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6 15:15:39 421 人看过

一、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有哪些

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如下: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二、对什么行政行为不服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呢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三、对什么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n(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n(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n(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n(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04: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再审?
    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再审的情形包括:法院拒绝立案或驳回起诉且理由不充分;当事人有充足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错误;原判决、裁定对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未经质证,或系伪造;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等。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再审的情形包括:法院拒绝立案或驳回起诉且理由不充分;当事人有充足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错误;原判决、裁定对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或未经质证,或系伪造;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等。 行 政 诉 讼 再 审 的 条 件行政诉讼再审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在特定情况下,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撤销或变更原行政行为。行政诉讼再审的条件包括:1. 符合法定再审条件:行政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这些情形包括: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
    2023-09-06
    290人看过
  • 哪些情况,必须先行政复议,然后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必须行政复议才可诉讼的案件是:一是治安行政处罚案件;二是涉及自然资源的行政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一、哪些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
    2023-04-11
    234人看过
  • 对哪些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对哪些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对有关行政许可的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其他合法权益的等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
    2024-01-26
    79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条件有哪些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的条件有:1.提起行政诉讼的只能是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3.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4.符合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原告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所谓“事实根据”是提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理由。二、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且所有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三、行政诉
    2023-04-26
    424人看过
  • 有下落不明的情况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吗
    夫妻结婚之后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是在起诉离婚之前最好去申请下落不明的一方失踪,另一方被宣告失踪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一、一方失踪多长时间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婚姻夫妻一方失联,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除婚姻关系:(一)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公民被宣告死亡后,其效力等同于自然死亡,夫妻关系自然解除。(二)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三)先走申请宣告失踪的程序,再去法院进行诉讼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二、老公离家出走多久能离婚?老公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满两年的,符合法定宣告失踪的条件,经法院宣告失踪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失踪或离家出走并不会构成离婚,需要当事人主动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
    2023-03-25
    205人看过
  • 离婚后哪些情况下可以提起财产诉讼
    我国司法明文规定离婚分为两种方式,一为登记离婚,二为诉诸法院之离婚。然而在通过登记离婚完成婚姻程序之后,仍有诸多情况可供当事人寻求法律支持来解决争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经由登记离婚达成的协议中或许会遗漏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等额分割;其次,对于已经完成书面离婚的夫妻而言,如有一方未能履行原先对财产分割所作出的承诺,便可据此提起诉讼;再者,如有一方向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后又心生反悔,意图改变或者甚至取消原先关于财产分配的协议,也同样有权利提起诉讼;最后,若在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发现配偶存在私藏、转移、变卖、破坏财产或者制造虚假债务侵占财产等错误行为,则有权要求重新分割双方共有的财产,或者依法处理相关的债务纠纷。相对应地,如果经过诉讼途径完成的离婚过程中,某些夫妻共同财产仍未得到恰当权衡和处置,那么当事人同样有权通过再次发起财产诉讼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
    2024-08-01
    6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下行政诉讼可以驳回起诉
    一、哪些情形下行政诉讼可以驳回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二、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023-04-16
    389人看过
  • 有哪些是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一)国家行为(二)抽象行政行为(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五)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六)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七)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八)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国家行为是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和总动员等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具体包括:(一)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二)国务院各部委制定部门规章的行为;(三)省级人民政府、省会市的人民政府、经济特区所在市的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规章的行为。(四)行政机关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
    2024-01-30
    201人看过
  • 股东起诉法人有哪些情况可以诉讼
    一、股东起诉法人有哪些情况可以诉讼股东起诉法人的情况主要涵盖了多种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股东可以基于以下事由提起直接诉讼或间接诉讼:1.在直接诉讼方面,股东可以因撤销决议、不能行使查阅权、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损害赔偿以及解散公司等事由向法院提起诉讼。2.在间接诉讼方面,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代表公司提起派生诉讼,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追责,这种诉讼的胜诉结果归属于公司,体现了股东对公司整体利益的维护。派生诉讼的触发条件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以及监事会或董事会未能及时或有效提起诉讼的情况。二、股东起诉法人途径股东起诉法人的途径主要包括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通过监事会或董事会提起派生诉讼。1.在直接诉讼中,股东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行向法院提起针对公司决议、查阅权、股份回购、损害赔偿或公司解散等事项的诉讼。
    2024-07-24
    255人看过
  • 哪些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1、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2、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3、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律师补充: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
    2023-05-06
    202人看过
  •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例如行政法规、规章等;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一、针对行政处分如何处理?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
    2023-06-23
    27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哪些情况下驳回原告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要件的。对于行政诉讼中的驳回起诉,一般是用裁定。但要是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话,则就是用判决了。这是二者的不同点之一。司法实务中,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
    2023-06-19
    63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中原告可能提起的行政诉讼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原告的类型有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做出裁判,解决争议的制度。一、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税务行政诉讼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依法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起诉,是法律赋予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用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和手段。在税务行政诉讼等行政诉讼中,起诉权是单向性的权利,税务机关不享有起诉权,只有应诉权,即税务机关只能作为被告;与民事诉讼不同,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不能反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管理相对人在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税务行
    2023-03-08
    240人看过
  • 对哪些行政不作为可以提升诉讼
    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条件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是否需要由相对方的请求为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只有在相对方请求,而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义务时,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当行政相对方未请求时,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可否视为行政不作为。从理论上说,行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就应严格依法履行,而不应以相对方是否申请为条件;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主体职责的履行往往指向特定相对方权益的保护,存在着相对方未请求行政主体也知悉的可能,此时,相对方是否提出申请,不影响行政主体对相对方法定义务的履行。如当某公民遭受歹徒抢劫时被治安民警看见,此时,即使该公民未向该民警申请保护,该民警也应当履行保护职责。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对方不申请,行政主体不可能知悉,也就不可能履行法定职责。此时,相对方是否申请决定了行政不作为的成立。因此,不能在原则意义上将相对方的申请一般地作为行政不作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023-06-13
    4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有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呢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3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6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本身就是不同性质的诉讼,以下是二者的区别。1,如果是公民和行政机关引起的纠纷,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且其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2,如果是公民和公民之间,或者公民
    • 重婚罪哪些人可以提起诉讼,哪些情况可以提起诉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关于重婚罪哪些人可以提起诉讼,什么情况可以提起诉讼,法律有如下解释: 一、什么是重婚罪 什么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 二、谁可以起诉重婚
    • 哪些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可以反诉哪些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6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其所属的人员或基于内部行政管理关系作出的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人事处理决定。对这些处理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申诉。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例如讯问刑事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检查、搜查等;4、行政机关针对不
    •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况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4-15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