索赔。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原告雷女士诉称:2004年10月28日,被告金盾信通公司的马总经理以海南洋浦金信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洋浦公司)的名义作为该公司的授权代表与原告签订委托创作合同,约定:原告创作26集电视剧本《红色追击令》,每集创作酬金为人民币1万元。签约后,原告创作14集剧本并向马总交付,马总支付部分稿酬后再无下文。原告多次找马总交涉,但其总是以种种借口推托、抵赖,拒不支付剩余款项,也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后原告发现两被告已将原告创作的14集剧本摄制成27集电视连续剧《红色追击令》并出品、发行,该剧每集的片首均注明:原告系编剧之一、被告金盾信通公司马总经理系总制片人,片尾注明:两被告是联合摄制和出品单位。原告认为,根据我国
    2023-06-08
    381人看过
  • 网络搜索引擎引发的著作权侵权纠纷及其判断
    从某种程度上说,在信息时代为我们提供便捷服务的搜索引擎已陷入了“动辄得疚”的困境。如何在相关法律所构建的体系中规范相关行为,既能满足著作权保护的需要,又能适应网络技术发展、为公众快捷地提供信息,是提供搜索引擎服务的网络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判断特定链接服务行为是否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文从如何判断是否侵犯著作权入手,分析判定其行为,并最终给予结论。一、问题的提出在网络环境下,数字技术创造了人类活动的新领域,它不仅缩短了人们交流的距离和时间,也使人们获取和传播信息更加方便。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的因特网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信息分布、传输和使用空间,信息含量丰富、传输迅速、传播范围广泛。在如此浩瀚的信息海洋中,帮助我们迅速寻找所需信息的搜索引擎堪当“诺亚方舟”。然而,百度、谷歌等目前影响力巨大的一些提供搜索引擎服务的公司,近年来却先后受到音像公司的起诉,特别是百度公司频繁遭到从音像产
    2023-04-23
    404人看过
  • 《死了都不卖》引发著作权纠纷改编词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
    两改编现有歌曲的词作者是否也享有著作权?被称为2008年上海十大版权典型案例之一的中国“第一股民之歌”《死了都不卖》的作者龚凯杰诉4家音乐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终于告一段落,法院审理认定,原告改编他人作品未经原作者同意,只在其利用该作品时受限制,但不影响其在被他人侵权时主张权利,因此改编现有歌曲的词作者同样享有著作权保护。案件回放:《死了都不卖》作者是否享有歌词著作权2007年4月,民间艺术家龚凯杰有感于自己的炒股经历和当时火爆的股市行情,借用歌曲《死了都要爱》的曲调以改填词方式创作了《死了都不卖》的歌词,发表于网络后,广为传唱。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华友飞乐数码音乐科技有限公司、九州音像出版公司和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出版发行了《死了都不卖》合辑CD,其中的主打歌曲《死了都不卖》部分,都使用了他的创意,并且在未取得词作者许可的情况下分别通过网站和录制唱片进行传播盈利。于是,龚凯杰于
    2023-06-08
    406人看过
  • 电视剧《金婚》剧本引发编剧著作权纠纷
    原告诉称,2005年12月1日,两被告与原告签定《剧本创作协议》,约定两被告聘任原告担任电视连续剧《金婚》编剧之一,负责创作50集剧本中后25集剧本,原告享有作为编剧的署名权,两被告向原告支付稿酬。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进行了创作剧本,如期交付了全部剧本初稿,并按照要求对剧本进行修改且交付了部分修改稿,期间,被告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支付了前10集的费用81000元。但2006年6月初,被告北京电视艺术中心突然通知原告剧本要退稿,并与原告于2006年6月9日签订《协议书》,该协议书约定:《金婚》成片后,原告前25集署名策划,后25集署名编剧之一,原告已收的10集剧本初稿费81000元不用退还,后15集剧本初稿费按稿酬处理,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支付十五集剧本初稿费的30%(即36450元)给原告。而事实上,该约定没有得到履行,《金婚》播出前后,原告的署名权和著作权都受到了严重侵害:1、所有网站、纸媒
    2023-06-08
    313人看过
  • 复制图纸买卖引发侵犯商业秘密案请给秘密加把
    一份复制图纸买卖引发出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近日,石家庄市工商局查处了本市某工贸有限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国外某公司商业秘密,并非法复制生产技术图纸,擅自生产、销售带有该国外公司标识产品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据了解,此案为全省工商机关5年来查处的第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一份来自上海的举报信今年7月,石家庄市新华区工商局接到某国外公司上海代表处的举报信,称石家庄某工贸有限公司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非法复制其公司某产品的生产技术图纸,擅自生产、销售带有其公司标识的产品,给他们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根据举报,石家庄市新华区工商局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通过一系列调查,查明被举报人石家庄某工贸有限公司,自2008年3月未经举报人公司授权许可,从他人手中非法购买了该公司的技术信息,并利用包含技术信息的图纸,从事生产、制作及销售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目
    2023-04-24
    106人看过
  • 英文版《游北京逛西城》引发著作权纠纷
    今年63岁的退休高级美术师朱先生因英文版《游北京逛西城》未署名将国防工业出版社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著作权纠纷案。原告朱先生诉称,2005年12月,由泠风撰写的《游北京逛西城》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原告作为封面及版式设计者,在全书版式及图片修改和色彩运用方面有独特的表现形式,使得该书出版后在版式方面获得一致好评。在该书封底中,原告作为装帧设计,其名字被列于明显地位,由此确认了原告在这套丛书中独创性劳动。原告作为版式设计的原创作者,享有这些作品的署名的权利。2007年3月,原告见到由新时代出版社出版的英文版《游北京逛西城》,该书的装帧署名并没有原告。该书不仅完全使用了此前原告加工的摄影图片或者添加的图片素材,且其版式更与原告图书极为相似。经统计,英文版图书两部书的版式完全相同或极为相似。经了解,《游北京逛西城》中文版的出版方中国文联出版社并未许可被告使用该书的版式设计
    2023-06-08
    332人看过
  • 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不一样怎么办?
    【实务咨询】甲方发出招标文件,约定工程总价按照图纸包干。我公司投标并中标了。随后,甲方提供了一套与招标图纸图号一样的施工图纸,要求据此和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我公司把两份图纸核对后发现施工图纸上的钢筋用量比招标图纸上的多500吨。我公司应该怎么办?【评估】上述情况实际上是甲方数百万元的暗中压价。如果贵公司没有及时发现两套图纸的差异,或者抱着以后再调价的侥幸心理和甲方签定了施工合同,那么施工图纸就代替招标图纸成了合同的组成部分。施工过程中,即使要多用数百万元的钢筋,贵公司很难要求甲方调整合同总价,只有认了。【支招】首先,贵公司发现两套图纸不一样后应该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告诉甲方尽管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图号相同,但施工图纸比招标图纸要多用500吨钢筋。其次,贵公司可以以施工合同不得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为由,要求甲方按照招标图纸而不是施工图纸签订合同。最后,第二步如果走不通,贵公司又想接这个工
    2023-04-23
    354人看过
  • 编剧没署名话剧《拍虎》引发著作权纠纷
    在《拍虎》剧中未明确编剧身份,为此,张先生将该金子文化传播工作室经营者隆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在《拍虎》宣传中落实署名权,并赔偿损失人民币5万元。11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委托创造合同纠纷案。今年39岁的张先生诉称,2008年3月,原告接受被告隆先生委托,担任被告的新闻话剧《拍虎》的编剧,为被告创作新闻剧《拍虎》。后原告根据被告介绍的剧本的总体设想和要求进行独立创作,原告完成剧本初稿后又根据被告的建议对剧本做了一定地修改。2008年6月23日,原告将定稿的《拍虎》剧本交付了被告。2008年7月,为了明确原被告在《拍虎》剧中的权利、义务,原告与被告经营的重庆市渝中区金子文化传播工作室补签了《编剧协议》,在该协议中约定被告在《拍虎》剧的宣传、演出及开展商业活动中要明确原告的编剧身份,并约定在该剧定稿时被告向原告支付6000元稿酬,该剧演出之日再向原告支付1万元稿酬。但被告在宣传中多
    2023-06-08
    338人看过
  • 《两只蝴蝶》因盗版引发著作邻接权纠纷
    10月11日,海淀法院受理了原告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茂名市(水东)佳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文化音像出版社、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邻接权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原告通过作者牛朝阳授权获得了歌曲《两只蝴蝶》的专有使用权,并将该歌曲定为原告签约歌手庞龙新专辑的主打歌,并授权他人出版发行了名称为《两只蝴蝶》的庞龙音乐专辑的录音带及CD光盘,同时在出版物上载有著作权保护声明,为了宣传该歌曲,原告又投入巨额宣传费,其中包括但是并不限于拍摄音乐电视片并在全国电视台推广、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做宣传该歌曲的广告、并为该歌曲复制宣传光盘在全国的电台打榜推广等等,在原告的强大宣传攻势下,歌曲《两只蝴蝶》在市场上迅速窜红,成为2005年底音像市场上最火爆的歌曲,毫无疑问,原告拥有独占使用权的该歌曲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及商业价值。其后,原告发现收录有原告旗下艺人庞龙演唱的歌曲《两只蝴蝶》的本案涉案的侵权光
    2023-06-08
    281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纠纷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就著作权的行使而发生的争执。著作权纠纷包括著作权侵权纠纷和著作权合同纠纷两大类。... 更多>

    #著作权纠纷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侵权复制品?侵权复制品引发的著作权纠纷案件,谁来承担举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侵权复制品,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制品。如: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向公众传播其表演;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因侵权复制品引发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侵权复制品人应承担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
    • 专利产品图纸同时著作权登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2
      著作权保护思想的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系和过程。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而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的,如果利用的是作品中涵盖的技术信息,科学原理或方法,则不一定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复制,可能并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因此,要保护产品设计图中的技术信息,通常的做法是
    • 设计图纸是否属于著作权的内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31
      《著作权法》第三条 依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工业产品的设计图等图形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对产品的总装图纸、总装照片图等依法享有著作权。但这并不意味着产品设计图蕴含的技术信息也受著作权法保护,并不能必然阻止他人按照设计图中的技术制造工业产品。
    • 如何图纸书写及制作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 著作权中复制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2
      复制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之复制,指以印刷、照相、复写、影印、录音、录像或其他行为做成与原作品同一形态的复制,如将文书加以手抄、印刷、照相,将绘画、雕刻加以摹拓,将录音带、录像带加以翻版录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