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政府征地的性质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43:52 83 人看过

代征土地的性质是什么?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政府代征土地是指在公路、铁路、河流、绿化带等城市建设项目公共用地沿线建设的公共用地,根据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建设。“代征”一词中的“代征”一词在广义上不仅包括“代征”,还包括“代征”,即代征、代迁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一般为郊区集体土地。在城市地区,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可以是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土地征用多为划拨土地,本文未明确规定的土地征用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土地征用项目的来源主要是城市更新和集体土地征用。其中,旧城改造分为:危旧房改造、污染扰民企业搬迁转让、现有土地出让开发、项目转让、,按建设用地面积和用地面积确定征地成本的方法有以下几种:按征地用地的现行建筑面积计算;按征地用地的现行建筑面积计算;按征地用地的现行建筑面积分配整个建设项目另外,可以考虑按项目地上建筑面积按征地比例分摊,这对开发企业往往不公平,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征地成本高于建设用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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