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发行境外录音制品向著作权人的付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8:40:39 241 人看过

音像出版单位或其他单位在引进境外录音制品时,应在授权合同中就向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付酬事宜与授权方做出明确约定。

凡在合同中约定由引进方(包括音像出版单位或其他单位)向境外录音制品中的词曲著作权人付酬,词曲著作权人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的,或词曲著作权人所属的集体管理协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相互代理协议的,引进方应将使用报酬支付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词曲著作权人不属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范围的,引进方应直接向词曲著作权人付酬或委托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办为转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人相关文章
  • 录音制作者权和著作权一样吗
    不一样,两者的区别为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差别:(1)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外,几乎都是法人。著作权属于作者,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2)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艺术加工后的作品。前者体现了创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后者主要体现了传播者的创造性劳动。(3)内容不同。著作权主要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发表、署名等人身权和复制、发行等财产权;邻接权的内容主要是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书刊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的权利、音像制作者对其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广播、电视节目
    2023-02-21
    306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哪些权利及权利的保护期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梁律师特别指出,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
    2023-06-08
    176人看过
  • 录音录像制作者可以取得著作权吗
    1、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的录音录像的作品享有著作权。2、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律师补充:1、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2、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法律依据】《著作权》第四十二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
    2023-05-06
    120人看过
  • 谁应该得到录音制品的报酬?
    以录音的形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依规定向著作权人付酬,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录制发行录音制品采用版税的方式付酬,即录音制品批发价版税率录音制品发行数。录制发行录音制品付酬标准为:不含文字的纯音乐作品版税率为3.5%;歌曲、歌剧作品版税率为3.5%,其中音乐部分占版税所得60%,文字部分占版税所得40%;纯文字作品(含外国文字)版税率为3%;国家机关通过行政措施保障发行的录音制品(如教材)版税率为15%。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不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则构成劳动法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应受处罚的行为。本条第二款规定了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
    2023-07-04
    381人看过
  •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如何才能避免侵权
    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著作权法》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第四十一条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2023-06-13
    139人看过
  • 录音录像是著作权上的作品吗
    是的,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构成侵权。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本案中,若委托人的实际损失与鼓风机公司的违法所得均无法确认,则法律赋予了裁决者50万元幅度内的损害赔偿自由裁量权。同时,侵权人还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一、
    2023-03-17
    438人看过
  • 如何进行音像制品著作权登记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一、诗歌怎么申请著作权一、提交作品登记需要的材料。二、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三、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四、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作品登记机关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二、民法典规定哪些行为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以下这些行为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
    2023-02-20
    436人看过
  • 音像制作者的复制权和发行权是什么意思
    音像制作者复制发行权的含义是什么。复制,是指制作一份或者多份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发行,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地向公众或者公众的任何部分提供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为了将原著或表演转换成录音录像制品,通常先制作一盘母带,然后分批复制。音像制品复制、发行利润由于音像制品的复制、发行直接关系到制作者的经济利益,为了保护制作者的合法权益,录音录像制作者有权控制其产品的复制和发行。录音录像公开后,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复制、传播。例如,中国某音像公司制作了一套在中国非常流行的“中国民族器乐”磁带。另一家公司复制、发行该套录音带的,应当取得制作该套录音带的音像公司的许可证,并支付报酬,以防止他人擅自复制其录音录像,一些音像制作公司在出版的音像制品上标注“版权所有,转载必须查处”,但盗版现象依然猖獗。一种流行的音像制品一上市,就会出现大量的劣质复制品,这种情况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影响了合法音
    2023-05-07
    203人看过
  • 外国作品的著作权人有权禁止进口其作品的哪些复制品
    1、侵权复制品;2、来自对其作品不予保护的国家的复制品。《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
    2023-06-13
    467人看过
  • 复制权和发行权著作权一样吗
    这三种是不一样的,著作权属于作者,复制权和发行权都属于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和发行权的保护期限相同,复制权和发行权存在联系,即作品的发行必然有复制作品的行为。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权人自己复制或者许可他人复制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复制的形式,除了上述列举的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7种外,还包括临摹、雕塑作品的平面化等。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也就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作品的形式有很多,有音乐、文字、摄影、美术等等,而往往作者创造的作品是需要大量的心血。著作权就是作者对自己作品的法定权利。著作权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在我国,只要发表就会受到保护。一
    2023-03-19
    102人看过
  • 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使用协议
    发送到: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日期: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传真: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一、申请人资料:申请单位名称:_____电话: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E-mail: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二、收费标准:(一)使用音乐作品摄制电视剧并出版发行音像制品的著作权使用费计算方式如下:1.使用音乐作为背景音乐,按照每首作品每分钟_________元计算。将拍摄的电视剧出版发行音像制品,按照每千套每分钟____元计算。2.使用歌曲在剧中演唱或演奏,按照每首作品每分钟_________元计算。不足____秒的按照标准减半计算。将
    2023-06-08
    261人看过
  • 如何避免利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侵权
    如何避免利用他人作品制作音像制品侵权著作权法第四十条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对已有作品的注释、整理,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改编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合法录音的音乐作品录音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录音,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允许使用的,不得使用。第四十一条制作录音录像制品时,录音录像制作者应当与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读者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帮助的,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我们有一个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帮助您
    2023-05-07
    122人看过
  • 侵犯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法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1、调解调解,是指发生纠纷时,在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纠纷解决方式。调解组织可以是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也可以是其他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著作权侵权纠纷和合同纠纷都可以通过调解解决。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不能予以强制执行。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按调解协议执行的,调解协议即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2、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裁决的纠纷解决方式。著作权的仲裁由著作权仲裁机构进行,主要适用于对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解决,而且在著作权合同中必须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如果没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能进行仲裁。著作权仲裁机关所作出的仲裁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诉讼著作权的诉讼,是指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利用诉讼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一种方式。诉
    2023-06-27
    464人看过
  • 音像制品著作权登记是如何操作的
    (一)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本省的作者、其他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二)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2、个人作者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登记的,着作权人还应提交着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着作权人或创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合作作品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是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5、职
    2023-04-27
    454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人可分为原始著作权人和继受著作权人。原始著作权人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和依照法律规定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继受著作权指通过继承、受让、受赠等法律许可的形式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公... 更多>

    #著作权人
    相关咨询
    • 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受著作权法保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
      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境内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根据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对其制作、发行的录音制品享有的权利,受著作权法保护。
    • 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与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是怎样的,有什么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4
      关于您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电影类作品属于艺术类“作品”的范畴,制片者对其享有完整的版权,既包括基于电影类作品的产生而依法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也包括基于电影类作品的利用而带来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放映权、改编权等财产权。 为了理解制片者对电影类作品享有的版权的完整性,应把制片者对电影类作品享有的权利和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对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
    •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 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许可使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
      《著作权法》对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作了如下规定:“第三十七条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
    •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复制发行权的含义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3
      录音制作者权,是指录音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制品依法享有的一种独占性权利,属于著作邻接权。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