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没到期能够提前终止合同吗
合同没到期能够提前终止合同,但是要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逾期履行多久能够终止合同
合同逾期履行,经过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方仍然未履行合同的,则另一方就能够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就会终止。
至于这个合理期限是多久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比如逾期交房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是三个月。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能够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合同没到期是否能够终止
合同没到期能够终止,当事人之间能够协商提前解除合同。或者当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以及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出现时也能够解除合同。
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则合同是不能够提前解除的,否则解除合同的一方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够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能够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n(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n(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n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n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n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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