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委托贷款抵押登记业务的注意事项
(一)凡委托金融机构办理委托贷款的单位与个人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必须在其委托的金融机构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并将委托贷款存入该帐户。委托贷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
(二)委托贷款的借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由委托单位决定,但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委托人在确定贷款对象时应对借款人的情况进行审查。借款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较好的经营效果及履约能力。如需贷款担保人的,委托人还应对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贷偿能力进行核查。
委托人还应对贷款用途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根据贷款的不同种类(如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等)和国家对同种类、同期间贷款利率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决定贷款利率。
(三)委托贷款如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要有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文件方可办理。
(四)受委托办理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对委托贷款的风险不承担经济责任。如借款单位因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金融机构不负代借款单位偿还本息的责任。
受委托办理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之前,就应对委托人指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审批手续进行核查。这不仅是为审查这笔委托贷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同时也是对贷款安全的负责。
受托人不但要审核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还要自行对借款人的全体资格和经营情况、借款担保人的资格和担保能力、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调查。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将情况通报委托人,并听取委托人的处理意见。只有在双方都认为没有问题了,才可以签订合同。
二、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属于根本违约吗
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属于根本违约。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应认定为根本违约。
三、抵押未经老婆同意合法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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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转委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7抵押权人在获得委托人同意之后才可以进行转委托,否则是不可以进行转委托的。 转委托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 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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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房屋登记委托代理人办理房屋登记的注意事项及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2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记载的委托事项、权限应明确;授权甫肌颠可郯玖奠雪订磨委托书经公证的,可不再核对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转让为自然人的,委托书应公证;境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外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