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划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10:46 90 人看过

离异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划分离异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划分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如果离婚后男女双方仍然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各自具有承包经营土地的能力,双方要求夫妻原承包经营的土地继续承包经营,夫妻共同承包的土地,在不影响生产、方便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应当分成股份,由双方共同管理。承包人基于亲友、邻里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在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将承包土地在短时间内交给他人耕种。离婚案件中,一方因生存原因不愿放弃承包地经营权,短时间内无法耕种承包地的,可以考虑另一方代为耕种。代耕人在扣除应支付的契税、劳务投入等费用后,按照当地当年(或季节)土地平均产量向对方支付应支付的土地收益。三。折扣补偿法。一方不能或者不愿继续承包经营的,按照有利生产经营管理的原则,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有生产经营管理能力的另一方,责令继续经营的经营者停止经营放弃承包人相当价值的经济补偿。在实践中,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双方的实际经济情况,酌情确定经济补偿的数额。如果我们有能力,我们可以一次付清,如果我们没有能力,我们可以分期付款。4轮作耕作。

离婚案件中,有时由于各种原因,承包地不利于分割,可以采取夫妻共有的承包地轮换的办法。具体办法是根据离婚时的家庭人口数和承包地总量计算离婚方所占份额,并规定允许离婚方每隔几年轮换一年耕地。为了判决或者调解的顺利进行,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不得从事掠夺性生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交换、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以及依法占用、征用承包土地的补偿,由夫妻双方按份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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