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草案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5:04:49 78 人看过

新华网北京6月26日电(记者邹声文、张宗堂)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设立专章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作出禁止性规定。

草案规定,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任何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采取同本地经营者不平等待遇方式,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草案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和充分竞争: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对外地商品采取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审批、许可等手段,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采取设置关卡或者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2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滥用行政权力相关文章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第三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从事下列行为:(一)以明确要求、暗示或者拒绝、拖延行政许可以及重复检查等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限定他人正常的经营活动;(二)对外地商品执行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阻碍、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三)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或者对外地商品实施
    2023-06-07
    349人看过
  • 加强企业并购的监督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2007年8月24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发言摘登如下:许嘉璐副委员长说,第30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要审查,我非常赞成。但还感觉有点不实在,国家安全包括国防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经济安全等,现在西方跨国资本的手已经伸向我国制造业的龙头企业。据统计这些企业的60%股权已经在外国人手里了。这些国有大型制造企业有很多自主知识产权,制造业的尖端技术都在里面,外国掌控了,对我们的创新将是巨大的障碍。希望在将来实施过程中充分使用这一条款,并在法律解释里给予规定。曾宪梓委员说,反垄断法虽是经济领域里的法律,但与政治不无关联,尤其是在我国,因为我们国家正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长期以来实行的计划经济,导致对市场体制引入了行政管理的办法,内地的实际情况比我说的复杂得多。行政垄断确实存在于我们
    2023-06-07
    490人看过
  • 工商总局出台新规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及限制竞争行为
    4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问题受到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关注。国家工商总局深入开展调研,系统研究国内外有关实践和法律规定,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规定》,以进一步落实《反垄断法》有关要求,规范工商机关执法实践,引导经营者依法开展知识产权行使行为。《规定》共19条,包括6方面内容:一是明确了制定《规定》的目的和依据,根据职责,对涉及非价格的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相关市场等概念作了必要解释。二是禁止经营者之间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同时规定了安全港规则。三是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明确了相关认定和推定规则,对具体滥用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四是明确界定了专利联营、标准中行使知识产权行为可能构成垄断行为的具体
    2023-06-05
    121人看过
  • 对纵向垄断协议行政处罚“排除、限制竞争”的理解和适用
    与司法机关不同,行政执法机构通常认为,一旦品牌内竞争受到损害,即可认定产生了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而典型的纵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品牌内竞争的效果通常十分明显。个案中要对具体竞争状况进行分析,如果证明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才认为构成纵向垄断协议。一、反垄断法全文中如何认定垄断的行为垄断指少数大资本家为了共同控制某个或若干部门的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实行的一种联合。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二、独家经营权属于垄断吗独家经营权:在规定时间内、地区范围内准许独家经营某个或某类商品或服务的授权。一般是由生产厂或品牌拥有人作出的约定授权。独家经营权中可以包含特许经营内容,特许经营权可以在某个地区范围内形成独家经营形式。独家经营通常不涉及垄断,不违法。因为垄断是在市场的过度或者不正常的竞争中出现的;而“独家
    2023-03-04
    412人看过
  • 反价格垄断须剑指行政权力滥用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该征求意见稿对价格垄断的种类和判定细则等相关问题做了详细说明,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反垄断法中有关反价格垄断部分更具操作性。我国反垄断法刚满周岁。这部被誉为经济宪法的法律,与初生时的万众瞩目相比,在第一个周岁生日时却显得异常冷清。一个事实足以解释这种反差:反垄断法实施一年以来,迄今还没有一起成功地依据该法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案例。这一年,公众曾冀望民间反垄断第一案、保险业反垄断第一案、网络反垄断第一案等事件能万里挑一地成为反垄断经典,遗憾的是,这些具有轰动效应的所谓第一案大多不了了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作为一种法律体系,反垄断涉及市场、价格、资源诸多方面,而眼下还只有一部宏观性的反垄断法孤军作战,缺乏可操作性强、程序明确的配套法律。而在一年之后公布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则是对反垄断法的细化与配套,属于立
    2023-06-07
    388人看过
  • 我国将禁止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
    面对日趋复杂的反垄断局势,近日,工商总局决定对《反垄断法》进行细化,公开征求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据了解,日前工商总局在北京、辽宁、天津、上海、重庆市、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四川、甘肃等12个省市,通过走访知识产权密集型行业和企业、发放问卷调查、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行政司法部门意见等方式开展了调研工作。辽宁省社科院WTO研究所专家姜某认为,我省大部分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知识密集型企业数量则相对较少。但我省是现代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基地,未来势必会进入知识密集型的发展阶段,大量的生产制造类企业会遭遇知识产权保护瓶颈。《规定》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我省装备制造类的企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从而更好地带动我省企业整体的战略转型。
    2023-04-24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滥用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执行或违反法律,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或超出法律授权的范围管理公共事务及解决行政问题的行为或做法,包括其中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 更多>

    #滥用行政权力
    相关咨询
    • 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除了具有限制正常的市场竞争,阻碍市场机制的正常发挥这种危害外,还具有其他更大的危害,主要有:一是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二是使市场自身的运行规则屈从于行政干预,影响经济规律正常发挥作用,阻碍经济的健康发展。
    • 行政行政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2
      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可以看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有: (1)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 (2)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3)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4)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 反垄断法所管制的垄断行为,除了限制竞争,还有哪些情形,是指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9
      垄断行为通常是指获取市场支配力的经营者在一定的交易市场中故意实施的限制、排斥竞争的行为。一般来说,反垄断法所管制的垄断行为,不仅包括经济集中型垄断结构下的垄断行为、行政割据型垄断结构下的垄断行为,也包括自然垄断结构下的垄断行为。不管是何种市场结构下,只要出现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一般都为反垄断法所禁止。具体说来,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经营者之间
    •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第四条具体内容是什么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22
      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以决定、公告、通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前款规定适用于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 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9
      1、立法目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反对经营者出于竞争的目的,违反市场交易中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攫取他人竞争优势的行为因此,它首先保护的是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善意经营者的利益,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公平竞争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