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债务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1:51:30 496 人看过

1、建设工程债务纠纷是否专属管辖?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建设工程债务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建设工程债务纠纷由被告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追查拖欠工程需要什么证据。施工合同纠纷比一般合同纠纷更为复杂,对证据的要求也更高。追讨拖欠工程款通常需要以下三类证据:

1。当事人资格证明,包括原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工商登记信息等。主体资格是前提。主体资格不能证明的,法院不予受理。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这类证据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等,投标时还应提供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三。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包括工程预决算报告;工程款收付凭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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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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