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实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9:35:21 447 人看过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要求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出租住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违规者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办法》中还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该规定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禁止群租争议大

群租现象在我们的周围早已司空见惯,多个人合租一套房子,室友越多各自分担的租金就越少,这在房价持续走高的近几年里,一直是那些暂时没有住房且低收入者们无奈的居住方式。该《办法》一出,很多打工族开始叫苦不迭,而也有很多人对此连声叫好。

看见这条新规,我觉得自己将变成最大的受害者。从河北来呼和浩特打工的魏秀敏说。两年前,因为仅有700元的月收入,魏秀敏和其他六位外来妹一起开始了群租生活,七个人挤在一个不足80平方米的二室一厅里,除了各自的那一张床铺外,房内能够回旋的余地十分有限,虽然住得有点儿憋屈,但我们每人每月租金才130元,水电暖费也全由房东负责,自己基本上没有太大的经济负担。随着工作的不断调换,魏秀敏搬了好几次家,现在她住在客厅里,原来,房东为了多挣钱,就把客厅的一半面积又隔了一个小屋来出租,魏秀敏就住在其中。这个小屋每月收我200元,虽然面积小点,但也算有自己的独立空间。魏秀敏对自己现住的这个独立空间很是满意,可当她听到以后不让群租了的消息时,一下发了愁:不让群租了?那我们以后可住哪儿啊。

禁止群租或导致租金上涨

魏秀敏的话代表着很多蚁族的心声,他们工资不高,可在城市中生活花销却不少,所以只能选择群租。采访中,许多租房者在听到这一《办法》的时候都显得较为慌张,因为将来个人所付房租会大幅上涨,这意味着今后的生活将更加艰难。

一些房屋出租者看到了每个床位或每间房屋的租金之和要远远高于整套房屋的出租价格,便开始按照床位或单间出租自己的房屋,有的甚至不惜改变房屋结构,使空间利用率达到最大。近日,记者在附中东巷学苑楼内走访时就看到,一户三室一厅的房子硬是被房东改造成了五室一厅,这套房子是按床铺的形式对外出租,每张床每月180元,两个大一点的卧室分别住着三个人,一个小卧室里住两个,为了牟取暴利,房东又用木板将客厅隔了两个独立的单人小房间出来,这样算下来,总共住10个人,那么房东每月就有将近2000元的收入。而记者在屋内看到,家居设施十分简陋,卫生条件极差,如此普通的一套三室一厅,如果要按正常出租的话,是不可能有这么高收益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出租相关文章
  • 西宁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发布文号:宁政办[1996]46号第一条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治安防范工作,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业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第三条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建立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公安派出所负责具体管理;城建、房管、劳动、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管理。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治保会、暂住人口管理点、申报点、出租房屋的单位、个人应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租赁房屋安全防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第四条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第五条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需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的有效证明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出租房所有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公有
    2023-04-24
    124人看过
  •  2021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法规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以及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为了加强城市房屋租赁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良好秩序,以及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直辖市、市、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均应遵守本办法。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照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移。第四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
    2023-09-17
    416人看过
  • 佛山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实施细则
    佛山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规范租赁行为,维护租赁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和《佛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工作。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居住房屋出租是指除宾馆、旅店、招待所外,公民私有或单位所有的房屋供他人用于生活居住的行为。国有土地上商品房屋的租赁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居住房屋出租管理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牵头、部门负责、综合治理。第五条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接受住建部门委托,在住建部门指导下负责居住房屋出租的统筹、协调工作。第二章登记管理第六条居住房屋出租的,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产权;(二)房屋质量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2023-11-25
    68人看过
  • 北京公租房管理办法实施转租公租房最高罚3万
    从昨天开始,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办法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应当退回,违法违规转租公租房者,不但会被强制收回房屋,更需要缴纳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高于3万元的罚款。根据《办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如果承租人具有3种情形,将退出公租房。其一为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办法》中还
    2023-06-10
    461人看过
  • 2024江西省商品房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全文
    江西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建立房屋租赁管理系统,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权属有争议的;(
    2024-01-22
    179人看过
  • 山西出《商品房租赁办法》实施细则
    细则规定,商品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另外,出租人应当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不能按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细则还规定,出租人出租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限期修复或者减少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转租、改变房屋用途或者对房屋进行装修,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出租人同意。另外,出租人出售已出租的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房产、建设)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会责令限期改正;个人
    2023-06-10
    193人看过
  • 唐山市城镇房产交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城镇房产市场的管理,维护房产市场秩序,调节价格,依法保护买卖、租赁双方的权益,取缔自由成交,调整租赁关系,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根据《唐山市私有房屋管理试行办法》和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1.凡本市城镇的单位或个人买卖和租赁房屋时,均应到房产交易所申请登记,经批准组织成交,办理买卖和租赁手续。禁止私自成交或利用房产投机牟利等非法活动。取缔牙纪、二房东等行为。2.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或租赁房屋时,必须持房屋所在地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和单位主管上级的证明,由房产交易所提供房源、组织成交3.产权人因正当需要申请出卖房产登记时,应出示身份证明、产权证件和土地使用证。产权人可出具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在未成交前允许产权人撤销卖房登记。4.出卖享受国家或单位补贴购买和建造的房产时,亦应申请登记,由房产交易所联系补贴单位或房管部门收购。5.出卖共有房产时,
    2023-06-10
    188人看过
  • 杭州市房屋使用权互换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使用权互换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浙江省城镇公有房屋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1号发布《杭州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城镇范围内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私房及跨省、市之间房屋使用权互换。第三条杭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使用权互换的主管机关。第四条房屋使用权互换应遵循自愿互利的原则,有利于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第五条调换的房屋因结构、地段、面积、层次、朝向、环境等因素的不同,使用条件得到改善或使用性质变更的,其使用权实行差价调换。第六条房屋使用权互换实行分级管理。同区的房屋使用权互换由房屋所在区调房管理部门办理互换手续:跨区、跨省、跨市的房屋使用权互换,由市调房管理部门办理互换手续。第七条房屋使用权互换,必须由房屋承租人持下列证件向调房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进行。1.户口簿、身份证。2.
    2023-02-04
    213人看过
  • 房屋租赁管理包含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房屋租赁管理的内容:(1)房屋租赁关系的确定。房屋租赁契约是正式建立租赁关系的凭证。承租公有房屋时,先由承租人向房屋分配部门提出申请,经分配部门同意批准,发给住房证。然后双方共同清点房屋的装修设备和其他定着物、附着物,填写“装修设备保管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关系即成立。承租私有房屋时,通常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订约建议,即要约,出租人接受建议并表示完全接受,即成诺。经过要约和成诺,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即可签订租赁契约,并报当地房管机关备案后,租赁关系即告成立。(2)租赁契约的变更。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可能因某些情况的出现加以变更,可以是合同主体的变更,或合同标的物的变更,也可以是两者同时变更。如承租人之间的房屋交换,承租人由于工作调动、人口增减、婚姻家庭关系变化等原因,都可能引起租赁关系的变更。这类公有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及时会同出租人。《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2024-04-20
    263人看过
  • 租赁房屋税票管理部门
    一、租赁房屋税票管理部门房屋租赁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计算方法如下:假如您的月租金收入为2000元,其计算方法为:1、营业税及附加:2000元×3.3%=66元(营业税税率为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折算为0.3%。)2、房产税:2000元×4%=80元(房屋出租按租金的4%征收房产税。)3、个人所得税:(2000-800-66-80)×10%=105.4元合计:251.4元二、房屋租赁税是指根据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截止2012年10月,上海、深圳、沈阳、杭州等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实施征收房屋租赁税;
    2023-05-09
    355人看过
  • 房屋租赁业务管理策略
    处理好房屋租赁业务如下:1、合同是基础,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主要由租赁合同确定;2、备案要前置,备案登记是房屋租赁的前置工作;3、内容要准确,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面积达成协议;4、覆盖范围,要求覆盖辖区内所有房屋存量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房屋租赁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房屋租赁纠纷的可以按照协议解决、调解、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处理。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且约定有效的情形下,应当到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城市房屋租赁管
    2023-07-13
    387人看过
  • 房屋租赁管理意见(南京)
    宁房管〔2003〕308号各区(县)房管局(所),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局)、县局,各区、县公安(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加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建设部42号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管理意见。一、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依法进行登记备案。二、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房屋租赁办)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区、县房产管理部门所属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办)按权限分工负责辖区内房屋租赁管理,业务上受市房屋租赁办指导。三、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属于房屋租赁。以下几种情形,均属于房屋租赁:1、以联营、承包、
    2023-06-05
    147人看过
  • 房屋租赁税征收的管理
    房屋租赁税征收管理房屋租赁税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税种,它是对出租房屋应缴纳的几种税种的统称,包括了因出租房屋应缴纳的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所得税等税种。营业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所得税的法定征收机关是税务部门。目前,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受地税部门的委托,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1)代征房屋租赁税的范围目前,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主要代征私人房屋租赁税和外地驻深企业房屋租赁税。私人房屋指个人所有、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和非住宅用房,包括居民自建房、非自建房和集资房等。外地驻深企业是指注册地在深圳市外的企业,包括国内企业及境外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
    2023-05-01
    299人看过
  •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遵循的原则是: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一、房屋租赁合同内容需要包含什么?(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
    2023-04-10
    160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租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出租是指房东将自有房屋出租给租客,由租客支付一定的租金作为对价,并按照约定使用房屋。 在出租房屋时,房东需要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租赁用途、维修责任等相关事项。租客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住房证明等材料,并与房东协商一致,确保租赁... 更多>

    #房屋出租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补贴如何实施?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03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通常遵循一般的合同格式,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因此,在起草租赁合同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 明确房屋的具体地址和面积等细节信息,如果房屋带有家具,需要详细列明。 2. 写明租赁期限,如果没有约定,则属于不定期租赁合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36条分别实施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09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什么?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1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
    • 房屋租赁法律规定,房屋租赁是由哪部门管理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律规定: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23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12
      对于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外地人来说,在办理居住证的时候相关部门会要求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这时需要本人到社区服务中心开具一份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然后根据通知书时间和地点办理登记备案。那么如何办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针对这个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小编在下文展开了相关论述。 一、如何办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