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中知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5:31:08 475 人看过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起诉离婚不会通知单位,也不会通知离婚案件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因为离婚诉讼是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所以法院一般不会公开审理,只会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到庭,也不会通知当事人的单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要通知单位吗?

如果起诉离婚,法院对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是要核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的起诉状中,当事人的工作单位是应当要写明的。下面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民法典》,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

《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被判缓刑单位会不会知晓
    一、被判缓刑单位会不会知晓被判缓刑单位可能会知晓。法律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二、缓刑会留下案底吗判缓刑一般会留案底。判缓刑也会有案底,因为缓刑也是处罚刑事犯罪行为的一种,会记录在相应的档案上,也就是留有案底,终生伴随不能被消掉。对于执行缓刑的犯罪人员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若考验期仍不思悔改,不服从监管,随意离开监管区域等,那么也将会执行原判。法律依据:《中华人
    2023-09-18
    86人看过
  • 养老保险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应该分割?
    目前对养老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而在司法实践中也认定不一,但一般认为如果起诉离婚时未退休的,养老金是不参与分配的。对尚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当事人账户内养老金,一般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主要理由如下:养老金是职工在退休后领取的工资,未到退休年龄不能领取;且养老金是职工退休后生活的基本保障,而不是对其退休前工作的补偿。因此,对于离婚诉讼时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当事人,其养老金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离婚诉讼中的相关管辖离婚诉讼中的相关管辖是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
    2023-07-03
    475人看过
  •  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判断是否符合单边诉讼的条件?
    本文主要介绍了双边诉讼离婚所需的主要条件,包括双方感情破裂、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和原告具有适格原告的身份等。这些条件是离婚诉讼中必不可少的,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诉讼程序。单边诉讼离婚所需条件:1.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双方之间存在合法且有效的婚姻关系;3.原告具有适格原告的身份,并在起诉离婚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 边 诉 讼 离 婚 需 要 哪 些 文 件 ?单边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离婚,或不承认自己存在婚姻关系,也未参加诉讼的一种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单边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离婚原告与被告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2. 离婚原告已达到法定婚龄,即男满二十周岁,女满十八周岁;3. 双方自愿离婚,或者因胁迫、欺诈等非法手段导致离婚
    2023-09-01
    226人看过
  • 能否在离婚诉讼中缺席,被告人需知悉?
    不能。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所以对于离婚案件不到庭的被告,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哺乳期可以要离婚吗可以,女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双方可以协议离婚。法律对离婚的限制性规定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诉讼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
    2023-07-12
    424人看过
  • 职工被单位除名15年不知晓
    范某到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时,方知自己在15年前已被除名。原来,范某的单位只是将除名决定记入了个人档案,并未向范某宣布和送达。近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认定济宁某公司对范某作出的除名决定无效。1983年10月,范某从微山某农场调入济宁某公司工作。1984年范某承包了本公司的门市部,开展承包经营。四年承包期满后,双方依法解除了承包合同。1992年7月,该公司以范某连续旷工四年零四个月之久,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范某作出除名决定,并抄报其上级主管部门,但未向范某送达。2006年,范某找公司办理退休手续,单位一直未予办理。2007年5月28日,范某再次到公司要求办理退休手续时,被告知他已被公司除名,并向其出示了从其档案中提取的公司对其除名的决定复印件。为讨回公道,7月6日,范某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了仲裁申请。7月23日,范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撤销除名决定,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在审
    2023-04-25
    475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知晓孩子的情况
    在婚姻结束之际,未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合法权益去了解其子女的近况,并且同样拥有对孩子进行适当探访的权益。须知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并不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终结而发生任何形式上的改变和消失。在婚姻破裂之后,孩子无论被父亲还是母亲亲自照料,他们始终被认定为属于父母双方的亲生骨肉,因此,作为非亲身照顾孩子的一方,其有权要求并获取关于孩子日常生活情况的了解和资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024-07-28
    425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单位知晓怎么处理
    一、挪用资金罪单位知晓怎么处理挪用资金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任职的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私自挪用本单位资金转归个人所有或用于借款给他方,若其数额达到特定标准,且经过三个月仍未能归还;又或是将所挪用的资金投入到营利活动之中;抑或是将之运用于非法活动等情况时,便构成了此项犯罪。一旦单位察觉有任何员工存在上述情形的可疑之处,就应该立即展开内部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那些明知员工涉嫌挪用资金却故意隐瞒不报,甚至采取包庇行为的单位,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单位犯罪,而相关责任人也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挪用公款罪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2024-07-27
    361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赔偿问题
    一方有过错起诉离婚可以要赔偿,离婚损害赔偿的前提是离婚的发生。要求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发生。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夫妻一方有过错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怎样的夫妻双方均存在过错,没有人要承担离婚损害赔偿,因为任意一方都无权在离婚时索要离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只有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并且夫妻二人因其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才可以在离婚时请求过错方给予离婚损害赔偿,当双方都存在过错时,便不存在要给付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3-07-07
    161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文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 人民法院接收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 进行审查; 3. 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4.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 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6. 开庭审理; 7. 调解或判决。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文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收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4.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6.开庭审理;7.调解或判决。 离 婚 诉 讼 中 如 何 处 理 家 庭 暴 力 ?在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中,取证是非常关键的一环。以下是
    2023-09-18
    181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对方是否会被法院告知?
    离婚法院会通知对方。最重要的标准是双方的关系是否破裂,无法挽回。众所周知,感情是无法代表的,夫妻双方必须到庭,法官才能判断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无法挽回。因此,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殊情况,离婚诉讼要求双方参加审理。因此,法院将通知对方通过法院起诉离婚,除非对方被宣告失踪。通知方式包括电话邮寄开庭传票、现场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起诉离婚法院会不会保密起诉离婚可以要求审理阶段保密,但是结果是公开的,所以不能要求起诉离婚全部的保密。在起诉离婚且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情形下,对于重要的证据细节,法院会保密。但是即使是不公开审理,宣判时仍然进行公开宣判,同时当事人可以申请不在网上公开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
    2023-07-03
    162人看过
  • 在单位起诉离婚的过程中,是否会进行对方调查?
    法院一般不会到单位调查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情况,但如果离婚纠纷涉及单位,则人民法院会依法到单位调查。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和被告的答辩状后,会依法进行庭审前的核实工作。具体应核实什么内容,应该根据双方的诉讼内容来决定。如果涉及到当事人隐私范围,法院必须到其单位进行核实。起诉离婚有财产调查吗?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想查询对方的存款,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由于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如果想通过律师调查,律师也无法调取到储户信息,只能向法院申请来调查对方的银行存款,同时最好要能提供对方的帐号或开户的银行支行的情况下,才能有效的调取到对方的相关的证据材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
    2023-08-09
    209人看过
  • 在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否承担举证责任?
    I.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I)夫妻关系实际上已经死亡的证据,例如夫妻分居或分居两年,一方多年没有消息或宣布失踪或死亡,(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数额和范围的证据。如工资收入、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收入、股票收入和其他投资收入,并出具清单,列明存放地点和方式;(三)财产分割的原因,如对家庭的贡献和作出的牺牲;(四)育儿费用的金额,如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五)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2。离婚诉讼应当提交哪些证据(一)当事人自然情况的证据: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证和再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2023-05-07
    383人看过
  • 结婚证在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注销?
    到法院起诉离婚就不需要再注销结婚证了,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本人去吗需要。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然应当亲自出庭。但是也有特殊情况。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
    2023-07-07
    154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原告撤诉,被告是否会被通知?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原告从申请撤诉那天起的七天之内,就会收到撤诉裁定书。原告撤诉必须通过书面的形式,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还要到人民法院办理相关的手续。经过法院的批准后,原告和被告双方都会收到法院送达的撤诉裁定书。因此,原告撤诉的话,法院会通知被告。离婚时被告缺席能审财产吗离婚缺席能分到财产,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如果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当事人不在离婚可以分割财产。缺席审判中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及财产的处理,原则上应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如被告庭前有书面答辩意见的,应当按照被告的答辩意见进行认定,这属于被告的自认;没有答辩的,则应按照
    2023-07-01
    23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成年人涉嫌嫖娼被处罚后,单位是否知晓?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23
      通常,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如果被调查处理人员拒绝透露其所属单位的联系方式或无法提供真实姓名、住所等详细身份信息,有关部门可以暂时不将其原籍单位的信息告发。但是,在附属于该案卷宗的最终裁决书中,相关部门需要对该事项进行明确说明和记载。 如果被处罚人员明确表示不愿将此次事件告知所在单位,或者不愿意向有关部门提供其单位的联系方式,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警务人员或许会尊重他们的个人意
    • 单位开办是否应该告知单位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所以说国家公职人员是不允许开的。对于以自己的公务员开的,国家对其直接开除。
    • 离婚诉讼是否可以保密单位内部?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2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通常会采取公开审理的方式。但有些情况下,例如牵涉到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法院可以根据自身权限或在得到起诉人和被告人同意后,决定不公开审理。关于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任何公众都有权旁听。而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非与案件直接相关的人员(如诉讼参与者),否则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参观。 对于离婚纠纷案件,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声称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并提出
    • 是否一定不在中标单位可以知道中标价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4
      1、不可以知道的。 2、中标结果公布后,未中标单位对结果存在疑问,可以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评标委员会提出异议。投标文件里面涉及到投标单位的设计和报价,每个单位一般都有自己独特的施工工艺以及单独的企业标准,因此按照企业标准形成的投标报价和设计都是相对比较私密的内容。所以涉及商业秘密和评标的保密性,未中标企业无权查阅中标者的标书。
    • 离婚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是否应当出庭?诉讼代理人是否必须出庭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7
      除了离婚案件,其他的案件可以不出庭!离婚诉讼案件直接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为维护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出庭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