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对什么样的案件有不适格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22:02:56 239 人看过

被告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比如被告与该诉讼案件无关、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起诉的被告不明确等。

一、一审终审有哪些情形

一审终审的情形如下: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步骤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刑事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刑事立案的标准如下: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5、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

刑事立案需要以下材料: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证明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合同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合同起诉需要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起诉状副本;

3、证据材料,包括合同等其它证据;

4、证明诉讼各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资料,比如身份证复印件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08: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立案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被告不适格的情况有哪些
    一、行政诉讼被告不适格的情况有哪些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众所周知,原告主体不适格,其即不具备提起该诉讼的权利,也即不享有程序法意义上的诉权,因而法院应当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已经立案的,则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对于被告主体不适格的,法院该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及理论界都存在争议,理解上的差异,导致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处理也不尽相同,甚至同一法院也存在不同做法。二、行政诉讼被告资格转移有被告资格的主体被撤销,其被告资格转移给其他行政机关。这里需要把握的问题是:1、被告资格转移的条件。有被告资格的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被撤销,在法律上该主体已经被消灭。2、行政机关被撤消后,其职权继续由其他主体行使的,如职权归入新组建的行政机关,分别由两个机关行使或者被收归人民政府。被告是继续行使职权的机关。3、行政机关被撤销的,其行政职
    2023-06-06
    466人看过
  • 被告主体不适格时的应对策略
    民事诉讼中被告不适格的处理并无明确规定,通常有以下处理方式:1、应从程序上裁定驳回,理由是原告告错了被告;2、应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是原告具有诉权,原告起诉被告证据不足,亦即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即是应该给原告履行义务的主体。被告的是否适格,并非立案审查时即能发现,此也不属于立案审查的范围,立案部门的职能只是依照相关规定行使立案审查权,审查的是原告程序意义上的诉讼权,符合该条规定,即应当立案受理,不符合的,则不予受理。立案审查不得涉及案件实体的审查,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并非一目了然,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举证、质证、辨论等,进行综合判断,从而产生诉讼主体适格与否、责任承担等事项的裁判。被告主体不适格的理由有哪些?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众所周知,原告主体不适格,其即不具备提起该诉讼的权利,
    2023-07-10
    187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案件中适格被告的确定
    一、债务人死亡案件中适格被告的确定1、具体诉讼中适格的被告是谁,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2、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以下四个要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3、《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一规定与我国民法的权利与义务一致原则相适应。同时,我国的财产继承制度在处理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权和债务时,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和税款,限定在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负责清偿,对于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价值总额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继承人享有法律赋予权利的同时,经常发生将作为一个整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分割开,对债务人以欠债人已死亡等种种借
    2023-10-07
    448人看过
  • 法律中被告不适格是什么
    被告不适格,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成为诉讼当事人的资格。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当事人是否适格需要根据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来判断,但当事人适格又与实际上的实体法律关系主体不同。一般认为,诉讼实施权的基础为管理权和处分权。按照处分权原则,当事人就诉讼标的可以进行放弃、承诺、和解等诉讼行为,并受既判力拘束。如果无处分权或管理权的人为这些诉讼行为就毫无法律意义。一般而言,争议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就该
    2023-04-01
    194人看过
  • 什么样的情形被宣告商标无效
    一、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注册时,由于商标局的疏忽核准注册,他人也没有提出异议。这种获得注册的商标,本来就不应被核准,所以会被宣告无效。比如:老子头像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案例,诉争商标为老子图像商标,尽管申请人已在2012年注册成功,然而,由于诉争商标注册在酒等商品上,已损害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具有不良影响。因此于2018年“老子”商标因不良影响被宣告无效。二、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注册的商标欺骗手段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向商标局虚构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提交伪造的申请书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以骗取商标注册的行为。比如说,伪造、涂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使用虚假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经发现,注册商标依然会被宣告无效。三、复制、摹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在了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很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商品来源的混淆的,这个注册商标可以被宣告
    2023-03-04
    265人看过
  • 被告不适格适用法律
    法律综合知识
    被告不适格适用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对于不适格的被告,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或者已受理的,可以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被告不适格适用法律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
    2022-06-14
    403人看过
  • 起诉多个被告,有被告不适格怎么办
    如若法院判定其中某一被告的适格性存在问题,则法院将会正式向原告发出通知,要求其对被告名单进行相应调整;然而,如果原告拒绝变更被告,法院将有权驳回原告的诉讼申请。对于涉及多名被告的民事纠纷诉讼流程,主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原告需提出诉讼请求;其次,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诉状后,会将诉状副本发送给每一位被告;然后,被告有十五天的时间来准备答辩状,法院也会在五天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还给原告;如果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这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程序。接下来,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举行庭审,并在三天前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同时发布公告;在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阶段包括了当事人的陈述、证人的权利义务告知、证人出庭作证、未到场证人证言的宣读、证据的展示(包括书证、物证以及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的宣读以及勘验笔录的宣读等环节;而法庭辩论阶段则包括了原告及其代理律师的发言、被告及其代理律师的答辩、第三方及其代理律
    2024-04-25
    247人看过
  • 不应减轻被告的侵权责任的情形有什么
    如果不符合减轻被告侵权责任的情形,那么就不应该进行减轻被告的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一、有哪些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一)侵权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加害人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侵害,依法承担的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害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是最主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损害赔偿遵循以下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对全部损失予以赔偿。换言之,就是赔偿以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全部赔偿原则应受损益相抵、过失相抵规则等的限制。损益相抵,亦称损益同销,是指赔偿权利人基于发生损害的同一原因受有利益,应由损害额内扣除所受利益,而由赔偿义务人
    2023-04-01
    349人看过
  • 毒品案件中具有什么情形的可以判处被告人死刑
    毒品犯罪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可以不判处死刑:一、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三、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四、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一、非法持有麻古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数量标准。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两档刑期:一个是数额大,在7年以上至无期并处罚金;一个是数额较大,3年以下,情节严重的,3-7年,并处罚金。2、含量折合问题。《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了对贩毒的数量不以纯度折算,但近年新型毒品增加,海洛因掺假频繁,纯度越高危害越大却是不争的事实。论处对大量掺假与高纯度贩毒同等处罚,表面上严惩,实则有失公正,有违罪责相适应原则,故而有必要对以下两
    2023-03-11
    362人看过
  • 两个被告有一个被告不适格怎么处理
    被告主体不适格,该怎么处理,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无明确规定。原告主体不适格,《民事诉讼法》中已有明确规定,驳回起诉。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三是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案件中上诉人、被上诉人。合格的当事人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是什么?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条件,凡是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一)原告是与
    2023-03-04
    411人看过
  • 不适用占有改定的情形有什么
    没有签订商品转让合同时,不适用于占有改定,占有改定要满足以下条件: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3、通过特定契约使受让人获得间接占有。一、占有改定属于观念交付吗?占有改定是观念交付的一种。财产出让人将其特定财产让与他人,同时又与受让人约定债权关系并依此仍保留对该财产实际占有的复合法律行为。占有改定通过让与财产的物权行为和约定占有的债权行为形成了双重占有:出让人对物的直接占有和受让人对物的间接占有;同时又意味着完成了两次拟制交付:基于物权变动的交付和基于债务(如租赁)履行的交付。这一过程虽不含有实际交付内容,但却具有物权变动和履行交付的双重法律意义。占有改定是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让与他人后,还与受让人通过一定的方式签订相关协议并继续占有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情况,具体的操作程序和步骤应当
    2023-02-20
    231人看过
  • 被告就原告什么意思,被告就原告的情形有哪些
    被告就原告是指在法院管辖确定过程中,因为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一般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的案件。被告就原告的情形包括涉外案件、被告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等。一、被告就原告什么意思地域管辖中,被告就原告的原则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由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二、被告就原告的情形有哪些被告就原告的情形如下:1.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以居住地而非国籍为判
    2023-07-13
    145人看过
  • 选民资格案件被告的规定是什么?
    一、选民资格案件被告的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依特别程序受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审判方式:照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特别程序的终结:人民法院在依照特备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二、特别程序的审限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一)选民资格案件1、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
    2023-05-22
    31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不适格是啥意思?
    一、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不适格是啥意思?民事案件中的意思就是所诉的被告不是侵犯权利的人。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被告主体不适格的,应当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立案审查不得涉及案件实体的审查,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并非一目了然之事,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举证、质证、辨论等,法官才能综合判断,从而产生诉讼主体适格与否、责任承担等事项的裁判心证。被告主体适格,方可引起被告对原告诉讼主张的承受、抗辩、反驳等实体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原告诉讼请求得以成立的必要前提,因而影响的是原告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而非能否诉讼的程序诉权,是属于案件实体问题的范畴。二、民事诉讼案件二审流程是什么?1、当事人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
    2023-01-24
    40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 更多>

    #刑事立案
    相关咨询
    • 2022年被告不适格的情形要怎么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6
      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从程序上作出处理。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民事诉讼立法对被诉主体是否适格未作受理条件规定,即对被告应诉应该具备什么条件等资格审查,没有诉讼法依据,目前只能从原告是否明确表示被告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角度对原告的请求作出实体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 被告被告不适格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8
      只要原告起诉时,只要求被告明确,不要求被告正确。因此,即使被告主体有错误也不属于法院不受理的情况,当然不得通过裁定不受理或拒绝起诉,应当通过判决拒绝原告的诉讼请求。
    • 宣告缓刑案件不适用法律有哪些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1
      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为: 1、累犯不适用缓刑; 2、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 为什么说被告不适格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2
      即在法律关系中,参加人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要件或成立条件。说简单些就是资格不合适。比如甲把乙打伤,你去起诉甲,如果你和乙没任何关系,你就是主体不适格,应当是甲或者他的监护人起诉。
    • 交通肇事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的情形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6
      交通肇事的被告人具有以下情形的在量刑时不适合判处缓刑: (一)具备交通肇事罪加重情节的。具体包括肇事后逃逸、因逃逸致人死亡以及“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二)多次违反交通法规曾被行政处罚以及曾因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