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6:44:28 82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建委),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

现将《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关于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程序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方便当事人申办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手续,规范市场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现对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屋权属一体化

各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均应设立统一对外的办事窗口,实行一个窗口收件、一个窗口发证,“一条龙”办公,统一收费,规范服务。涉及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的,当事人只填写一份申请书,申办资料提交全后,管理机构内部传递有关资料,不再重复收件;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机构分设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负责初审,机属管理机构负责复审,改变原来分散管理、各自封闭的工作方式。

二、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

调整内部运行环节,确立简捷、必要的工作流程,将测绘及确属必要的评估等服务项目从流程中分离出去,取消核发房地产转让过户单程序。清理审批中没有必要提供的各种证件,原则上取消与权属登记机关法规责任不直接相关的收件审核。

建议地方政府根据程序简化后的工作量,结合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重新调整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管理成本。

三、推行服务承诺制度

涉及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服务项目,要身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内容,公开收件范围,明确办事时限,增强工作透明度。要设立投诉台、咨询窗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服务承诺内容落到实处。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房地产交易、权属管理要积极采用计算机技术,配备适合现代化管理的必要的硬件和软件系统,以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加快信息网络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正确引导市场服务。现有房屋权属档案也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数据化管理。

五、主动争取相关部门联合办公

为方便群众办事,有条件的市、县,要主动邀请税务、金融、中介服务等部门、单位进驻房地产交易中心,联合办公、集中提供配套服务。

附件:一、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时限及必收要件

二、程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流程图及程序流程各环节职能

附件一:

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时限及必收要件

一、初始登记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

4、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购买商品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提供)

二、转移登记

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地产转让证明材料(房地产转让合同或协议,法院司法文书,房地产赠与、房地产继承公证书等)。

三、变更登记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证明。

四、房地产抵押登记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地产抵押合同;

2、房屋权属证书(以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或者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则应提供已生效的预售合同以及其他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

3、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用地证明。

典权登记提交设典协议,其他收件及办事时限同房地产抵押登记

五、注销登记

办事时限:2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原房屋权属证书;

2、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六、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办事时限:1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商品房预售合同。

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必收要件:

1、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

2、房屋租赁合同。

说明:

1、上述必收要件主要考虑共性因素,总的要求是坚持质量与时效并重原则,除了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之外,尽量减少工作环节与受理要件,方便群众办事。但如遇特殊情况,各地仍应区别对待:如产权来源缺乏必要原始证明的,应增加公告程序并延长办件时限;委托代办的,应加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等。

2、为明确有关法律责任,在窗口受理时,应验证当事人的身份及申请输的服务项目。

3、复印件均需交验原件。

附件二:

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流程图及程序流程各环节职能

一、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流程图(略)

二、程序流程各环节职能

(一)受理

1、收验证件齐全;

2、初审证件真伪;

3、进行录入登记;

4、填写收件受理单。

(二)初审

1、核验证件;

2、现场勘察(必要时);

3、查档审核;

4、提出初审意见。

(三)复审

1、复核初审意见;

2、对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提出复审意见。

(四)审批

1、全程审核;

2、疑难问题终结处理;

3、签署审批意见。

(五)缮证

(六)收费发证

(七)归档

说明:房屋权属注销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不需采用三审审批制度,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予以适当简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权属登记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二○○四年十一月三日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一)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
    2023-06-10
    291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银发〔1999〕73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由人民银行分行转发):现将《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扩大国内需求,开拓国内市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积极稳妥地扩大消费信贷,是金融系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各有关商业银行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工作。各行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在确保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有效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各行在执行本“指导意见”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人民银行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三日附件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个人消费信贷(以下统一简称消费信贷),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推动生产,支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调整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具有十分重要
    2023-06-07
    128人看过
  • 印发关于我市土地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我市土地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业经2005年4月12日第3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汕头市人民政府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关于我市土地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意见为加强我市土地房产交易市场的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交易行为,理顺有关操作程序和政策界限,推进廉政建设,对我市在执行《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省政府79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和《关于国有集体资产进入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的实施意见》(汕府[2004]49号,以下简称《意见》)等规定中涉及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关于土地交易机构的性质及运作方式问题土地交易机构是交易场所和组织主体的统一,既不能成为其他中介机构的交易平台,在土地交易组织方面也具有行政指定的相对垄断权,并不纳入竞争领域而与其他中介机构成为平等的市
    2023-06-10
    289人看过
  • 土地权属登记与房屋权属登记之间的关系
    土地权属登记与房屋权属登记之间的关系如何所谓土地登记是指国家依照法律程序将土地的权属关系、用途、面积、等级、价值等情况登记于专门的册籍,以加强政府对于土地的科学管理,保护权利人对于土地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制度。房产登记是国家依照法定程序对房产的权属关系、位置、建筑面积、结构、用途进行登记的一项行政管理制度。两者登记的标的物不同,国家保护权利主体的权利内涵也不一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两者互不替代,缺一不可。从自然属性上讲,房屋用地依地而立,房产不能脱离地产而存在,但从法律上讲,房产和地房是可以分开的。在我国,土地是公有的,但公有的土地上可以存在私有的房产。由于房屋附着于土地,所以房屋所有权人一般需要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我国现行的立法,一方面认为房产和地产为两种独立的权利,另一方面又把房产和地产紧紧地绑在一起。《城市房地产
    2023-04-22
    371人看过
  • 市房产局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2-10-21【实施日期】2002-10-21【发布单位】【文号】武房产[2002]195号各区房产局、市登记发证中心、市交易互换中心、机关有关处室:为认真贯彻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发的《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武价房字2002]138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局制定并报市物价局、财政局备案的《关于贯彻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说明》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文件规定操作执行。执行中若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局。?附件:1.《关于贯彻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说明》2.《武汉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附件:关于贯彻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说明为认真贯彻执行武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发的《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武价房字[2002]138号)文件精神,现就新的房屋所有权
    2023-06-10
    482人看过
  • 房产交易管理与房产权属登记
    八十年代末期,全国各地在房屋权属普查登记的基础上,相继建立房地产市场。有的城市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由一个部门管理,有的则分开运行。到1998年,建设部司在总结十几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地提出了在全国实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屋权属登记一体化(以下简称交易与权属管理一体化)的意见。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的产权处和市场处合并为一个处,部司先后三次召开全国性的专题现场会,推广交易与权属管理一体化模式,并通过房地产行业的各种会议反复强调。建住房[2000]201号文件下发的《关于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程序的指导意见》又要求推行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房屋权属登记一体化。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谨在2002年2月4日的全国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上又强调: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推进交易与权属管理一体化,今年起部里将开展交易与权属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在建设部司的部署下,上海、北京、南京等百分之八十
    2023-06-05
    338人看过
  • 房屋权属登记与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律师提示您,购买房屋应首先了解房屋权属登记与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的具体含义。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房地产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那么,房产登记中的总登记和初始登记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吗?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初始登记,指新建房屋(竣工)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2023-06-10
    209人看过
  • 关于印发2023年版简化版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修订了《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并已于4月14日印发。为了方便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在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三个完整版本的基础上,分别制订了合同示范文本三个简化版本。现将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推行简化版本的意义2014年版《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简化版本与完整版本共同使用,其目的是在保证合同完整性的前提下,兼顾合同操作的便捷性,节约旅游企业经营成本,方便旅游者阅读和签署。二、简化版本
    2023-05-05
    403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为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提高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城镇房屋拆迁健康有序进行,根据《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我部制定了《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实施。二00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一、管理规范化的基本目标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和《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通过推进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水早和服务质量,切实维护
    2023-04-22
    98人看过
  •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保监局,各人身保险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促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我会制定了《关于促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措施推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工作。特此通知二○○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关于促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促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现对人身保险产品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促进人身保险产品创新的重要意义产品是企业商誉和服务的载体,产品创新与发展是行业发展与壮大的核心要素。在促进经济增长、保障社会发展方面,人身保险业所发挥的作用最终是要通过产品创新来实现的。不断进行人身保险产品创新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有利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的需
    2023-04-23
    100人看过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整顿市城区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秩序意见的通知
    发文单位: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黑市政办字[2000]31号发布日期:2000-7-26执行日期:2000-7-26爱辉区人民政府,合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整顿市城区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秩序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000年七月二十六日关于整顿市城区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秩序意见为了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城区房屋产权登记发证行为,确保市城区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房[1997]62号文件和省建委黑建房字[1997]12号文件要求,结合黑河市城区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对黑河市城区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秩序进行整顿,特提出如下意见:一、黑河市房产管理局作为在国家建设部备案的市城区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是黑河市城区唯一的合法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部门,其他房产管理部门不具有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资格。二、黑河市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国有
    2023-06-10
    341人看过
  •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准则的通知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房地产处,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省会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关于印发《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准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房地产处,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省会城市房地产管理局:为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人员的廉政建设,树立好的行业风气,促使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工作准则”,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件: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准则1993年12月23日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准则为了培育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完善市场运行和管理机制,按照(90)建房市字02号文《关于印发房地产市场管理、产权管理创全国先进水平考核标准和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进一步理顺部门间工作关系,继续扩大管理范围和影响,树立市场管理权威,实现市场管理一
    2023-06-10
    335人看过
  •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关于印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通知
    【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日期】19970506【实施日期】19970506【文号】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名称】关于印发《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的通知【题注】【章名】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根据商标专用权质押的特殊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章名】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
    2023-06-08
    90人看过
  • 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指导意见的印发通知
    国土资发〔2004〕238号各国土资发〔2004〕2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二四年十一月三日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现就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一)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制订。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
    2023-07-02
    49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权以及由其衍生的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登记。它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通过房屋权属登记,可以使房屋权利得以明确、保障和交换,同时也是依法登记房屋权属的依据。... 更多>

    #房屋权属登记
    相关咨询
    • 房产交易是属于简易程序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24
      逾期交房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属于简易程序类的案件。对于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 房地产开发时的简易程序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4
      众所周知,房地产行业是赚钱的行业之一,是地方经济的主要支撑。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房地产开发的过程。今日我就带你去看看房地产开发的流程和需要办理的手续,了解这些可以让你买房找对开发商,放心买房。第一步: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二步: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阶段法律程序1。选择项目,签订合作意向书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3。申报规划要点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5。编制项目可行
    • 简易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03
      1、律师的责任根据您的委托代理合同而定; 2、建议从简易程序的特点入手,法官由偏袒对方的嫌疑,建议上述要求举证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相比较,适度放宽了当事人当庭举证的条件,而不是给与更严格的限制。 在民事简易程序中,如果将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一律限定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将会使双方当事人一起到庭或者被告一方经简便方式传唤
    • 房屋产权如何办理登记房产权属登记程序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7
      房屋的产权登记是指房屋的所有权登记。目前,房屋的产权登记制度仅适用于城镇房屋,农村房屋不适用。中国《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是房屋产权登记的主管机关。那么,房产权属登记如何办理,房产权属登记如何办理,具体的登记程序如下: 1、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的权属登记。新建房屋,于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应按照以下程
    • 房屋买卖纠纷属于简易程序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7
      能,只要符合条件。 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其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事实;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能明确区分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 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承担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