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存在的大问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1:41:39 103 人看过

劳务派遣存在以下大问题:

1、劳动关系不清晰;

2、工资支付不透明;

3、社会保险不参加;

4、是同等劳动不同报酬,存在用工歧视;

5、工作时间不规范。

一、劳动合同纠纷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7)竞业限制纠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主要是指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终止与否和劳动关系有效与否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

集体合同纠纷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而签订书面协议,由此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

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是指因劳务派遣合同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遗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纠纷是指因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引发的纠纷。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缩短了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和累计每周工作时间的规定,更好地保护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

1、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4、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5、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6、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7、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三、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派遣和劳务分包的区别:适用的法律不同;外包的对象不同;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结算报酬方式不同;违法的后果不同。

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牵扯到的是劳动关系,劳务分包涉及的是劳务关系;

2、外包的对象不同,劳务外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规定设立的法人实体;

3、劳动者管理的责任主体不同。这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发包企业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员工不进行直接管理,其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由劳务外包单位自己安排确定,劳务派遣单位的员工必须按照用工单位确定的工作形式和工作时间进行劳动;

4、结算报酬方式不同,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外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劳务派遣一般是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费用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或者说,劳务外包下,发包方买的是劳务,而劳务派遣下,用工单位买的是劳动力;

5、违法的后果不同。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按双方合同承担权利义务,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员工基本上不承担责任,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0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中的问题与对策
    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用工形式。而从事劳务派遣的劳务型公司是在各级政策及劳动保障部门鼓励、引导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中有的是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型而成,有的是职业中介机构扩展劳务派遣义务,有的是劳务输出机构增加劳务输出的形式,也有的是新建立的。劳务派遣对于增加就业渠道,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用人的特殊需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流是应当肯定的,但劳务派遣方面存在问题也不可忽视,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劳务派遣中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劳动关系不清晰。劳务型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别属于两家单位的情况。二是工资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劳务型企业及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三是社会保险不
    2023-06-10
    242人看过
  •  劳务派遣制度存哪些漏洞?
    劳务派遣是一种雇佣方式,具有双重利益和风险。优点在于简化企业就业管理,使工人能够更轻松地找到工作,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和扩大社会就业。但是,也存在一些缺点。首先,根据劳务派遣劳动形式,劳动者、劳动者三方主体、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的特征、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没有法律法规规范,现在劳务派遣劳动者在运营中存在很多问题。这种雇佣方式的派遣具有双重利益和风险。其优点在于简化企业就业管理,使工人能够更轻松地找到工作,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和扩大社会就业。然而,它也存在一些缺点。但是,根据劳务派遣劳动形式,劳动者、劳动者三方主体、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的特征、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没有法律法规规范,现在劳务派遣劳动者在运营中存在很多问题。 劳 务 派 遣 的 优 点 与 局 限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具有一定的优点和局限。优点:1.
    2023-09-05
    332人看过
  • 人才派遣和劳务派遣存在什么风险?
    一、人才派遣存在什么风险?1、由于人力派遣服务的规定方面欠缺,致使有些劳务派遣公司靠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来节约成本,以这种价格优势抢占市场。2、由于人才派遣机构与派遣人才不是从事同一项工作,也不在一个单位;有的派遣人才分布在若干个单位,遍布各地,他们脱离了管理者,管理者想管也很难管到位。3、派遣人员自身缺乏经验,维权意识较淡薄。有些人不懂得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不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到了工作单位以后,对于用工单位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他们也不会去争取,工作中也不注意去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4、财务管理比较混乱,特别是劳务派遣人才劳动报酬计发和社会保险费的代收代缴,涉及的范围广、人多,变化性大,标准不一致,环节多,这些客观情况使财务管理难免出现差错。二、劳务派遣有什么风险1、派遣公司主体合法性风险。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用工单位未能深入审查劳务派遣公司主体资格,未能随
    2023-04-28
    242人看过
  • 派生诉讼存在哪些问题
    股东代表诉讼
    股东诉权有哪些出路如果某种权利缺少适当的救济方式,这种权利就不能存在,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这便是“救济先于权利”(RemediesPrecedeRights)。为小股东提供司法救济的制度,就是股东派生诉讼。股东派生诉讼(Shareholder‘sDerivativeSit)是指当公司的正当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大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这一诉讼形态首创于英国判例,之后普通法系各国纷纷仿效,尤以美国的相关制度最为发达。在美国,被股东发动派生诉讼追究责任者,不限于公司董事,而是扩及于公司所有各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外之加害人。大陆法系各国受此影响,也逐步建立起类似制度,即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日本于二十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引入此制,台湾地区也借鉴美、日,于其公
    2023-08-16
    240人看过
  • 劳务派遣公司在劳务派遣中要承担哪些内
    对于劳务派遣公司而言,一般会实行的就是这种你用人,而我负责管人的角色。也就是说对方需要的是人员到岗履行职责,而管理公司需要做的就是如何去对这些输入出境的人员进行统一的管理。有时候甚至包括工资的发放,福利待遇以及工伤的处理都是劳务公司去负责。很多境外公司需要实现工人的合理有效使用的一个概率,也就是说当需要人员的时候,我希望立马有足够数量的人员到达岗位之上。而如果我这个产线需要停产了,那么我也希望这些员工能够及时有效的被撤离。而这正是劳务派遣公司能够满足的特点之一,他们通常都是在这些地方去满足很多境外公司对员工的一个使用要求,发挥极致的去满足企业的成本预算。劳务派遣公司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扮演的就好像是一个中转站,负责招聘人才,实现人才输出,满足双方的利益需求。所以境外输送人才的劳务派遣公司还需要符合一定的资质,才能够取得国家认可的经营执照的办理。一、用工单位的优势①人事管理便捷专业。用工单位
    2023-04-05
    328人看过
  • 四大劳务派遣监管高招有哪些
    四大劳务派遣监管高招一、在司法实践中明确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连带赔偿责任,最大程度保护被派遣员工的合法利益,降低其维权成本。二、劳动监察部门应将劳务派遣用工作为重点监督检查领域,对目前劳务派遣的适用范围扩大化的问题予以分阶段逐步解决,逐步清理不符合“临时性、替代性和辅助性”派遣岗位要求的派遣用工行为。三、严格把握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的标准,禁止用工企业将原有职工转为劳务派遣员工,坚决打击用工企业采取劳务派遣形式转嫁责任。四、工会组织应关注劳务派遣人员入会问题,赋予劳务派遣人员对于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工会的选择权,强化劳务派遣人员的集体协商力量。员工“被派遣”致合法权益受损案例王先生在一家服装公司工作了十几年。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公司拿来一份劳动合同让王先生签,但合同上的用人单位却是一家外地的劳务派遣公司。公司称,签了合同就能继续工作,待遇也不变。王先生就在合同上签了字。后来,服装
    2023-06-14
    306人看过
  • 工资扣除问题与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的优势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使流动就业组织化,有利于促进中国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产业有序转移。2、使灵活就业组织化,有利于解决供需错位问题,降低风险以家政服务公司为例。3、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转换劳务派遣在中国的特殊作用之一在于,它被作为一种利用现有资源、把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进行创业和就业的行动,促进了体制内就业机制的转换。4、提高用工效率,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劳务派遣满足用工单位需求的微观功能是它最基本的作用。总之,劳务派遣是企业的一种正常存在的、有效率的用工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2023-07-02
    22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合同存在违约吗
    劳务派遣合同存在违约。如果不涉及到用工期间的有约定的专项培训及竞业限制条款,就不存在违约金。当事人只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届时就可以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
    2023-02-24
    496人看过
  • 全国有效的劳务派遣资质是否存在?
    劳务派遣单位是可以跨区域进行劳务派遣的,所以劳务派遣资质可以全国有效的,但具体要看其经营范围才能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劳务派遣资质需要哪个部门进行审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在坚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通过实行行政许可和控制进入门槛,合理控制劳务
    2023-07-06
    248人看过
  • “中国式劳务派遣”存在误区?
    全球第二大人力资源供应商任仕达公司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中国的劳务派遣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但国内的劳务派遣只是单一的薪酬外包,这种中国式派遣存在一定的误区。任仕达公司中国区总裁保罗介绍说,近年来,中国企业实行的各类劳务派遣,其性质都属于薪酬外包,即在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外,加入了第三方即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通过第三方来发放劳动者薪酬,第三方则代行管理员工职责并收取管理费。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这一做法成了大量企业压低用工成本甚至侵犯员工利益的共同选择。保罗认为,这样的派遣形式没有实现派遣业的本意。派遣行业的根本属性,与《劳动合同法》中的三性要求即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是一致的。而不少薪酬外包的岗位,实际上却是长期、稳定的岗位。保罗说,劳务派遣的方式并非仅此一种。据介绍,欧洲成熟的劳务派遣市场,是以项目型派遣为主,薪酬外包只是很小一部分。在任仕达公司
    2023-06-10
    127人看过
  • 劳务派遣有哪些方式劳务派遣有五险一金吗
    1、方式:完全派遣;转移派遣;减员派遣;试用派遣。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2、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只要签了劳动合同,各项权益受《劳动法》保障,婚假、产假正常休,也有五险一金。一、劳务派遣有什么规定劳务派遣有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二、劳务派遣工包括劳务外包吗?劳务派遣工不属于劳务外包。《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
    2023-02-23
    169人看过
  • 劳务派遣工的转正问题是否有改善?
    劳务派遣单位招聘员工后,将员工派遣到另一家单位工作的行为。相对于合同制的工作稳定性较差。劳务派遣主要针对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员工转正需看工作单位是否愿意,需解除与派遣公司的合同。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招聘员工之后,将员工派遣到另一家单位工作的行为。相对于合同制来说,劳务派遣的稳定性较差。劳务派遣主要是针对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是可以转正的,但是能否转正需要看工作单位是否愿意让派遣制的员工转正。需要注意的是,在与工作单位签订转正的合同时,需要先解除与原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劳务派遣工转正年限是多久劳务派遣员工没有转正的说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员工才需要转正。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
    2023-06-30
    341人看过
  • 新疆规范劳务派遣用工问题
    未取得行政许可,就不要想办工商营业执照。12月3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近日新疆已将《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劳务派遣用工若干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下发至各地、州、市人社局,以及各集团公司、中央驻疆各单位、各有关单位。《通知》对工商注册、过渡期内规范用工比例等8方面问题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根据《通知》规定,劳务派遣企业应先行到人社部门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后,方可办理工商登记。未取得《劳务派遣企业经营许可证》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会为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过,因不符合许可条件,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续或者被撤销、吊销的,原已经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可继续履行至派遣期限届满。过渡期内规范用工比例方面,用工单位如果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施行前使用派遣员工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需于该规定施行之日(今年3月1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
    2023-08-17
    219人看过
  • 劳务派遣责任归属问题的思考
    因执行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受伤的,由接受派遣用工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公司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责任劳务派遣期间用人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
    2023-07-06
    15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请问劳务派遣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26
      1、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其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相应责任,阻碍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有的用人单位把本单位职工分流到新组建的劳务派遣组织,再由派遣组织重新派遣到原单位的原岗位工作,而工资福利待遇却与原来的待遇相差甚远。 3、劳务派遣将被牵线的人员全部收归为劳务派遣组织的职工,实际上是为劳务派遣组织提供财源,达到其对被派遣人员长期收取管理费的目的。 4、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
    • 劳务派遣存在哪些问题,怎么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1
      一、工资支付不透明。由于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关系和工作岗位分属两家,出现部分劳务型企业及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不按月发放工资、不按规定结付加班工资等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侵害后责任主体不明确。虽然法律是有相关规定禁止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克扣派遣员工的工资,但是在现实的劳务派遣的过程中,这些情况还是会有出现,这种行业是严重影响到派遣员工的权益的。二、社会保险不参加。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三十日
    • 问大量的劳务派遣情形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3
      1、派遣公司主体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切实审查劳务派遣公司主体的资格,随时掌握公司的动向,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不断掌握提高服务水平、社会声誉、发展状况等相关信息。劳务派遣人员多或资质差的劳务派遣公司应提供相应的保证,签订保证合同,避免劳务派遣公司主体不合法带来的风险。2、派遣合同(协议)规范性;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派遣合同应对派遣
    • 劳动派遣用工存在哪些违法犯罪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一是用工单位应将使用派遣劳动者情况和派遣协议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并负责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核对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单位登记备案证书》、劳动者的身份证明以及劳动合同等材料,并与派遣单位签订劳
    • 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合同在签订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4
      劳务派遣人员有哪些,劳务派遣涉及专业极为广泛,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一般员工,均可采用派遣方式,目前主要劳务派遣人员类别有: 1、国有企业改制后所使用的合同制员工。 2、国家事业单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 3、服务性行业员工(餐饮服务、客房酒店服务等); 4、商业企业员工(收银员、销售人员、文员等); 5、物业管理员工(各类技术人员、保洁员、保安员、园艺师等); 6、工业企业员工(司机、仓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