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证券侵权案件中,侵权形态多以共同侵权形式出现。尽管《民法典》对共同侵权作了原则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涉及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连带责任问题,[1]但实践中对证券共同侵权制度的系统性研究仍尚付阙如。然而,我国证券市场发生的共同侵权行为可谓比比皆是:从内幕交易到操纵市场和虚假陈述,可以说只要有证券市场,就存在证券共同侵权行为。兹举一例以资佐证。
2004年,**琼花上市前故意隐瞒国债委托投资事宜遭到证监会处罚。对于处于多事之秋的内地证券市场而言,**琼花案件无疑又开了一个恶劣先例,使我国刚刚面市不久的中小企业板因此面临严重生存危机。在一片舆论谴责中,我们不禁要问:琼花事件中哪些单位或个人需要对投资者承担责任?哪些应该作为共同侵权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呢?该案例即涉及证券共同侵权责任问题。
上市公司及部分违法违规董事,应当作为虚假陈述共同侵权行为人。而对交易所而言,只是证券上市交易场所,并非发行上市文件的审核机构,不能作为虚假陈述共同侵权行为人。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上市保荐人的责任范围要远远大于过去的上市推荐人,除非上市推荐人可以举证证明不知情、被人故意隐瞒、自身已尽了勤勉尽责义务时才可免责。那么**琼花保荐机构闽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吴*明是否应该承担共同侵权责任?[2]
审核上市文件的发审委及审核人员是否应该作为虚假陈述共同侵权行为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虽然证监会在发审委审核意见基础上依法核准股票发行上市,但发审委只是程序审核、形式审核,在审核是否符合上市条件、审核中介机构的材料与意见书、审核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而对发审委及审核人员的监督权属于证监会,但若产生重要审核失误是否应承担责任、承担什么责任,规范性文件中并未提及。
发行人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当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与民事责任。而签字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若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则作为共同侵权行为人应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就本文研究所及而言,目前对于证券共同侵权责任,学者对其的研究多是针对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对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侵权行为中的共同侵权问题还相当贫乏。即便如此,实践中证券共同侵权责任的认定及其承担问题也是莫衷一是,歧义多有。因此,本文欲从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现状出发,对证券共同侵权一些基本问题进行研究,以期抛砖引玉,求教方家。
二、关于证券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
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本质,有几种不同的认识。概而言之,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是主观说。该种观点又可以根据侵权之数人之间是否有“意-思联络”为要件而分为意-思联络说和共同过错说。意-思联络说即要求各个行为人之间要有共同故意,它使主体的意志统一为共同意志,使主体行为统一为共同行为。相反,无行为主体间的意-思联络,也就不能成其为共同侵权行为。[3]共同过错说则认为共同侵权行为不以“意-思联络”为必要条件。
主观说是早期比较盛行的共同侵权行为理论,反映了早期立法者和司法者严格遵守过错责任原则,限制连带责任之思想。这一思想对今天影响仍然很大,我国现在多数学者持此观点。[4]
二是客观说。客观说认为同一侵害的数个加害人之间即使没有共同故意或者过失,只要每一加害人之行为与共同行为紧密联系,仍应构成共同侵权。共同加害结果之发生,总是与共同加害行为密切联系,不可分割。[5]“民法上之共同侵权行为与刑法上之共犯不同,苟各自之行为,客观的有关联共同,即为己足。盖数人之行为皆构成该违法行为之原因或条件,行为人虽无主观之联络,以使就其结果负连带责任为妥。”[6]以此观点,不管共同加害人之间是否有共同故意或过失,只要其行为具有客观共同特征,就应负连带责任,从而更能保护受害人利益。
-
什么叫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怎么追究侵权责任
53人看过
-
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概括和立法建议
60人看过
-
共同侵权责任指什么行为?
374人看过
-
详解民事侵权责任的要求及其范围
478人看过
-
论强制交易行为的侵权责任
378人看过
-
民事侵权行为有哪些责任
60人看过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 更多>
-
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及其构成要件是怎样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2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
-
什么叫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如何追究侵权责任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05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要件: 一是主体的复数性。必须是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 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对哪些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要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
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应该怎么处理?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5商标侵权的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商标侵权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照《刑法》第213条,追究刑事责任 2
-
什么是侵权行为,行为的类型及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是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0A、侵权行为的概念。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一般认为,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也就是说,侵权行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某种责任——这种责任是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不许被破坏;侵权行为同时又是对他人造成了伤害的行为,而加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