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重新招标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6 10:10:09 434 人看过

一、必须重新招标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人的;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4.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5.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二、签订补充合同需要重新招标吗

经过招投标的合同再签订补充协议时是否需要重新招标,需要根据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分别讨论。如果签订补充协议是要变更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那么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只有在不涉及实质性变更时,才可以在经过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三、重新招标可以修改招标条件吗

重新招标可以修改招标条件。在进行招标条件修改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确保修改的招标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改的招标条件应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有效落实,避免对潜在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影响,并及时、明确地通知潜在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关于招标条件的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三章 投  标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n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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