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的分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04:52
323 人看过
根据自2006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进出境快件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向客户承诺的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将进出境快件分为三类: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货物类。
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及资料。
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进出境的旅客分离运输行李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
货物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文件类进出境快件和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以外的快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进出境快件报关操作
257人看过
-
进出境快件如何报关
429人看过
-
进出境快件报关程序
189人看过
-
进出境快件如何进行报关
491人看过
-
进出境快件是如何进行报关
226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失效]
47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最新文章
#承诺
相关咨询
-
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管理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9进境货物、物品需要分拨的,舱单传输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出分拨货物、物品申请,经海关同意后方可分拨。分拨货物、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分拨货物、物品运抵报告。在分拨货物、物品拆分完毕后的2小时以内,理货部门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向海关提交分拨货物、物品理货报告。
-
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怎么规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2进境运输工具载有旅客的,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在进境运输工具下客完毕后3小时以内向海关提交进境旅客及其行李物品结关申请,并提供实际下客人数、托运行李物品提取数量以及未运抵行李物品数量。经海关核对无误的,可以办理结关手续;原始舱单与结关申请不相符的,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当在进境运输工具下客完毕后24小时以内向海关报告不相符的原因。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者海关监管场所经营
-
对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管理办法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9海关接受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传输后,对决定不准予卸载货物、物品或者下客的,应当以电子数据方式通知舱单传输人,并告知不准予卸载货物、物品或者下客的理由。海关因故无法以电子数据方式通知的,应当派员实地办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手续。
-
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对的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2舱单传输人可以书面向XX提出为其保守的要求,并具体列明需要保密的内容。XX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妥善保管舱单传输人及相关义务人提供的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
-
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规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2进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舱单传输人应当在下列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一)集装箱船舶装船的24小时以前,非集装箱船舶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24小时以前;(二)航程4小时以下的,航空器起飞前;航程超过4小时的,航空器抵达境内第一目的港的4小时以前;(三)铁路列车抵达境内第一目的站的2小时以前;(四)公路车辆抵达境内第一目的站的1小时以前。舱单传输人应当在进境货物、物品运抵目的港以前向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