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3:54:06 52 人看过

一、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流程

1.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

2.成立清算组织;

3.组织和解;

4.确认债权清偿顺序;

5.依法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二、一般企业破产需要多久

一般企业破产需要的时间在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需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短则需要几个月,长则可能要一年以上。企业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公司破产时有债务的都应该进行偿还,在全部偿还完毕后才可以破产完毕。企业进入清算破产时可以并购。

三、企业破产清算法人得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破产清算法人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n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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