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要的时候,可以移送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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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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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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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管辖法院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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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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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犯罪是指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国的法律,外国人犯罪与中国人犯罪一样,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同时,中国法律也规定了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对于外国人犯罪的定罪...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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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如何确定各级法院的管辖范围?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15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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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的基本规定是?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2我国各级人民法院级别管辖的规定是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重庆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亿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所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3000万元以上一审民商事案件。 吉林、黑龙江、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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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根据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级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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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是如何规定的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0级别管辖就是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划分级别管辖的标准有两个: 一、是案件的性质。行政案件有不同种类,不同种类的行政案件有不同的性质,这些性质决定了不同种类的行政案件的复杂程度是不一样的。有些行政案件由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专门性、技术性较强,就需要集中到较高一级的人民法院管辖。较高一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经验和专业知识上都较基层人民法院丰富,也便于积累对专门案件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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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各级法院管辖权的实质上如何规定呢?浙江在线咨询 2023-04-05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为数极少;所谓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因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是指只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某一案件应当由其审理,不论该案属于哪一级