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权划拨二手房广州地区可以购买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0:50:11 456 人看过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

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

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二、关于土地使用权划拨二手房广州地区可以购买吗?

可以购买。

只要卖方在交易时先补交土地出让金,产权证就可以过到你名下,并新证上会注明商品房,对你来说都一样。象这种二手房交易,关键就是要双方的风险。

步骤

1、详细了解房屋情况,并在合同上约定,交房的时房子的状态;

2、订金1000,并约定在什么情况不退;

3、卖方在交易时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按约定时间到交易办理过户,将手续申报

A、如申报时可体现出房屋的产权情况,(有无产权纠纷,有无抵押,法院查封),可在申报的第二时间,交纳房款的90%

B、如申报时体现不出来产权情况,一般是在交易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时就能体现出来,可在现场调查的第二时间,交纳房款的90%(对于卖方,如你不交房款他可退申请,这时房子还是他的)

4、在交接使用权时,如附合合同约定的状态,并无各种欠费时可将其余的10%房款交给卖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吗,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
    一、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吗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买卖,如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公司等。2、《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出租、抵押前款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分别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的规定办理。二、土地划拨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由建设用地单位持
    2023-04-19
    455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转让土地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可以转让土地,但是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程序是怎样的?1、拟定收回方案市县土管部门根据市县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管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
    2023-02-25
    485人看过
  • 土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抵押担保书的书写方式: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2、正文: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1)案由: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2)担保内容: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3、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担保人签名,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3)担保日期。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时,应注意:提供担保的担保物的价值或担保的现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款或金额。4、格式“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以下内容仅作参考,请按实际情况填写担保人的
    2023-03-23
    361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抵押担保书的书写方式: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2、正文: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1)案由: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2)担保内容: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3、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2)担保人签名,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3)担保日期。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时,应注意:提供担保的担保物的价值或担保的现金额,不应低于被保全财产的价款或金额。4、格式“财产保全担保书”范本,以下内容仅作参考,请按实际情况填写担保人的
    2023-03-29
    92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可以吗?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收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以下情况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一、划拨土地国家收回怎么补偿?1、对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2、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也伴随资金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附加值,在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时,要对其进行价值评估。新的《城
    2023-02-25
    23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可以抵押吗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抵押。法律有规定,如果划拨土地的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等条件就是可以抵押的。一、划拨工业用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划拨工业用地转让需要的条件是:划拨工业用地土地转让必须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必须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必须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划拨工业用地可否转让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转让的条件包括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等。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
    2023-02-19
    26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关于土地使用权划拨中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3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单位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6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四项条件时,可以买卖。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2
      划拨土地使用权在一般情形下,不可以进行买卖,除非得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
    • 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3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经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四项条件时,可以买卖。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9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关补交出让金、用地条件、用地期限等事宜,待双方取得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