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10:04:58 364 人看过

(一)承租人未确认融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值得商榷

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同时规定未确认融资费用应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各个期间进行分摊。大多企业会计准则辅导用书及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会计》在分摊时均将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账户。笔者认为此种处理欠妥。融资租赁的实质是一种融资行为,相当于企业借入一定的款项,用分期还本付息(即租金)的方式购入所需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作为最低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的差额,形式上是由于租赁而产生的一笔利息费用,实质上是为专门购(租)入固定资产而产生的,可对象化到具体的资产项目,这种理解既符合未确认融资费用的科目性质,也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本质——可完全对象化的融资费用。融资租赁中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相当于借款费用中的辅助费用,既然初始直接费用已计入租赁资产价值,那视同借款而发生的利息的未确认融资费用为何不计入?

(二)出租人初始直接费用会计处理欠妥

租赁准则规定,出租人应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对于这一规定,笔者认为欠妥。理由有二:其一,融资租赁对承租人而言,是一种融资行为,对出租人而言,则是一种投资行为,其投资额除了包括对租赁资产的投资外,还应包括因租赁业务而支付的初始直接费用,这种投资额的收回,以收到租金为实现标志。出租人在考虑每期的租金时,已经将所有的投资额与预期利润考虑进去了,这一点可以从租赁内含利率的计算公式中得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即为租赁投资额。由此可见,最低租赁收款额中已包括构成出租人投资额一部分的初始直接费用,租赁准则中所规定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中重复计算了初始直接费用;其二,如果以最低租赁收款额和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那么在整个租赁期内,出租人将按期收取租金并分期确认未实现融资收益,这样将导致该项租赁业务结束时,在担保余值为零的情况下,应收融资租赁款将会出现借方余额,数额为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这有悖于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三)出租人未担保余值会计核算存在不足

未担保余值是决定租赁内含利率大小的关键因素之一,在实际利率法下,未担保余值进而对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产生重要影响,其会计处理是融资租赁会计中较为复杂的问题之一。租赁准则将未担保余值界定为“租赁资产余值中扣除就出租人而言的担保余值以后的资产余值”。由定义可知,未担保余值本身是一个估计值,其会计处理属于会计估计的范畴。如有证据表明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或以前发生的减少得以恢复,从性质上看,其处理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采用未来适应法:对未担保余值变动而导致租赁投资净额的影响不进行追溯调整。但租赁准则规定,由未担保余值减少而引起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应确认为当期损失,并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认以后各期的融资收入。这与追溯调整法下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的处理大致相同,即将租赁期内对未担保余值的变动视同租赁开始日就已经存在。这与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估计处理的相关规定相违背。

二、完善融资租赁交易双方会计处理的建议

(一)将未确认融资费用资本化

租赁准则对融资租赁承租人的会计处理,一方面要求承租人将租赁资产视同自有资产管理,采用与自有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并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账户中,另一方面,将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直接计入费用账户,从当期损益中扣除,这种处理差异导致在理论上出现矛盾。笔者认为,由该租赁资产而“衍生”出来的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也应计入与折旧相同的账户中。如果承租人将其用于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计入费用账户,直接全额从当期损益中扣除;如果承租人将其用于生产用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额计入成本类账户。

(二)以重要性原则为基础确认初始直接费用

租赁准则对初始直接费用的规定,导致出租人虚增了资产与利润,少计了费用。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建议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在洽谈和安排租赁时,通常会发生佣金律师费等初始直接费用。对融资租赁,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是为取得财务收益而发生的,因而可立即确认为费用或在租赁期与该收益配比。”在实务操作中,可以参照重要性原则,初始直接费用金额较小、对融资收益影响不大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金额较大、对融资收益影响较大时,在租赁期内按租金收益比例分摊,与该收益配比。

(三)对未担保余值的变动采用未来适应法

鉴于未担保余值的变动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范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其变动采用未来适应法处理。具体操作为:未担保余值变动后,出租人根据变动后的未担保余值、当前的租赁投资净额、剩余租赁年限重新计算租赁内含利率,据此确认以后各租赁期的融资收入,对租赁投资净额不做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2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会计处理相关文章
  •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税务会计如何处理
    在售后回租方式下,出卖方同时是承租人,购买方同时是出租人。在融资困难的情况下,资产的原所有者(即承租人)通过售后回租的方式,可以盘活资产,既满足了企业对设备的需要,又满足了对资金需求,能够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紧张压力;而资产的新所有者(即出租人)通过售后回租交易,找到了一个风险小、回报大的投资机会。目前“营改增”正稳步推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也已纳入试点范围,给融资双方带来新的机遇。《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21号准则)依据租赁的目的以及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归属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程度不同,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售后回租也因此分为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和售后回租形成经营租赁两种。现举例说明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的税务和会计处理。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21号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2023-04-27
    181人看过
  • 民间融资存在什么问题?
    民间融资中存在的问题:1、民间融资的法律地位缺乏认可。民间融资是正规金融的补充,在我国由来已久。但鉴于其风险性,及对正规的金融安排具有的一定程度上的破坏性,使得国家对民间借贷一直采取一种既不禁止也不鼓励的政策,从而在客观上加重它的地下性。这使得民间融资事实上接近于自生自灭的状态,法律上缺乏地位。2、民间融资的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法制观念薄弱。绝大多数民间融资均未签订正式借贷合同,有的甚至没有保留最原始的证据如借条等,当事人主要凭传统观念操作,法制观念不强,这样容易引发一系列的民间借贷纠纷,甚至给非法乱集资创造一定的条件,进而酿成社会稳定问题。3、地下小钱庄有一定的市场。有的企业以其名义融入资金后,除部分企业自行周转使用外,将剩余资金再次借给资金紧张的个人或企业,收取更高的利息,从中赚取差价;或者给别的企业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换取贴现差额获利,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下金融市场。4、对民间融资缺乏有效的金
    2023-04-23
    113人看过
  • 合同不存在的房子租赁问题
    需要关注租赁合同的性质,根据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没有签书面的租房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租客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以退房。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双方约定了有确定的租期的,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的,租客如需退房则需要与房东协商。租房子不退押金怎么办?租房子不退押金首先可以跟房东协商解决,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或中介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其次,是协商解决不了的,可起诉解决。如果房东或中介的恶意违约违反约定的,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要证明的事项有以下几个:确实存在租赁关系并且租赁关系已经结束;没有以上需要赔偿房东的事项;房东或中介确实有扣押证据的行为事实。为了证明事实,平时对租房相关信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支持主张。但是要注意,若有以下几种情况,房东有权扣押金: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2023-07-16
    383人看过
  • 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在会计上是如何处理的
    与2006年颁布的租赁准则相比,该解释除了使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符合其性质外,还消除了未实现融资收益计量上的矛盾,实现了未实现融资收益定义法和倒挤法的一致。与初始直接费用的性质相符我国租赁准则第18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要求出租人将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一项债权,计入“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该做法在实务界引起了争论,不少人认为将初始直接费用列入债权,违背了初始直接费用的性质。因为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协议的过程中,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其本质上是一种费用,而不是债权。对于融资租赁出租方而言,其承担的初始直接费用是出租方在租赁开始日因出租资产而发生的辅助费用,是为了租赁交易事项的形成并获得以后各期租赁收益所发生的代价之一,是由出租人自行承担的一项开支。出
    2023-06-12
    142人看过
  • 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国际贸易融资的资金在不同性质的银行中分配不平衡。为国际贸易提供资金融通的银行其一为各商业银行。其二为政策性银行。相比而言,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雄厚,但他们做的多为期限短、流动性强、金额小的贸易融资;而对于政策性银行,由于国家的大力支持,风险由国家来承担,就可以做那些中长期的贸易融资。因此,国际贸易融资的资金来源出现了结构性不平衡。(二)担保难问题仍是制约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据了解,由于外贸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大多数外贸企业在办理贸易融资时,即使在授信额度范围之内,也被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因外贸企业普遍存在可供抵押的资产不多、能提供保证的单位难找的问题.担保条件难以达到银行要求。所以,担保难是外贸企业在办理国际贸易融资时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三)融资方式简单,融资对象集中。目前,国内各银行办理的业务主要以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为主,如出口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等,约占贸易融资总
    2023-06-12
    317人看过
  • 民间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资金供需矛盾日益显现,民间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已成为中小企业及三农经济取得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的重要渠道。据调查,民间融资中民间借贷用途分别为:生产(生意)周转71%、建房、购置大件电器17%、生活消费7%、其他5%。据笔者调查,某县民间借贷在当地经济发展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GDP与贷款比例为1∶13,全国是1∶1.45。民间融资呈现新的走势,对多年来以银行信贷为主的借贷格局产生较大的影响。但不是此消彼长相互竞争或替代的关系,由于各自比较优势的存在,二者表现为一种互补关系。(一)当前民间融资的现状1、民间借贷方式多样化从调查情况看,过去参与民间借贷的人大多数生活较贫困,而现在参与民间借贷的却多数为生活比较富裕的生意人和企业经营者;借贷款项用途在农业乡镇偏重生活消费和临时性的资金需求,在个体私营经济发达地区多是投资办企业和经商。民间借贷形式主要有企业之间融资、企业向个
    2023-06-09
    186人看过
  • 浅论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
    融资租赁是现代租赁理念的表现形式,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融资租赁把工业、金融、贸易三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冲破了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的垄断防线,为两者之间的相互融合、追求利润最大化创造了有利形式。融资租赁符合工业化社会的需要,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经济危机时,仍得到稳定的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国还属幼稚性行业,从事该行业的主体少、规模小、规范性不强是其显著特点。融资租赁合同所表征的法律问题也很多。关键词:融资租赁;法律;合同一、融资租赁合同主体的法律问题传统租赁是以实物流转为主要特征的,而融资租赁是以实物、技术流转为前置继而进行货币流转为主要特征的。因此,按照我国金融机构管理规定,从事以融资金融手段进行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此类企业在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后必需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如果以外汇从事融资租赁经营活动的,还要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于19
    2023-06-12
    82人看过
  • 票据融资的优势和存在的问题
    票据融资优点票据贴现融资方式的好处之一是银行不按照企业的资产规模来放款,而是依据市场情况(销售合同)来贷票据融资款。企业收到票据至票据到期兑现之日,往往是少则几十天,多则300天,资金在这段时间处于闲置状态。企业如果能充分利用票据贴现融资,远比申请贷款手续简便,而且融资成本很低。票据贴现只需带上相应的票据到银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一般在3个营业日内就能办妥,对于企业来说,这是“用明天的钱赚后天的钱”,这种融资方式值得中小企业广泛、积极地利用。对中国众多的中小企业来说,在普通贷款中往往因为资本金规模不够,或无法找到合适的担保人而贷不到钱,因此,票据贴现无需担保、不受资产规模限制的特性对他们来说就更为适用。票据贴现的另外一个优势就是利率低。票据贴现能为票据持有人快速变现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手续方便、融资成本低,是受广大中小企业欢迎的一项银行业务。贴现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由中小企业和贴现
    2023-05-31
    135人看过
  • 应付融资租赁款的会计处理应该怎么做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贷:长期应付款【按最低租赁付款额】银行存款【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2.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银行存款企业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应当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企业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应当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融资费用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企业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二)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资产企业购买资产有可能延期支付有关价款。如果延期支付的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所购资产的成本应当以延期支付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2023-06-12
    172人看过
  • 产品设计缺陷问题的处理存在哪些问题
    一、产品设计缺陷问题的处理存在哪些问题1、判断的困难性。设计缺陷是一个难以定义的概念,国际上对此无统一的认识和规定,而且各国在司法实践中也无系统、明确的解释,这使得设计缺陷标准难以把握,判断起来比较困难。另外,在这类诉讼中,原告方往往是大量的用户、消费者,控诉的是整类产品而非个别产品,这意昧着需要证明的范围较广,花费的代价(金钱、时间)较高,可见对其判断还有一定的难度。2、设计缺陷往往难以在保险公司投保产品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当然离不开责任保险的本质特点--被保险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保险标的。二、产品缺陷有哪些1、设计缺陷:设计缺陷是指由于不适当设计、产品分析、试验而形成的产品缺陷。2、原材料缺陷:是指制造产品使用的原材料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而造成的产品缺陷,这种商品缺陷产生的危害后果由生产者承担赔偿责任后生产者与原材料供应者之间还可以合同违约承担相应责任。3、制造缺陷:是指
    2023-06-15
    159人看过
  • 融资租赁物质量问题谁负责
    1、融资租赁物在出卖人交付之前,损毁灭失的,其损失由租赁物的出卖人承担。2、在融资租赁期间或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其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一、融资租赁合同维修责任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但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融资租赁的特征有哪些?一、融资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二、融资租赁的特征有: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
    2023-02-20
    397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程序问题
    处理房屋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1、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同时,一旦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
    2023-03-06
    221人看过
  • 融资租赁专题融资租赁合同无效情形及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1、出租人的资格不合法导致合同无效。2、融资租赁标的物违法导致合同无效。3、承租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4、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形式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5、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的融资租赁合同。一、融资租赁合同性质及效力该怎么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对融资租赁交易的体现,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同时存在买卖及租赁法律关系,与其他合同相比,融资租赁合同由两个合同(出租人与供货人签署的买卖合同、出租人与承租人签署的租赁合同)、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构成,具有融资、融物的双重属性。两个合同的效力互为前提,共同构成了融资租赁合同。正确认定融资租赁中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之间的关系,避免与买卖合同及租赁合同产生混淆,对于准确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效力有重要作用。二、融资租赁的方式有哪些?1、直接融资租赁。由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委托出租人融通资
    2023-05-07
    460人看过
  • 农村土地抵押融资的存在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面临的“瓶颈”一是抵押效力存在法律风险。目前,《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民法典》等法律更加强调农用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虽然,目前从国家政策层面上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予以认可,但在法律相关条款尚未修改的情况下,一旦当事人间发生抵押权纠纷,仍将面临着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法律风险。二是市场化土地价值评估机制未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是金融机构授信贷款额度的基础。而当前,我国尚无专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机制及评估规则,也没有专业资质的评估人员,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成为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难题。同时,由于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的评估受土地承包经营的时间、自然条件、生产经营项目等因素的影响,实际价值评估有一定的难度。三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不健全。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规模的不断扩大,由于农业固有的周期性长、可能面
    2023-05-04
    243人看过
换一批
#会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会计处理是指企业采用合适的处理方法,对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 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 更多>

    #会计处理
    相关咨询
    • 融资租赁业务承租方的会计处理应注意什么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7
      作为承租方,比较关键的是在租赁开始日确认租人资产的价值,记录未确认融资费用。通常是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人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30%),承租方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此种情况下不存在未确认融资费用。
    • 融资租赁合同存在哪些法律问题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我国有关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四个层次的规范,其中以法规和规章为主。直接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以及其他一些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 融资租赁的增值税问题如何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6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融资租赁期间,并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出租人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若融资租赁期限届满,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出租人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 融资租赁卖方的会计处理方式?
      上海在线咨询 2024-08-23
      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这四种方法来解决。 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仲裁作出的裁决,由仲裁机构制作仲裁裁决书。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
    • 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是如何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25
      出租人应当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 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收入,如果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应当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