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08:32:06 68 人看过

借贷合同是实践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一、借贷合同的特征

1、属于要物合同(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协议外,在出借人把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发生。

2、属于单务合同,借贷合同成立后,只有借用人单方面承担偿还的义务。出借人则享有收回原本或收取本息的权利,而不负对待给付的义务。但对于有偿的借贷,如标的物有瑕疵,出借人应另换无瑕疵的物,借用人并得请求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一般认为,出借人对故意隐瞒实物的瑕疵所发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3、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借贷合同的目的,在以货币或实物供对方消费或处分,使借用人通过借用合同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因此,出借人必须是有权处分标的物的人。标的物亦限于货币和其他代替物,其风险亦由借用人承担。因此它与借用合同以及租赁合同以特定物为标的,且不移转所有权不同。

二、借贷合同的返还

借贷合同定有期限,借用人应于到期时返还同等数量的货币或与借用物种类、品质、数量相同的物品,逾期不还,应负迟延责任。如经双方同意,或不可能以种类、品质、数量相同之物返还时,则偿还其价金。如为无偿借贷,借用人可提前偿还,出借人则不论有偿无偿,一般都不得请求提前偿还。未定期限的借贷,借用人得随时返还,出借人亦可酌定适当期限催告返还。

在中国,对金银和外币,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律禁止借贷。职工根据团结互助精神,可以组织各种不同的互助储金会,向会员贷款,不计利息。私人间的借贷,严禁高利剥削或变相的高利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践合同相关文章
  • 实践合同有什么买卖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一、实践合同有什么买卖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1.定金合同:这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在订立主合同时签订的从合同。在其中,当事人之一会预先支付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保证金,如果主合同得到履行,这部分钱可以收回或用于抵扣价款。若主合同未能履行,则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2.保管合同:也被称为寄托合同或寄存合同,涉及一方将物品交由另一方保管。保管人负责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物品归还时返还。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这种合同是为了借款而签订的,它不仅是诺成合同,而且必须涉及到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如果没有实际的金钱转移和物品交付,那么这个合同仅仅成立了但尚未生效。4.借用合同:也称为使用借贷合同,是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出借物无偿交给借用人使用的合同。借用人在使用结束后有责任返回出借物。5.代物清偿协议:这是一种特殊的实践合同形式,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一个替代给付来实现对原有债务关系的消灭买卖合同
    2024-02-03
    50人看过
  • 开展商业借款是指合同中的实践合同吗
    商业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合同的分类方式虽然法律并没有对合同分类作出明确规定,但按照比较通行的说法,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第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第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第五,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将合同分为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第六,主合同与从合同
    2023-04-01
    451人看过
  •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才是实践合同
    一、实践合同的意思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二、典型的实践合同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立。三、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不同之处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1、它们的区别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缔约过失。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
    2023-06-01
    423人看过
  •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是什么
    一、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有:1.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2.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3.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是什么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意思是:1.实践合同是指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有实际交付标的物或者有其他现实给付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确认某种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必须法律有规
    2023-04-11
    53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性质:实践性合同还是非实践性合同?
    本文介绍了租赁合同的性质和分类。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性合同,成立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而不论租赁物是否实际交付。因此,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的不同,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有不同之处。例如,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性合同。但是这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性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性合同。租赁合同不属于实践性合同。其成立仅以租赁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标准,而不论租赁物是否实际交付,因此,租赁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性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性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性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性合同。 租
    2023-09-10
    103人看过
  • 什么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一些分类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实践合同的分类如下:(一)赠与合同。(二)运输合同。(三)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2024-05-06
    167人看过
  • 什么是客运合同,客运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一、什么是客运合同客运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关于承运人将旅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旅客为此支付运费的合同。根据运送工具的不同,客运合同可分为铁路客运合同,公路客运合同,水路客运合同,航空客运合同等。客运合同一般采用票证形式,如车票,船票,机票等。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属即时清结的合同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客运合同是一种较特殊的合同,他的运输标的是人而不是物,所以,客运合同具有其特殊性。二、客运合同是实践合同吗客运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应为诺成合同。《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如果认定运输合同为实践合同,则承运人在同意托运而未实际交付货物前,合同并不生效。即使其后对托运人交付的货物不予接受和托运,也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对托运人是极不公平的,会严重影响托
    2023-05-03
    283人看过
  • 实践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吗?
    实践合同不一定是单务合同。实践合同包括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实践合同中的赠与合同就是单务合同,而银行借款合同又属于双务合同。一、现金借条怎么打官司首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由此可以看出,民间借贷属于实践性合同,合同的生效应当以出借人给付钱款为条件,故出借人除了需要证明双方有借贷合意外,还需证明借款已经交付给借款人。其次,如何打官司,也就是如何进行起送。民事诉讼法所做出的的起诉是针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一般规定,不论案件种类。根据规定,只要符合了人民法院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最后,现金借条只是证据种类的一种,归属于债权债务纠纷。不论任何纠纷,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一定是事实审理和法律审理,因此,保存好借条等相关证据,法律胜诉的第一需要,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区别一、主观故意产生时间不同合同诈骗故意
    2023-04-06
    260人看过
  • 什么是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实践合同的含义和区别
    诺成合同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二、口头协议能否认定为合同口头协议不一定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的合同。口头合同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这是属于两种不同分类的合同方式。如果口头协议中,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时候即为成立,那么,该口头协议属于诺成合同,反之不是。三、五个实践合同有哪五个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
    2023-04-03
    426人看过
  • 实践合同与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一、哪些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一般认为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定金合同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二、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
    2023-03-20
    464人看过
  • 签订P2P网络借贷合同的最佳实践
    签订该类合同时,通常需要考虑如下几点:1、接受采购具有相关资质、得到司法机关及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电子签名服务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签名服务。2、运用电子签名技术,解决电子合同的真实性、可视性不足等问题,补足电子合同的证明效力。3、如果对于电子合同有所顾虑,最好在签订合同之前咨询专业人员,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何界定非法集资和p2p1、出借人群不同:P2P借贷是具有小额资金需求的个人,一般情况下为了减小风险,会对资金进行双向打散,即一个借款人的借款会来自多个不同的投资人或者一个投资人的资金会借给多个借款人。但不管什么情况下,每一笔借款都是独立存在的。而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却是指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而不是少数特定的人。2、借款用途不同:p2p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生活等,一般来讲借款方具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是所吸收资金用于发放贷款谋利。3、收益率不一样:p2
    2023-07-08
    77人看过
  •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实践合同到底是什么意思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一、买卖合同为什么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立,而不以标的物或者价款的现实交付为成立的要件。这在有的国家的法律中是明确规定的,如法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即使标的物尚未交付、价金尚未支付,买卖即告成立。但是,买卖合同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这样的约定,标的物或者价款交付时,买卖合同始为成立。此时的买卖合同即为实践合同,或称要物合同。二、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
    2023-06-27
    497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概念,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
    一、实践合同的概念实践合同的概念: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实践合同以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的完成为生效要件。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生效。二、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实践合同的基本特征是:1.实践合同的成立需完成标的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2.实践合同成立的时间为标的物交付或完成其他给付的时间。3.实践合同中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的义务是先合同义务。三、实践合同与诺成
    2023-04-14
    396人看过
  • 什么是实践性合同?实践性合同的分类是怎样的
    一、什么实践性合同呢?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使用借贷、保管、运送等都属于实践合同。二、实践性合同基本种类分为哪几类呢?(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2)保管合同。《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质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4)定金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三、实践性合同的范围是什么呢?实践性合同与诺成
    2023-03-16
    43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这种合同的特点是: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这与诺成合同(一种“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 更多>

    #实践合同
    相关咨询
    • 借贷合同的实践应践行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7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生效。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一致外,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但是,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贷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事实上,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成立和生效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意思一致(即达成协议)时起成立;而实践合同则
    • 实践合同定义实践合同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5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主要有: (一)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 借条属于实践合同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17
      借条一般见于公民个人之间的借款,内容比较简单,金额较小,法院规定的案由是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而借款合同多见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金额较大,内容相对复杂,一般还有担保人,法院规定的案由是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商事案件。
    • 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吗?有什么相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9
      如何理解“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解答】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做出明确的约定。正常的贷款业务中,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是在某些贷款业务中,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 银行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我国对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05
      银行借贷合同不是实践性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依据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