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发生交通事故支付护理费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1:45:09 175 人看过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私家车也逐渐走入千家万户,但是这样以来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变大了。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支付护理费的情形是什么呢?护理费是指受害者受到人身伤害,生活不能自立需要别人的帮助的费用。受害人在治疗伤情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费。雇用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的护理费用受害者的亲属和配偶进行护理,也就是说,无论从事护理工作的人是谁,护理费都必须支持。不仅是在交通事故中,若因为其他的意外事件导致伤者生活自理能力受损的话,那么在最后的赔偿项目中都会涉及到护理费的赔偿。而这个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则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发生交通事故护理费按责任吗

发生交通事故护理费,一般先由强险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付,剩下的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当事人分担。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定赔偿责任。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0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护理费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需要支付生活护理费
    以下情形需要支付生活护理费:(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与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工伤引起的生活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如下:生
    2023-05-01
    477人看过
  • 有哪些交通事故护理费需要支付
    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私家车逐渐进入千家万户,但从那以后,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了。那么交通事故支付护理费的情况是什么呢?护理费是指受害者因人身伤害而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支付的费用。受害者在治疗伤情期间的护理费;受害者伤愈后康复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费。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进行护理费;受害者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也就是说,无论从事护理工作的人是谁,护理费都应该得到支持。不仅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伤者的自理能力因其他事故而受损,最终的赔偿项目也会涉及护理费的赔偿。而且这种护理费的赔偿标准,由于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
    2023-08-16
    289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形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交通肇事罪上的。《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
    2023-06-11
    317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者护理费支付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伤者护理费支付的期限是有可能是几个月、几年,具体的护理天数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被致残而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方面确定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在其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确定的,因此在护理期限尚未届满前,被护理的受害人死亡,已支付的护理费中尚未经过的护理期限的护理费不应退还。而对于法院判以最长20年的护理期限后,受害人仍需继续护理的,可提起新的诉讼向加害人主张权利。一、护理费赔偿项目(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2023-06-27
    350人看过
  • 需要支付护理费的情形有哪些
    一、需要支付护理费的情形有哪些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一)受害人在治疗伤情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费。对于这三种情况护理费用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都明确地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受害人雇佣的其他人进行护理的护理费。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无论从事护理工作的人是谁,护理费都应当给予赔偿。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看护费用的支出,但受害人亲属或配偶的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行为不能施惠给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护理费。二、护理费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解释》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一)根据收入状况1、护
    2023-04-17
    42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不能私了的七种情形
    遇到以下七种情况之一,均不能“私了”,需要报警处理: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未购买交强险;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
    2024-04-24
    153人看过
  • 探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护理费的支付原则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进行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以要求什么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以要求这些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
    2023-07-07
    326人看过
  • 发生交通事故护理费一般多少钱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又叫生活护理费,以区别于住院护理费),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一、交通事故中护理费应如何交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
    2023-02-27
    33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如何赔付护理费
    发生交通事故支付看护费的情况:1、受害者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支付的看护费2、受害者在受伤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支付的看护费3、受害者因残疾而永久失去生活自立能力,需要他人长期持续看护支付的看护费。南京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赔付?南京市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
    2023-08-05
    20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伤一般要垫付吗,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人伤一般要垫付吗交通事故人伤一般需要当事人垫付,在对事故的责任方认定后再进行赔付。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范围,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二、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的情形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有以下的情形:1.如果出现驾驶人有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等情形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2.如果有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车辆未购买交强险、交通肇事逃逸等情形的,可以由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抢救费用。3.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的责任已经认定的,可以由责任人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
    2023-04-11
    181人看过
  • 支付生活护理费的三种情况
    支付生活的三种情况是:(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与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
    2023-06-10
    127人看过
  • 对方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费谁付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一般是醉驾一方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八十五条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自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终止调解之日起三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
    2023-08-10
    197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护理费的规定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护理费的规定有哪些?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乘以护理天数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二、交通事故发生后理赔程序是怎样的?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
    2024-01-17
    450人看过
  • 需保护交通事故现场的情形
    交通事故是能私了的,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并鼓励当事人对事故进行私了,但是,正如事事都有一个界限和范围一样,交通事故并非都可以私了,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如《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和《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七条就规定了七种情形的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这七种情形是: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前三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是因为这几项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二、三项所列行为对交通安全的潜在危害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如果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实际上就是放纵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一、处
    2023-06-25
    479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护理费
    词条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护理费的发生是受害人恢复健康所必须的,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 更多>

    #护理费
    相关咨询
    • 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被认作交通事故的情形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6
      交通事故不被认定为: 1、施工现场或厂矿发生的汽车和机械专用车辆事故; 二、农机车辆在田间或场院作业,或在往返作业区途中轧死.轧伤本单位参加劳动的人员。
    • 交通事故护理费的支付有哪些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1-09-28
      1、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护理而支出的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
    • 交通事故发生后医疗费的支付责任归属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19
      任何医疗单位在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治疗的情况下,不得以医疗费用欠交而拒绝治疗。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的所有人应预付医疗费用,或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后,应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若交通事故责任者拒绝预付或暂时无法预付,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留交通事故车辆。 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域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时,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应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用和死者
    • 工伤事故生理护理费怎么支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7
      根据规定,在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后的生活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相应的费用。有计算公式: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元/月)x(50%、40%、30%)x护理月数。
    • 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及发生处理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8
      1、发生交通事故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 2、写出肇事详细经过的书面材料。 3、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作出车辆、物品损失评估。 4、造成人员伤残的、由公安机关指定车主或主要肇事责任人预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势鉴定证明和医疗费用初步评估说明书。 5、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不服的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事故处(办)申请重新认定。 6、肇事双方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