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房屋买卖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5 14:13:09 166 人看过

私有房屋买卖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订立买卖契约。买卖契约应包括如下主要条款:房产坐落位置、产权状况、成交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等,该契约应以书面形式成立;

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一般先由交易双方向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的证件,审查产权;并到现场作必要调查,同时由估价人员对交易的房屋进行估价;

3、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产权性质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经办人将通知买卖双方办理立契手续、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

4、缴纳税费。办理完立契手续后,买卖双方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手续费和契税;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屋买卖双方经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买卖契约,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换取新的房产证。

西宁市私有房屋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3〕194号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加强我市私有房屋的管理,保护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私有房屋的作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属本市市区范围内的个人所有、数人共有的,自用或出租的,住宅和非住宅私有房屋(包括规划建成区内的私有农房),均依本细则之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私有房产,属公民个人所有。持有合法证件的私有房屋,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占、毁坏城市私有房屋。

房屋产权人依法行使占用、使用、处分权,不得利用房屋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我市私有房屋由西宁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机关)依照本细则实施管理。

第五条凡属本市市区内的私有房屋,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拆迁时,建设单位应当按《西宁市基本建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给予房屋产权人合理的补偿,对使用人予以妥善安置。

被征用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或使用人,应当服从国家建设的需要,按期搬迁,不得借故拖延。

第六条房屋产权登记和异动变更登记按《西宁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管理办法》办理。

第七条私有房屋允许交易买卖。私房买卖须按《西宁市房产交易管理办法》办理。

第八条私房租赁

1.私有房屋出租,必须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按自愿、互利的原则协议,经市房管机关仲裁监证,签订统一印制的“私房租赁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证管理费每起4元,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分摊。

2.私有出租房屋的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参照现行公房租金标准协商议定。允许高于公房租金标准。住宅最高不得超过成本租金;非住宅可在本市工商业用房租金标准上,上浮50%。对超过规定的部分,由市房管机关按30%征收规费。市房管机关代出租人为承租人开具租金发票,由出租人交纳租金额10%的管理费。

出租人除收取租金外,不得收取押租或其它额外费用。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交租,不得拒交和拖欠。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者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换房后,原租赁合同即行终止,新承租人与出租人要按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4.出租人、承租人共同使用的房屋及其设备,使用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照顾公共利益的原则,共同合理使用和维护。

5.修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责任。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要及时地认真地检查、修缮,保障住用的安全。

6.年久失修的危险房屋,如出租人确实无力维修者,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可共同商议维修,或由承租人按协议自修,付出的修理费,在租金内扣除。终止租约时,如修缮费尚未扣清,出租人应将余额退还承租人。

7.承租人必须爱护房屋,房屋小修小补和室内修理,除另有协议外,均由承租人自理。承租人需要改修房屋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按协议改修。擅自改修房屋,造成损失,或有意损坏房屋者,要负责赔偿。

8.租赁合同终止时,出租人应当提前六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要将房屋退还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延长的租期内,租金可提高30%。租约期限内,在租约得到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出租人不得撵承租人搬家。否则,承租人可按租约拒绝腾房。

9.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一)承租人破坏房屋或擅自改变房屋现状,而又不修复、赔偿者;

(二)承租人将房屋分租、转让、转兑;

(三)无正当理由将房屋闲置达三个月以上者;

(四)无故拖欠租金达六个月以上,屡经催收有意不交者;

(五)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者。

10.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租用私有房屋,须经市房管机关批准。

第九条私房代管

1.市房管机关可在代管自愿、退管自由的原则下,开展私房代管业务。代管费按代收租金的百分之二十征收。代管租金和维修费用之间的差额,按照多退少补的办法办理。代管期间,一律不搞大翻修或改建。

2.委托他人代为管理的私房、代理人需持有委托书,并报市房管机关备案,代管人须按照代理权限行使代理权并履行应尽的义务。

3.属于下列情况的私房,经市房管机关批准,可由房管部门接收代管:

(一)产权人下落不明,或在押在关,无人经营者;

(二)产权人居住外地,本市无合法代理人,或有代理人而经营房屋有困难者;

(三)产权人确实无力经营,自愿申请代管者;

(四)产权人死亡,无合法继承人。

4.代管房屋因天灾或其它不可抗力而遭受损失的,代管机关不负赔偿责任。

5.产权人要求退回代管房屋;或产权人返回本市,持有确切产权证明,无产权纠纷,申请退回代管房屋时,经市房管机关核准,可将房屋退还产权人。

第十条凡违犯本细则者,经群众检举或主管机关查出,按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50—200元的罚款等处分;情节严重、态度恶劣、不服处理者,提请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一条有关私房产权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者,由市房管机关调解,经调解无效时,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自本细则公布之后,凡有租赁、买卖及产权转移登记等事项者,均须在两个月内到市房管机关申请办理有关手续。不按本细则办理登记者,产权发生纠纷时,房管机关不予仲裁,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基本建设征用拆迁时,按违章建筑对待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异产连幢的私房,按有关办法实施管理。

第十四条私有房屋需翻修、改建、扩建、加层时,须经城建管理部门批准,领取建筑许可证后,方能施工。修建竣工之后,须向市房管机关办理房产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大通县参照本细则实施,本细则由西宁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私人房屋买卖注意事项
    一、私人房屋买卖注意事项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福利房屋是否合法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4、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
    2023-05-04
    139人看过
  • 房屋买卖有哪些程序和注意事项
    退房买卖手续:1。签订销售合同。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1。公证处对无产权证的房屋买卖不予公证,因为不能证明房屋买卖具有房屋所有权。2。退房有的属于经济适用房,有的属于商品房。有关方面要明确,如果归还的房屋是经济适用房,那么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一定期限后,才能按市场价格出售时间(一般为5年);销售时按当时同一地区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入。如果买受人真的想买房子,可以先与出卖人签订房屋选择权买卖协议。交易的具体内容、步骤和方法越清楚越好。协议金额不得少于已付金额的两倍。让出卖人签订合同,将处理好的房屋的一切事宜归还给买受人,并移交所有相关资料。买受人有全权办理退房权证未办妥的一切事宜。委托书可以公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注:1采埃孚在市级以上的,将来会有两张证,
    2023-05-08
    220人看过
  • 房屋买卖有哪些程序和注意事项
    退房买卖手续:1。签订销售合同。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1。公证处对无产权证的房屋买卖不予公证,因为不能证明房屋买卖具有房屋所有权。2。退房有的属于经济适用房,有的属于商品房。有关方面要明确,如果归还的房屋是经济适用房,那么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济适用房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一定期限后,才能按市场价格出售时间(一般为5年);销售时按当时同一地区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收入。如果买受人真的想买房子,可以先与出卖人签订房屋选择权买卖协议。交易的具体内容、步骤和方法越清楚越好。协议金额不得少于已付金额的两倍。让出卖人签订合同,将处理好的房屋的一切事宜归还给买受人,并移交所有相关资料。买受人有全权办理退房权证未办妥的一切事宜。委托书可以公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注:1采埃孚在市级以上的,将来会有两张证,
    2023-05-08
    9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基本流程及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的基本流程:1、签补充协议时,乙方交定金和代理费,甲方的两证由丙方保管;2、约定时间,买卖双方送件,收件单由丙方保管,双方按合同约定交割首付款3、送件后乙方尽快将贷款材料送给纪人;4、经纪人当天将贷款资料送业务支持部5、按揭专员初审贷款资料,当天通知代理公司前来领取6、代理公司第二天通知买卖双方前去银行签定贷款文本,客户交纳相关贷款费用7、银行在买卖双方签字后进行贷款审核,审核需3-5个工作日8、乙方银行贷款审核通过,并且房产局审核通过后,甲乙双方去房产局出件,双方按合同约定交割房款;9、若乙方银行贷款不足额,则由乙方在出件当日以现金补足;10、出件后,即由丙方将新的房产证送至银行,以便银行放款;11、接到银行放款通知后,甲方领取房款;12、约定物业交验和户口迁出时间,乙方支付尾款签约时需注意事项:1、国家相关税费的承担和交纳,以实际发生额为准;2、房款自行交割,丙方见证;3、甲乙
    2023-06-10
    332人看过
  • 小产权房屋买卖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小产权房的买卖流程1、看房:买卖双方相约实地考察房屋,并且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2、查档:买卖双方拿着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前往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3、签合同:交易双方可以就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等内容进行进一步协商,确认无误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4、公证卖方同担保公司一起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5、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方支付首期款到银行资金监管账号,然后跟担保公司一起和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并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承诺书给买方,或者直接通知担保公司,时间大概在约7到8个工作日左右。6、赎楼:买方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会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然后出具赎楼担保,并进行赎楼以及注销抵押登记手续。7、过户: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在递交房产过户申请后,担保公司领取回执。8、缴费:买方同担
    2023-03-16
    79人看过
  • 房屋赠与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房屋赠予需要以下程序:1、赠予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2、赠予人和受托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赠予合同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税费;3、持相关资料和证件到房地产公证部门办理赠予公证手续;这不是必须的。当地房地产登记机关将要求公证,以减少可能的纠纷;4、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办理过户手续。房屋赠予和过户哪个好(一)目前不少购房的市民有这样的想法,用赠与过户逃避一些费用。但实际上这种方式也不省钱。当然,如果出售的房子离上次交易时间未满5年,需要交纳营业税的情况下,还是赠与划算些。(二)税费:1050元公证费(交易金额的千分之三)、280元登记费、契税10500元、总计11830元。提醒:房产赠与公证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在房产过户之前如果赠与人放弃赠与,此时,即便买方已付定金,由于赠与的性质决定对卖方也无任何约束责任可追究,这样势必会给购房者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三)实际生活中,房屋过户的形
    2023-07-16
    41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私人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8
      注意:有无,土地证,产权人几个,能否到场过户,房子有无,能不能落户,房产有没有抵押,卖方房子是否存在其他不好的因素致使业主卖房,交房时间,迁出。卖房注意:买方是否本地户口,有无达到买房条件,在南京有无房产,首付能否正常支付,等材料能否开出
    • 小产权房屋买卖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25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三、是否为小产权房也很容易判断: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是要"五证
    •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及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3
      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及程序:签合同之前一定要确保开发商的五证齐全。签名字之前,需要仔细阅读每一条款,了解各项内容。购房者决定要买房之后,需签订正规合同,并将正式的合同进行备案,通过网络办理网签的手续。开发商和购房者将购房合同上报之后,要打印电子合同之后签字。到房管部门去办理合同盖章备案的手续。
    • 二手房买卖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16
      二手房销售的详细流程是:签订销售合同,交付房价;买卖双方向房屋管理局申请房地产转让登记,向有关税务局缴纳各种税费;取得房地产估价和税费明细,收到转让收据。风险提示包括:注意房屋产权是否明确;买卖双方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房屋质量是否合格;中介公司是否有暗箱操作等。
    • 二手房买卖流程及注意事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的问题;第1步:买卖前的产权审核 首先,要仔细查看业主的房产证,注意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署名。如果有两个人,在签订后边的合同时就需要有两个人的名字;其次,看购房时的相关凭据,比如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作为辅助证据以初步确认房屋产权归属。 风险提示:此环节最大风险即是产权瑕疵问题,所以在交定金之前,必须去查档并得到确定答案。你相中的房屋有可能处于抵押状态,也有可能因为有债务纠纷而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