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0:52:31 86 人看过

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就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所接触到的某些书面或口头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的协议。保密协议一般具有以下几个要素: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内容,如商业秘密的名称和种类;劳动者的保密责任,如应当对谁保密,该商业秘密采取了哪些保密措施;违反保密义务要承担的后果等等。

培训保密协议整理版

<p>甲方:</p>

<p>乙方:</p>

<p>甲方因技术形象需要及根据加盟申请,同意乙方参加技术培训,现根据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p>

<p>一、参加培训的时间从_______起至_______。</p>

<p>二、培训形式需办全脱产学习,不允许有间隔。</p>

<p>三、培训后的约定:</p>

<p>1.乙方参加培训后,不得把本公司技术传教于他人;</p>

<p>2.在职及离职员工不得向非公司人员透露或泄露关于产品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配方、制作步骤〕。</p>

<p>3.在职及离职员工必须承诺承认本公司产品的配方及制作方法为公司所有,凡被证实违反保密协议的员工,本公司保有追究所有责任的权利。</p>

<p>4.乙方认可甲方向乙方传授的技术配方价值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如乙方无违约之行为,甲方对该项费用予以免收,但乙方如有违约之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该项费用。</p>

<p>五、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p>

<p>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p>

<p>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p>

<p>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p>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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