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扣押货物要通知被执行人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6:23:46 261 人看过

一、税务机关扣押货物要通知被执行人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三条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二、税务机关扣押货物应当怎么估算以及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四条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扣押、查封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或者评估价估算。

税务机关按照前款方法确定应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价值时,还应当包括滞纳金和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整体扣押、查封、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等费用。

第六十六条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扣押、查封时,对有产权证件的动产或者不动产,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将产权证件交税务机关保管,同时可以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机关在扣押、查封期间不再办理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过户手续。

第六十七条对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可以指令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保管责任由被执行人承担。

继续使用被查封的财产不会减少其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因被执行人保管或者使用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货车司机被关押什么时候可以通知家属
    货车司机被关押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公安机关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法律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货车司机被关押什么时候可以通知家属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n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
    2022-07-06
    327人看过
  • 被扣押期间的财物受损行政机关要不要赔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
    2023-04-22
    77人看过
  • 扣押货物是税收强制措施吗
    一、扣押货物是税收强制措施吗1、扣押货物属于税收强制措施,纳税义务人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有权扣押、查封、拍卖或者变卖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二、税务机关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
    2023-06-16
    246人看过
  • 行政机关扣押货物是否有期限?长时间扣押不还怎样处理?
    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那么对于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是否有期限,一般情况下不超过30日。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对于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最多再延长30日。相关法律可参考:《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
    2023-05-01
    141人看过
  • 强制执行机关是否需要强制扣押
    行政机关的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对当事人财物所实施的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其中就有扣押财物;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冻结存款、汇款等。一、强制断电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强制断电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以下几种,其中不包括强制断电:(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的内容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这些:(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三、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哪
    2023-03-24
    366人看过
  • 强制执行扣押物品会被限高吗
    在整个司法体系中,失信被执行人和受到限高令约束的人士所承受的束缚并无二致。具体来说,当法院将某位当事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即刻向其发布限制高消费令。而对于这类受限人员,他们不得不接受这种法律将期限延长至义务履行完毕为止的安排。若义务未能如约履行,那么这道禁令可能会继续持续下去。换句话说,只要被执行人还没有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义务,他们就必须接受这份无法摆脱的限高令的制约。《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第五条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2024-05-13
    297人看过
  • 海关可以扣押哪些货物?
    旅客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暂不予放行:(一)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二)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三)进出境的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按规定应当办理货物报关手续或其他海关手续,其尚未办理的;(四)对进出境物品的属性、内容存疑,需要由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认定、鉴定、验核的;(五)按规定暂不予以放行的其他行李物品。海关总署令第201号(《海关总署关于废止的决定》)2010-12-15【法规类型】海关规章【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文号】署令〔2011〕201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10-12-15【生效日期】2011-3-1【效力】[有效]【效力说明】《海关总署关于废止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署长盛光祖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
    2023-07-07
    61人看过
  • 被公安机关扣押的物品还能取回吗
    被公安机关扣押的物品能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扣押物品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第二百一十条在勘查、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
    2023-08-10
    263人看过
  • 取被执行人工资需要通知被执行人么
    一、取被执行人工资需要通知被执行人么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前通知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工资时,会要求被执行人所在的单位在预留被执行人生活所需后,再由法院进行提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二、如何执行被执行人的收入第一,执行法院可根据生效的判决,依法执行被执行人的应得收入其中包括提取被执行人每月工资及绩效工资、租金收入、股息、红利等应得收入,但需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预留基本生活保障费。且《民诉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中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
    2023-06-06
    192人看过
  • 生效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之特征——税务机关的“以票控税通知”可以被诉吗
    [典型个案]某市一商业企业在1997年的销售中1存在严重的账外经营行为,其货物直接从仓库转出销售给某一个体批发商,而不作销售处理和申报纳税,货款以现金回收后再购回同种货物进仓填数。鉴于该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偷漏税严重并长期欠缴税款的实际情况,当地国税局于1998年3月向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通知书要求该企业于1998年4月30日前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并一次性交清累计所欠税款87万多元,否则,国税局将采取以票控税的办法,停止向企业发售其经营所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普通发票。整改通知发出后,该企业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税务机关的以票控税的决定。[法理评析]可以明确的是,该商业企业的行为是一起性质严重的账外经营的偷税行为,违反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该企业是对税务机关征补税款87万元的决定不服,那么,按照法定程序,该商业企业应当先按税务机关的要求缴清税
    2023-06-07
    374人看过
  • 海关扣留货物复议机关是哪
    一、海关扣留货物复议机关是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海关的上一级海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及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复议决定。行政复议申请人权利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查询机制,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在复议进程中向复议机构或主审人员进行咨询,及时了解与其行政复议权利、义务相关的信息。咨询电话详见办事机构。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有义务对申请人、第三人就有关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审理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等行政复议事项提出的疑问予以解释说明。二、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人、第三人向海关行政复议机构提出阅卷要求;(二)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确定查阅时间后提前通知申请人或者第三人;(三)查阅时,申请人、
    2023-04-24
    137人看过
  • 海关扣押的货物真伪存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海关在扣押货物后,对依法没收的涉案财物,绝对不会将财物置于微信朋友圈或其他不合法的地方出售,对依法没收的涉案财物有5种合理合法的处置方式:拍卖、变卖、移交、转交以及销毁。第一,对于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流通的涉案财物,进行公开拍卖。第二,对于国家规定专营专卖的涉案财物,进行定向变卖。第三,对于文物、毒品、濒危动植物及制品等移交给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第四,对于侵权物品,转交给中国红十字会等公益机构用于公益事业进行处理。第五,对于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的音像制品、送检不合格或无法取得卫生许可证的、过期变质等涉案财物,海关会统一进行销毁处理。海关扣押车辆拍卖流程一丶海关扣押的车辆可以出售吗海关扣押的车不能直接买卖,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处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判处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和罚金,海关决定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
    2023-06-30
    295人看过
  • 对失信被执行人可以扣押吗
    在下列情况下,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1、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2、被执行人未按照法院的要求报告财产情况或者虚假报告的;3、被执行人采取暴力等方式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4、对司法工作人员及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打击报复的;5、隐藏、转移、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6、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等方式逃避履行义务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
    2023-04-17
    239人看过
  • 行政机关扣押物品需要多久才能释放?
    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强制戒毒隔离戒毒的期限为多久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2023-07-06
    33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税务机关扣押货物查封时要提供什么材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
      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 出口货物没有交关税会被扣押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0
      出口的货物不需要交出口关税(绝大部分都不需要的),但进口一般都需要交进口关税的,除非是做的是退运。退运货物的话不用交进口关税的,当然也就不享受出口退税优惠了。和有些货物出口不用做法定商检,但是进口需要做法检的性质是一样的。
    • 公司偷税漏税扣押货物被查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4
      偷税漏税如果被税务局查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罚。根据《刑法》: 1,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
    • 被执行人出国要扣押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07
      海关不会扣押人.但是如果执行法院裁定限制你出境后,你无法出国.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对被执行人限制出境的,应当由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必要时,执行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在限制出境期间,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债务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解除限制出境措施;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可以解除限制出境措施。
    •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变卖、拍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1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