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尽勤勉和忠诚义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经济补偿-李英俊律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33:06 76 人看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尽勤勉和忠诚义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经济补偿

身在曹营心在汉

酒后失态露马脚

人民法院报讯身在曹营心在汉,身为公司副总经理,浦先生却干着危害公司利益的事。浦先生因为一次酒后失态,关键证据浮出水面,不但被东家炒了鱿鱼,还在对簿公堂中大失颜面。

浦先生于1999年12月到实调公司工作的,2007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两年前,因销售业绩不佳,连续亏损经营,公司重新修订了员工的薪酬制度,浦先生对此深感不满。从2009年8月开始,浦先生表示暂不领取绩效工资。2010年3月2日,公司向浦先生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浦先生随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实调公司支付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1万余元。仲裁裁决基本支持了浦先生的诉求,实调公司对此不服,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实调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实出示了一份关键性的证据,该证据证明,浦先生在担任实调公司董事、副总期间,利用其妻子的名义成立了一家由其操控的新公司,对外承揽由他负责的实调公司的业务,损害了实调公司的利益。

公司还就该份证据的形成作了特别说明:2010年2月的一天,浦先生在一次公司的宴请中酒喝多了,昏昏沉沉中把自己的皮包遗忘在了饭桌旁,公司在找寻物主时发现包是浦先生的,吃惊地发现了浦先生以新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的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载明了双方共同出资组建新的公司开展业务等细节。由此实调公司得知浦先生在挖公司的墙角,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对于公司方面的举证,浦先生的代理人反驳,该份证据的形成是非法的,不具有证明力。原告是以欺骗的手段突然袭击,非法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理应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院审理查明,浦先生曾在一些送货单及增值税发票收据上签字,存在其与关联公司合作经营的行为。实调公司以其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据此,法院近日作出判决,判决原告提出的不支付被告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工资差额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侯荣康)

■法官说法■

本案中的那份关键性证据取得极富戏剧性。被告方质疑的合法性和证明力实际上是关于打开他人皮包的合法性,潜台词是公民的隐私权应受法律保护。值得关注的是,隐私权行使的前提是权利人有效地行使保密权。酒后失态,皮包失控本身就是物主没有有效行使保密权的行为。同时,隐私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公共道德。原告为确定物主打开包主观上善意的,无意中发现了那份与公司利益有关的书证纯属偶然,不构成侵权,证据的形成和取得并不违法。当然,法官最后定案还得综合其他人证物证。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劳动者,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往来中理应从受聘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出发,履行忠诚和勤勉义务,不得实施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亦不得有使公司对其忠诚产生合理怀疑的行为。本案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应尽的义务,公司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其对公司勤勉和忠诚,双方间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基础已不复存在。由于错在被告,因此作为用工单位无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2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公司不必承担经济补偿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情况
    公司如果能够证明员工符合以下六种情形,可以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什么情况下承运人可以不用赔偿(1)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地震等不可抗力作为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法定免责条件,也同样适用于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情形。(2)货物的毁损、灭失是由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液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挥发等属于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所造成的货物毁损、灭失,与承运人的运
    2023-07-07
    243人看过
  • 公司法勤勉义务是什么含义
    一、公司法勤勉义务是怎样的勤勉义务,也称注意义务或审慎义务,和忠实义务一并构成公司董事和高管法律义务的两大种类。忠实义务的着重点在于董事行为的目的和做出决策的出发点是否正确,是否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勤勉义务的着重点则是董事行为本身和做出决策的过程是否尽职和是否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二、董事勤勉义务的标准根据法律中对公司董事勤勉程度高低要求的不同,有关公司董事勤勉的标准主要可分为四种类型:1、宽松的一般勤勉标准,以美国为代表。在美国,董事只需要对公司事务尽到一般勤勉义务即可,只要董事不存在重大过失行为,就无须对公司的损失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在美国,商业判断规则可保护董事免于承担一般过失行为的赔偿责任。
    2023-04-27
    50人看过
  • 根据公司法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界定方法是什么
    可以从以下区别界定忠实义务、勤勉义务:1、义务属性不同注意义务是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方面的要求。忠实义务是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实信用方面的要求。2、两类义务的功能不同注意义务是为了追求公司经营的最佳效果,促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理的履行职务。而忠实义务主要是为了避免义务人自身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发生冲突,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要服从公司利益。3、两类义务的判断标准不同对于注意义务的履行很难以客观的现象为标准,经常需要经过主观分析来加以判断。而对于忠实义务的履行,一般有明确的客观标准。4、责任的形式也不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注意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他们都以公司遭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损害和责任人有过错(故意或重大过失)为构成要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仅仅是违约责任,并且不以公司有损害为主观有过错为构成要
    2023-02-26
    272人看过
  • 公司法勤勉义务是怎样的
    勤勉义务,也称注意义务或审慎义务,和忠实义务一并构成公司董事和高管法律义务的两大种类。忠实义务的着重点在于董事行为的目的和做出决策的出发点是否正确,是否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勤勉义务的着重点则是董事行为本身和做出决策的过程是否尽职和是否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一、董事勤勉义务的标准根据法律中对公司董事勤勉程度高低要求的不同,有关公司董事勤勉的标准主要可分为四种类型:1、宽松的一般勤勉标准,以美国为代表。在美国,董事只需要对公司事务尽到一般勤勉义务即可,只要董事不存在重大过失行为,就无须对公司的损失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在美国,商业判断规则可保护董事免于承担一般过失行为的赔偿责任。并且,按照美国示范商业公司
    2023-02-18
    84人看过
  • 在与李终止劳动合同时,公司是否应给予李经济补偿
    1、如果公司终止与李的劳动合同,应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第(2)项给予李经济补偿,“长期工作且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未满10年的劳动者,拟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第十条第三款“深圳市户籍职工”,男子的连续工作寿命为二十五年,妇女的连续工作年龄为二十年,该单位的连续工作寿命为五年。员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符合上述规定的员工提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与其员工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李是深圳的常住户口,46岁以上,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在公司连续工作28年,连续工作11年。李已明确向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尚未与李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必须与李签订无期限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与李的劳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
    2023-05-07
    258人看过
  • 因劳动者失职解除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案例李先生与某公司订立了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李先生在任工程部副经理期间,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他所完成的工程出现了许多质量问题,给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半年后,公司决定以袁先生工作存在重大过失为由将其辞退。李先生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给付他提前解约的经济补偿金。仲裁委员会驳回了他的申诉请求。李先生不服,向区法院提起诉讼,继续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李先生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李先生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李先生在任工程部副经理期间,由于失职,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存在较大过失。所以,依双方的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与李先生解约。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5条第3项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
    2023-06-10
    229人看过
  • 勤勉义务在公司法中的含义是什么
    1、公司法上的勤勉义务是什么勤勉义务又称谨慎义务和忠实义务,是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两种法定义务。忠实义务的焦点在于董事行为的目的和决策的出发点是否正确,是否是为了公司利益的最大化;勤勉义务的重点是董事行为本身和决策过程是否尽责到位公司法第147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根据法律对公司董事勤勉程度的不同要求,公司董事勤勉尽责的标准可分为四种类型:
    2023-05-07
    320人看过
  • 公司解除高管职务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了么?
    1、解除高管职务并不等同于解除劳动关系虽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但用人单位与公司高管的法律关系,公司法也有规定,公司的股东会有权解除董事、监事的职务,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总经理。关于解除董事、监事、总经理的职务,公司法的规定属于特殊规定应优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优先适用,只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即可。但是公司解除董事、监事、总经理的职务并不等同于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若职务解除后,公司无正当理由又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公司就构成了劳动法意义上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高管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赔偿金。而对于判断公司有无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除了公司明确作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外,应结合用人单位的具体行为来判断,若用人单位作出解除董事、监事、总经理的职务时,同时存在阻止其上班、停发工资、中断社保等行为的,就可以判断用人单位也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2
    2023-03-19
    190人看过
  • 经济补偿是否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手段?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外,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也很简单,只需按照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用人单位辞退职工都要支付经济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中华
    2023-07-02
    403人看过
  • 不签劳动合同双倍赔偿工资-李保忠律师
    沈阳市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2010】和劳仲案字第153号申请人:荆永琪,男,1986年7月29日出生,汉族,住址黑龙江省安达市铁西街6委12组28号。委托代理人:李保忠,辽宁铭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沈阳市高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宁波路39号。法定代表人李伟,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郭某,辽宁连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人荆永琪诉被申请人沈阳市高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班费和社会保险等争议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织冲裁庭,于2010年9月2日进行了开庭审理。申请人荆永琪及其委托代理人李保忠,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郭某到庭参加庭审。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申请人荆永琪诉称,请求事项:1、医疗保险(586元+246元/月)×9个月=7488元;2、服装押金300元;3、欠20天工资,1244.8元,赔偿金1244.8元×50%=622.4元;4、超时加班费:33小时/月×9个月×
    2023-06-10
    322人看过
  •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用人单位而言,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因劳动者出现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否则,不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还可能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遭受法律的严惩。用人单位以其他理由单方解除劳动
    2023-06-04
    121人看过
  • 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开除,员工要赔偿吗?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等于解除。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但屡教不改的员工的行政处分。雇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和程序的限制,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内容、形式和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和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试用期未
    2023-08-18
    42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或者拒不改正;5、无效合同;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多少经济补偿金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
    2023-07-06
    289人看过
  • 公司没按合同发工资,员工找公司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工资应当按月足额发放,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用工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之后,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一拖欠劳动者工资,那么,如果劳动者遇到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不发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4、如果不发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不发工资要到哪里投诉1、劳动局2、劳动仲裁委三、不发工资经济补偿金、不发工资赔偿金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
    2023-04-27
    178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股东未尽到对公司的勤勉忠实义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3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2、我国公司法规定的高管人员的忠实义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得违反公
    • 职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9
      职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职员在任职之后,必须要遵守公司的规定。不得实施任何会侵犯到公司权益的行为,若是违反了公司负有忠实义务或者是勤勉义务,此时无疑会给公司带来基尼损失,此时职员有可能会在不能拿到经济赔偿金的情形下就被辞退。
    • 公司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包括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司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包括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应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准则,不得以损害公司利益为代价而追究自己或者他人利益。不得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的行为,不得有侵占公司的财产等行为。 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事务时,应以一个合理谨慎的人在相似的情形下所应表现的谨慎、勤勉和技能来履行其职责。
    • 管理人的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的义务该如何理解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管理人的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的义务实质上规定的是管理人的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是为管理人设定的一种较高标准的注意义务。
    • 公司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2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目前,有个别企业对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存在误解,以为赶在新法实施前解除或终止员工的合同,就可以规避经济补偿责任。其实,现行的法规政策也是不允许单位违规裁人的。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