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谁规定的?
房产税“课税范围”,具体指开征房产税的地区。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下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二、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申报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1、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期限
(一)按房产原值计缴的房产税,以及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即:纳税人纳税申报及税款缴纳期限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缴纳期数由各分局自行确定。对逾年度缴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按租金收入计征的房产税,其纳税期限以及纳税申报和税款的缴纳期限按照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及申报缴纳期限执行。逾期缴纳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2、市局《关于做好房产税扩面征收工作的通知》(东地税发〔2002〕193号)第五点中第(三)点、《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东地税发〔2003〕114号)第五点,分别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有关规定,购买的房屋,从交付使用(或签发产权证书变更)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市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地税发〔2005〕199号)第五点“购买的房屋,从实际交付使用之月起征税”的规定停止执行。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40号)有关规定,废止原东莞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税政三〔87〕48号)第二点“关于对已税房屋在中途停租停用,报经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准的,连续停租停用一个月以上的,可退回停租停用期已纳税款”的规定。
房产税的本意其实是为了遏制炒房,但目前房产税的征收因为还存在着各方面的争议,比如像普通市民再次征收房产税的话,可能会进一步的加重购房压力。所以就现在而言,除北上广等这些一线城市之外,大多数的省份都根本不会向业主征收房产税,至于土地使用税的标准当然要以本地的政策为准。
-
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及土地使用税的处理
10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征收时,出租的土地使用税谁交
393人看过
-
土地使用不征收营业税的条件及标准
344人看过
-
如何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90人看过
-
谁应该征收土地使用税
112人看过
-
办公用房土地使用税需要缴纳吗?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258人看过
-
2017年各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标准是多少?西藏在线咨询 2021-03-111.山东调整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山东省最新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市区土地4.8元-19.2元一平方米,县(市)土地4元-8元一平方米,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3元-4.5元一平方米;省黄三角农高区土地4元一平方米。 2.安徽蚌埠市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 安徽蚌埠市降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减轻企业用地成本,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蚌埠市区一至四等土地年税额标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2元、10元、8元和6元,分
-
2024年征收房产税怎么规定的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221、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谁?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3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有哪些,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1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有什么标准,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以交付土地时间为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计税公式: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的适用范围以及增值税税率如何规定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3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人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