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提出第三人的撤销之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7:12:07 132 人看过

执行异议后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指的是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裁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

一、如何认定行政诉讼请求的成立呢?

1、行政诉讼的本质和特点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审查和监督,该等审查是有限的审查,该等监督是有限的监督。概括地表示为法院主要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不审查其合理性。因此,律师代理行政案件时,必须首先和当事人明确诉讼的目的和后果:很多情况下,行政诉讼并不能够像民事诉讼一样一劳永逸。例如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撤销后还可以重新作出。法院仅仅是对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有时候并不约束行政机关未来的行为,并且不能替代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尤其是行政许可领域,最终必须由行政机关来决定是否颁发许可证并实际颁发许可证。2、行政诉讼的诉讼请求是法定的,目前的诉讼请求主要包括:①撤销之诉;②确认之诉;③责令履行法定职责之诉;④变更之诉;⑤赔偿之诉。律师在代理行政案件中,应当正确提出诉讼请求。如何提出的诉讼请求超出了法院的职权范围,该请求注定是被驳回的。例如有些诉讼中当事人请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这类诉讼请求是无效的请求,因为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判断是否具备了颁发许可证。同时诉讼请求之间不能相互矛盾,例如在拆迁纠纷中,很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包括:撤销违法的拆迁决定;给予更高的拆迁补偿。这两个请求之间是矛盾的,因为第一个请求的前提是拆迁违法,而第二个请求的前提是拆迁合法。对这些问题给予应有的注意,可以有效避免因这类技术原因导致败诉。同时,鉴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一个诉讼的目的是特定的,可能诉讼本身并不能够直接满足当事人的真实需要;所以律师在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中,应当与客户特别签署一个《诉讼目的确认书》,明确当事人委托事项的真实意图,避免日后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和争议。

二、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能以自身享有的债权为基础提起撤销权之诉,撤销的财产处分行为的范围也只能及于债权的范围。

三、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多久会立案

法院收到起诉状多久会立案需要视情况而定:

1、对民事、行政起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4、对执行异议之诉,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2、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3、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4、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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