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免责条款易成争议焦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22:32:36 466 人看过

山东绍元律师事务所李春晖律师认为,在交通肇事案中,保险免责条款很容易成为争议焦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案中,保险公司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在投保时保险公司对自身的免责事项向投保人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即在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对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有显著标志(如字体加粗、加大或者颜色相异等),或者对全部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及说明内容单独印刷,并对此附有投保人声明或单独制作的投保人声明书,投保人已签字确认表示对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均已明了。

本案中保险公司也已举证证实了其已履行提示和明确告知义务,免责条款有效。通过本案,提醒广大车主在投保时应详细了解保险条款,切忌在投保单上随意签字,否则将难以理赔维权;同样,保险公司也应当注意在免责条款方面应当及时尽到提醒履行提示和明确告知义务,否则免责条款就不发生效力,保险公司将会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本案中王某虽然疑似酒驾找人顶包,但刑诉法中有孤证不能定案原则,在找不到新的证据时,该孤证无法作为其违法的依据。

另外,本案中王某辩解自己报案并抢救伤者,没有逃避责任。这种说法并不周密。对逃避法律追究的理解不应局限在逃避民事赔偿责任方面,还应包括逃避刑事追究、行政处罚等违法后果方面。虽然肇事当事人离开事故现场并不当然构成逃逸,但其主动通过找人顶包的方式隐瞒自己肇事人身份并逃离现场则构成逃逸。

所以,虽然不能证实其酒驾,但最终王某还是难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免责条款相关文章
  • 离婚依据再次成为争议焦点
    再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依据是什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
    2023-08-15
    339人看过
  • 彩礼争议成为离婚案件焦点
    1、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需要退还男方支付的彩礼。男方在支付给女方的彩礼,通常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彩礼就属于女方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2、彩礼的给付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的,如果对方以骗婚的目的骗取彩礼的,男方是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的。男方提出离婚和女方提出离婚有什么区别除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之外。其他情况下,男女方提离婚没有区别。除非一方有过错,离婚时有过错方需对无过错方进行补偿。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官不会因为哪方先提出离婚或是对方先提出离婚在审理上产生影响,但先提出离婚方的诉讼请求很重要。《最高人
    2023-07-06
    269人看过
  • 王诉上海家化高管争议成焦点
    【事件回放】王某于2004年1月1日进入上海B,担任副总经理一职,2012年12月18日起担任总经理。2013年11月19日王某与上海B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某每月工资税前51900元。2014年3月起,王某的月工资调整为54495元。2014年5月13日,上海B以总经理王某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普华永道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这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于公司内部控制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受到新闻媒体负面报道,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对公司形象及名誉出现重大损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6月24日,王某诉上海B的劳动仲裁在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王某请求恢复其与上海B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赔偿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自己的工资损失。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王某要求与上海B恢复劳动关系的请求予以支持,并要求上海B在裁决书生效七日之内,向王某支付恢复劳动关系期间
    2023-06-07
    261人看过
  • 聚焦经济适用房“争议点”
    经济适用房作为城市住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如何更好地建设,让它更贴近生活需求,已经逐步受到社会的关注。本文就经济适用房部分争议问题进行探讨。经济适用房到底该不该配备充足的车位?有人认为,经济适用房的定位是中低收入家庭,一般都买不起私家车,只要考虑走亲访友车临时停放就行了,专用停车场对于经济适用房小区而言太奢侈了。的确,经济适用房的定位就是卖给中低收入者,这些人连买房都有困难,能买得起汽车吗?但有人认为,应该用发展的眼光来看这个问题,现在建造经济适用房没有考虑车位问题,今后这个矛盾肯定会凸显出来。因为经济适用房本来一般都建在市郊,交通不是特别便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买经济适用房的部分业主收入改善之后,肯定会考虑买车。况且在经济适用房的客户构成中,有部分是年轻白领阶层。这部分人群随着事业的发展,收入肯定也会上台阶,过几年买车不是难事。当越来越多的
    2023-06-10
    398人看过
  • 离婚怀孕,孩子抚养权成争议焦点
    女方怀孕提出离婚孩子一般归母亲。刚出生的孩子尚在哺乳期内,由女方照顾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但以下情况例外: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离婚手续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从提交申请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到领取离婚证至少需要32天。如果是起诉离婚的,从立案开始到案结一般需要3-6个月。女方怀孕能向男方提出离婚吗能请求离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因为女方家暴、与他人通奸怀孕等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因此,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期间,男方可以请求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
    2023-07-20
    102人看过
  • 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成焦点
    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公布的最新数字显示,2008年,我国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9784.1亿元,比上年增长39.1%,是2002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此外,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不断增加,到2008年末,保险市场主体由2007年的120家增加到130家,保险业从业人员为322.8万人,保险业总资产达3.3万亿元。与保险业快速发展相适应的是我国保险法目前正在经历二次修订。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修订草案着重加强了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保险法迎来二次修订1995年6月3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同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2年10月28日,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和需要,履行我国有关承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保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保险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目前,
    2023-04-23
    89人看过
  • 离婚后,一栋房产成为了争议焦点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房产如何处理1、离婚时房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是一方父母婚后赠与给一方,并且明确表示只给一方所有的,婚后该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不分割。属于共同房产的如果协商分割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
    2023-07-06
    365人看过
  • 工程造价争议为诉讼焦点
    某建筑公司因工程造价问题与开发商产生争议,造成开发商不能及时给付该建筑公司巨额工程款,后建筑公司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昨天,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该案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据了解,该建设工程欠款案是今年一中院开审的第一案.■原告诉请原告某建筑公司的代理人———本市南大律师事务所的姜志君律师称,第三人参与某开发公司建设的某住宅楼工程招标活动,被审查确定为中标单位。同年4月,第三人与某开发公司签订了1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筑面积为7000平方米,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同时补充约定:本合同造价不包括地基处理、室外工程等项目,建筑面积则按竣工后实际面积调整。由于工程前期垫资巨大,第三人将合同工程分包给了原告。原告因此成为了该建筑项目的建筑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某开发公司对工程设计做了重大变更,至2001年3月30日工程竣工时,原告实际完成房屋建筑面积为10077平方米,另外根
    2023-06-07
    56人看过
  • 请假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争议焦点
    员工频请假,企业受损失说起员工请假,老板们也是叫苦不迭。富安居家居城鹰卫浴店老板万先生说,他的店里只有5名员工,平日里各司其职。因此,店里制定了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允许请假的规定。若实在要请假,必须有请假条。店员石女士以口头形式请假,事后又没补假条,万先生并不认为自己扣了她的工资有何不妥。南宁市一家品牌发廊老板潘先生说,员工的不辞而别,往往会把店里的用工安排打乱。特别是遇到节假日,遇到员工突然请假,会使得店里人手不够,给店里带来较大损失。不过,潘先生说,若员工真遇到急事了,他也会批假,根据员工表现,也可以不扣员工工资。说到扣员工工资,南宁一私营企业老板程先生说,员工若生并遇急事,办好手续,他们会批假;而对那些不打招呼就走,违反店规打乱他们店里正常上班秩序的员工,他们是会按规定扣工资的。因为对方的行为已影响到了店里的生意和管理。其实这与有的企业没有认真履行《劳动法》有关。他说,企业主在用工之前
    2023-06-10
    416人看过
  • 船舶碰撞概念的争议焦点
    我国法学界的学者和司法工作人员对船舶碰撞概念以及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有着不同的观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我国海商法第170条规定,即上述我国船舶碰撞构成要件的第二点船舶碰撞以船舶间实际接触致损为原则,以非实际接触为补充上。有的学者认为,根据我国海商法第170条规定以及《里斯本规则》的相关规定,间接碰撞属于船舶碰撞的范畴,现代海事处理中将间接碰撞包括在船舶碰撞内更符合客观实际的规定。而持反对意见的人则认为,构成船舶碰撞必须在船舶间发生了实质性的或直接的接触,间接碰撞或浪损不属于船舶碰撞的范畴但在我国的立法中可以类推适用船舶碰撞的规定。
    2023-06-06
    111人看过
  • 引入不可抗辩条款将成保险法二次修改焦点
    保险法修订初稿出台后,广泛征求了相关人士的意见。保险法修订初稿中,在保险合同部分,不可抗辩条款赫然在列。在征求意见时,是否引入不可抗辩条款成为了争议最大的修改之一。该知情人士透露。不可抗辩条款可以说是人寿保险合同的特有条款,这将有利于加强保险消费者的利益的保护,进一步保护保险业的行业信誉。该条款现在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普遍接受,成为保险业的国际惯例,后又上升为法律的一部分,并有进一步扩大不可抗辩条款适用范围的趋势。赞成接受不可抗辩条款者认为,当前现实迫切需要承认不可抗辩条款,这可以防止保险人对合同解除权的滥用,并保护保险消费者对长期人寿保险合同的期待利益和信赖利益。反对的声音主要来自保险公司,认为目前我国承认不可抗辩条款的客观条件并不成熟,尤其是在我国个人征信体系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承认不可抗辩条款无疑放大了保险人所面临的道德风险,这会给保险业的经营带来更大的风险,最终也将损害到消费者的利益。
    2023-04-23
    238人看过
  • 免责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效力是怎样的
    1、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2、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一、无效合同需不需要去法院认定无效合同需要去法院认定。在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之前,合同是有效的。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合同无效应当怎样承担责任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2、不影响合同的部分解决
    2023-03-13
    457人看过
  • 家庭琐事引爆离婚争端,抚养问题成争议焦点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男女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法律明确规定,由女方抚养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满了八周岁的孩子,应当征求其真实意愿。家庭琐事起争纷法院判决离婚纠纷8月25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家庭琐事和家庭经济问题常发生争吵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准许原告李梅与被告朱昌离婚;婚生长女朱小舒、小女朱小丽随原告李梅生活,由原告李梅自行抚养,长子朱胜德、次女朱美随被告朱昌生活,由被告朱昌自行抚养。子女成年后随父随母任其自愿。原告李梅与被告朱昌相识后同居生活,于1997年8月1日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5年3月14日生育长女,取名朱小舒,1999年4月15日生育长子,取名朱胜德,2001年2月17日生育次女,取名朱美,2004年3月27日生育小女,取名朱小丽,原、被告为一些家庭琐事和家庭经济问题
    2023-07-07
    329人看过
  • 非法证据的界定的争议焦点
    对非法证据的界定,我们可以发现他们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取得非法证据的主体是仅指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和审判机关中享有调查取证权审判人员,还是除上述人员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其他可以提供证据的当事人。笔者认为,非法证据的取得主体主要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当中的侦查人员以及审判机关当中的审判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还有其他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律规定取得证据也是非法证据,但它不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当中所指的非法证据。1886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次采用排除规则,他的理论根据是,通过排除侵犯被告人宪法权利而获得的证据,为其提供救济手段,以加强被告人宪法权利的保障。由此可见,为了保障被告人的权利,才确立了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最容易侵犯被告人权利的就是国家权力,没有制约的权利就会滥用,如果不对代表国家的侦查机关的侦查权限进行限制,他们非常易于侵犯公民的权利。所以,设立非
    2023-06-11
    48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免责条款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争议焦点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9
      起诉之前,一般案件当事人均有接触,相互了解了对方观点、相互观点的碰撞之处即是焦点。民事诉讼焦点归纳围绕原告诉称与被告辩称确定,通常由主持庭审的法官归纳总结,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认为有偏差可以陈述意见,法官当场进行释明。 诉讼类型大致有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三种。例如确认之诉原告主张标的物归其所有,而被告主张诉争标的物归被告所有,该标的物究竟归属谁所有就是争论焦点。
    • 工伤保险待遇法庭争议焦点的标准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2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法庭争议焦点的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
    • 买卖合同争议焦点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票据与文件的送达不谨慎 交易的履行过程中必定会存在大量的票据与文件的送达程序,例如发票的寄送、对账单的送达等。对于这些资料的送达,作为专业律师有两个方面的建议:一是要小心确保安全,二是要谨慎确保有效。为什么这么说?我经常遇到当事人跟我讲他们公司很规范,增票与对账单都是定期与买方送达确认,但详问方式则被告知,增票是用普通快递寄,对账单是用传真。今年三月我在江苏省张家港法院的案件则遇到了类似的问题。普
    • 保险协议保险合同没有免责条款怎么办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3
      保险合同无免责条款有效。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协商一致,按照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险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
    • 离异夫妻争夺女儿血缘关系的争议争议焦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
      2000年,原告刘香经与被告王谦(化名)结婚,2002年5月,被告经诊断患有无精症,2003年人工授精生育女儿王兰(化名),小孩出生后随原、被告及祖父母生活。原告认为被告婚前隐瞒病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小孩由自己抚养。被告认为,小孩左腿先天性离位,被告父母两次带小孩上北京治疗,人工授精及小孩手术被告父母花费重金,为小孩成长费尽心血,不同意离婚。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