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所有权有没有发生转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41:00 443 人看过

一、质权所有权有没有发生转移

质权设立后的质物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质押实际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通过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的情况可以就质押物向质押人主张权利,如果就如何清偿债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质押权。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二、动产质权人有什么义务

1、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物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妥善保管质物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全质物价值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的行为可能是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4、质权消灭后,向出质人返还质物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5、及时行使质权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七条规定,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

三、质权、留置权、抵押权的优先效力如何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当一个担保物上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优先受偿,即:留置权>已登记抵押权>质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5日 03: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权相关文章
  • 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需要以下这些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一、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是指当事人曾就特定的债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并且,此项房地产抵押权尚未因法定的原因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若不存在,则不能实现抵押权。(二)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能行使抵押权
    2023-03-03
    129人看过
  • 移转所有权要件
    合同生效
    一、移转所有权要件1、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如车辆,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动产均以交付而获得所有权,而车辆等特殊动产因登记而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注意: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不管不动产是否进行了登记。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二、动产交付的方式有哪些根据是否将动产实际交付于受让人,可将动产交付方式分为直接交付与间接交付。1、
    2023-04-30
    387人看过
  • 质权设立后所有权发生变化吗
    一、质权设立后所有权发生变化吗质权设立后,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化。质押实际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通过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的情况可以就质押物向质押人主张权利,如果就如何清偿债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质押权。《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二、出质人或质权人发生变化时怎么办1、先申请办理股权注销登记,然后再申请办理新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登记和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的要求提交材料即可;2、申请变更登记,将已经登记的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变更为现在的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可以参照相关规定的规定提交材料。质权人变化的,提交质权转让合同和新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变化的,提交质权转让合同、质权
    2023-05-06
    391人看过
  • 合同生效所有权就转移吗
    一、合同生效所有权就转移吗合同生效后,所有权是不是就转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不动产的,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所有权才发生转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交付的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023-06-12
    347人看过
  • 权利质权是转移占有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押和抵押都不能约定担保期间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但行使抵押权或者质押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一、股权质押如何优先受偿股权质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二)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押权人优先受偿。我国《民法典》对能否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质权未做明确规定,但就股权质押而言,我国民法典并未要求必须转移占有,而是要求以进行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只要后顺序质押权人同意,在股权上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权是允许的,这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充分发挥股权的担保功能,但在实现质权时,前位的质押权人有优先于后位的质押权人受偿的权利。(三)质押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股权变价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折价、拍卖和变卖。值得注意的是,因质押权人于质权实现时得将股票、股份折价是质押权人
    2023-03-17
    432人看过
  •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要及时办理转移登记吗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2024-08-12
    77人看过
  • 权益转移是否等同于所有权转移?
    确权并不等于过户。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过户是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确权登记了就能确权吗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均需经登记办法使用证,范围覆盖全部农村范围的集体土地,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主要作用在于排除小产权房、违法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等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具体过程现在还刚在北京开始推行,估计普及还要段时间。国土资源部明确,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登记。对于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以及有关用地政策的,依法补办用地批准手续后,进行登记发证。在小产权房被紧急叫停后,购买农户的宅基地建房已经禁止进行产权转让了。现
    2023-07-11
    428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转移,哪些债权不转移
    (一)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目前,有的资产管理公司在债权转让协议中设置了禁止转售条款,目的在于防止购买者炒作债权,通过对债权再度转让获取商业利润。有观点认为,如果受让人再度转让,其转让属无权处分,我们认为应从另一角度进行认识,因受让人既已经取得债权,虽双方对于再行转让有限制,但限制并不意味着剥夺债权,受让人再行转让的行为对出让人构成违约,除非受让人为恶意,再次受让人仍可取得债权。主张第三人为恶意的,应负举证责任。但如果债权转让合同有禁止转让的记载时,推定第三人为恶意。(二)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
    2023-06-14
    367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一)房屋赠与申请表;(二)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三)房屋户型平面图;(四)房屋赠与公证书;(五)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六)契税收据。
    2023-08-17
    278人看过
  • 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车辆所有权转移怎么办
    一、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不动产登记取得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只有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用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转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2、动产交付取得所有权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是发生效力。二、车辆所有权转移怎么办1、作为动产,车辆所有权转移的唯一条件就是车辆交付,根据法律规定车辆的交付是指汽车与汽车的钥匙都交付成功后即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2、此外,车辆所有权转移后,为了避免特殊情况的发生,受让人可以前往车管所或相关部门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这样可以起到对抗第三人的作用。3、车辆所有权转移的程序(1)提出申请:现车主向车辆管理所提出机动车产权转移申请,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2)校验车辆:现车
    2024-01-04
    59人看过
  • 所有权转移与风险转移、孳息
    孳息采交付主义,交付前产生的归出卖人,交付后产生的归买受人。如,甲卖一头牛给乙,交付后第三天乙将牛杀了出卖,发现有牛黄,那么,该牛黄归乙所有。这里的产生,并不是说形成,而是说已经所有权保留特约的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后仍保有所有权,买受人在交清最后一笔贷款后始得到标的物所有权。那么在标的物交付后至交清最后一笔款项前的这一段期间内,标的物所产生的孳息应归买受人所有,而不是归出卖人(所有权人)所有。所以说,对孳息归属权采交付主义与所有权人主义的差别,典型地体现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共同点:所有权转乙、风险承担、孳息归属采交付主义,都仅仅适用于买卖、互易、赠与等转移所有权的合同中,而不可扩展于其他合同类型中。如在租赁、借用、保管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乙、风险负担、所生孳息当然应归所有权人所有,而不适用什么交付主义。如在质押合同中,如果约定合同期满所有权发生转移,视为流质,质押
    2023-06-09
    491人看过
  • 提单转让与所有权转移
    提单既是债权凭证,也是物权凭证甚至所有权凭证。不同法律关系下提单持有人享有不同权利,不一定享有货物所有权。基于货物买卖关系交付提单,产生提单项下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提单转让的三种情形提单转让的形式通过提单的转让或流通,可实现其上所载的货物买卖或转让,使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根据“收货人”一栏记载内容的不同,提单可分为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这三种提单遵循不同的转让规则。我国《海商法》第七十九条对提单的转让规定了三种形式:“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记名提单,不得转让;(二)指示提单,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三)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提单的核心作用是代替海上货物,转让提单即转让了提单所表彰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提单分为可转让的和不可转让的两种。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可以转让。从总体上讲,提单转让与两个环节密不可分:背书与交付。据此,提单
    2023-06-14
    216人看过
  • 融资租赁所有权归属于谁,是否发生转移
    融资租赁所有权是归属于出租人所享有,可以参考我国民法典相关的内容。同时所有权是不会发生转移,出租人在未登记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一、融资租赁所有权归属于谁在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由出租人享有。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融资租赁合同届满时,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租赁物的归属可以依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约定进行确定。二、融资租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融资租赁所有权是不会发生转移。《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第七百四十五条【租赁物的所有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
    2022-09-04
    370人看过
  • 机动车只有过户登记后,才会发生所有权转移吗
    机动车不是只有过户登记后才发生所有权转移,交付后即发生所有权转移。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一般是以交付为判断标准。机动车过户登记是对抗第三人的要件而不是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一、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所需哪些手续公司车辆过户给个人所需下列手续: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2、车辆行驶证原件;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4、车辆副表;5、车船使用税凭证;6、个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二、汽车没过户协议有效吗汽车没过户协议有效:1、车子不过户但写了合同,这个合同是有效的;2、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3、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
    2023-03-26
    15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质权
    词条

    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具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优先受偿性。... 更多>

    #质权
    相关咨询
    • 质押转移和质押所有权怎么转移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5
      质押不转让所有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或者将权利凭证依法交付给债权人,动产的所有权或者权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质押人。
    • 所有权转移时,股权质押有效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7
      股权质押不是所有权的转移。质押实际上是一种担保形式。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未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以向质押人主张质押物的权利。如果不能就如何清偿债务达成共识,质押权一般通过诉讼实现。【相关延伸】问:动产可以质押吗?答:可以质押。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质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当事人约定的质押,债权人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
    • 转让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转移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权质押不是所有权的转移。质押实际是担保的一种形式,通过接受质押享有质押权的质押权人在主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的情况可以就质押物向质押人主张权利,如果就如何清偿债务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一般通过诉讼方式实现质押权。 【相关延伸】 问:动产可以质押吗? 答:可以质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
    • 主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从物随主物转移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8
      一般,主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从物随主物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又不违法的情况除外。
    • 股权质押可以做到所有权转移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12
      没有。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已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相关延伸】 问:哪些权利能质押? 答: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